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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富士康是最好的选择
作者:水木丁
看了网易的一组照片,该网址不再展示 虽然不排除冠冕堂皇洗白的嫌疑,但是还是注意到了其中的一句话:尽管富士康务工者眼中一直是“用血汗换取廉价报酬”的企业形象”,但大量前来应聘者还是看重富士康规模大,正规,按时发工资的优势……
看完,想起以前和一个朋友聊工作的事,就跟她说,宁可给规模大,正规,能按时发得出稿费的杂志写稿子,哪怕他们的稿费低一点,也不要给许诺高稿费,但稿费完全不靠谱的小杂志写稿子。因为和杂志社比起来,撰稿人永远是弱者,你被这么欺负还是被那么欺负,只能是做一个两害相遇取其轻的选择。所以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的民工,只会勤勤恳恳的干活,在外面晃荡了一圈,经历了工资拖欠,工厂倒闭,工厂裁员这种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也会对富士康的招聘趋之如骛吧。
然后又看到一张图片,下面写着:2007年12月,富士康宣布积极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将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我记得这条新闻,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就是,如果你在一个公司干满七年,那么公司再跟你续约,或者合约未满,劳动合同就将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拿到了这份合同的话,只要你想,就可以在这里安安稳稳的干一辈子,单位再也不能解雇你,如果解雇,就必须付出巨额的赔偿。当时我做过专题,是因为华为带头解雇工作将满七年的老员工,与他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很多企业纷纷开始效仿,工人没也不敢吭声。这件事,最后因为被媒体曝光,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被政府叫停。
我还想起我的朋友豆豆曾经告诉我,她当年在一家杂志工作,杂志拖欠工资好几个月,最后,编辑们申请了仲裁。仲裁当然是赢了。但是老板说,我就不给你们钱,竟然去申请了破产。结果,编辑们只好认栽,一分钱都没拿到,因为破产法保护老板。所以老板还是继续优哉游哉,去办另一家杂志去了。
如果富士康真的是最坏的选择,为什么这么多年轻人,不离开富士康?去不仅仅规模大,正规,按时发工资,而且条件更好,钱赚得更多,工作时间更少的地方?不用加班就能养活自己的地方?(咦?我怎么感觉我在说中石油?)你当这些年轻人是傻的啊?
当然不是了,因为富士康不是一个最坏的选择,而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了。赚血汗钱,血汗还能换来钱,你至少还能拿到钱,可是你要知道这个国家的很多地方,是你被榨干了血汗,都换不来钱。
一个人之所以绝望,不是因为他身在最坏的选择之中,如果这个选择是坏的,那说明总有好的可以选,只要你努力,生活还是有希望,有奔头的。但是最让人万念俱灰的其实是,他身在他所能做的最好的选择之中,他已经拼命努力了,却还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所以,有些人问,为什么不离开富士康?是啊,离开很容易,可是,去哪呢?去更糟糕,更痛苦的生活,还是去死?有的人选择了后者。
是什么让富士康成了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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