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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靓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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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缴税几大“潜规则”需注意-2
潜规则二:
你的税费我来掏?!
【案例】2007年,王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之中王女士通过中介与卖方签署了“交易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的合同条目。2010年3月房产证办下来了,更名前夕卖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2007年到2010年这三年之中,卖家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卖方认为此交易行为发生在与王女士交易行为之中,所以要求王女士承担其购买房屋时产生的1000余元的税费。
解析:由于交易持续了三年的时间,卖家便抓住了“交易之中”这个关键词来大做文章,明明是互不相关的两次交易,却让王女士承担契税。
1000余元的数目并不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不值得,但像王女士这样的买家,以后却不敢再签这样的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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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2010-06-11 13:14:1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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