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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西门烤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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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认有道理
虽然我嘴上没说,但是我心里想过将来我们有可能能够继承到很大一笔财产,
但是这笔钱到底会怎么处理,机会有多大,我从来没有关心过,也不会去争。

关于收入比例的问题,我知道是个忌讳,只在我们结婚开始的时候提到过,后来都没有说了。
大概提法是我父母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我一定要照顾好他们,虽然我收入比较高,但是对待两边老人还是会尽量公平的。
当然我也表达了双方父母的需求可能不一样,有时有不平也正常,但是我心里会尽量一碗水端平,当有不平时我会去找补的。但是根本原则是父母的合理需求,我们力所能及就应该考虑支持。

在家里的情况是,我们都不做饭,一般在外面吃,因为她基本不做饭,而我很忙不愿意花时间以前偶尔做,早餐面包类和零食她负责买;洗衣服、擦桌子、拖地以她为主;其他收拾屋子我们都干;上面这些事情我父母来这边的时候除了洗碗其他基本都是我父母包了(她也会哄我父母开心,嘴甜、也经常带他们搞活动、什么事情也都想着他们,这点我很欣慰);所有的技术、体力和跑腿工种绝大部分是我的,电器、修理、上银行、办手续、开证明、水气电、物业、信箱、出去旅游的行程安排;包括老丈人那边的不少技术活(因为住的近)也都经常在搞。
我没有觉得她在家里分得精力比我多。我没有觉得不公平,但是有时候觉得很委屈。

关于哥嫂搬家的问题,我觉得很好处理,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最坏的打算就是我会再帮他租1年房子。我能理解我爱人做最坏的打算是我到时候心一软还让他们继续住,就这个问题是否书面协议我倒是不完全排斥。

昨天又沟通了一下,我实在是快要崩溃了。
她前天开始不跟我沟通,后来打我电话打不通就直接给我妈打了一个电话,以很平和的口气说了问了不少貌似正常但是挺伤感情的话,
比如你们一定要跟哥嫂住在一起吗?......
我说你这么做你自找的,本来是好心,但是这样不会有人认你好的。
......
她说要不然你让爸妈先把遗嘱写好,她可以让她爸妈先把遗嘱也写好,房产怎么分怎么分。
我说要这样的话,最应该先写遗嘱的是你自己,你写好了我才可能让他们写。
......
她说采取第2方案可以,但是我爸妈的房产变卖后必须投入新房(相当于我们只出24万),而且房产写她的名字,这样相当于我父母未来应该给我哥继承的东西的控制权都在我们这边了,这样就是变相的让我哥承担了义务。
我说你这就不是第2方案了。
她说,你自己拿两个方案让我选,现在我选2,你又不同意,变来变去。
我气得......


思考良久,我也征求了一下我父亲的意见,
1、他们表示我哥嫂虽然没给太多钱,但是行动上还是挺孝顺的,希望让哥嫂照顾;
2、他们觉得因为我哥初中学业荒废有他们很大责任,也觉得亏欠他;
所以他们一定是绑定在一起的,没有任何余地,我也安慰他们半天。

现在可能会采取方案1:
数量可能微调,我们直接孝敬15~24万左右,放弃后续控制权利,
关于数字,我的意见是我对双方父母都孝敬我(个人)对应当时1年的收入,大概期间老家和海南的房价也都涨了1.7~2.3倍,24万这个数字即是我父母正好需要的钱,从我们这边来说,虽然数字不一样,但是就价值还有相当的。

我爱人提出反对意见,说这个不应该用价值来衡量,应我们再补给丈人9万,做到两边平衡。
我说如果丈人这边需要钱,在我能力范围内我一定会给,即时超出9万我也会同意,但没有必要在没有需求的时候主动给。我对我父母也一样,如果他们确实需要钱。
她又说那肯定是我爸妈这边条件不好,需要钱的概率更大呀。而且到底什么算真正需要。那她爸妈现在海南是个1居,想换成3居算不算需要,
我说如果他们要换三居,那9万我一定可以补上,除此以外,我再评估一下,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可以去支持。

我觉着如果一定要按这个思路达成妥协,我只能答应承诺在2年内再给老丈人9万元。
可是我觉得这种承诺很可笑,万一我老丈人生病用钱花了30万我们来支持,是不是我也必须再挣30万给我爸妈呀?虽然潜在的遗产好像对我们的投入是一个保障,但是我没认真想过。说极端一点这有问题,那我只需要在他们生前都多给双方钱,随后通过遗产继承就可以实现资产从我丈人一方向我父母一方的转移,让我哥占更多便宜。
2010-06-25 15:10:3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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