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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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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
就象某公司某单位的地域,不让外面车进,当然是合理的-----住宅小区,不是公司,不可类比.


公示不公示,那是人家的自由-----你错了.

如果你迟到三次,单位就开除你,理由是:迟到三次就开除....你表示不知道这个规定,单位的理由是:公示不公示,那是单位的自由....这个理由不成立.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育新小区,那小区规定接送孩子的不让进小区,但其他的可以进,这个也很合理,因为接送孩子的太频繁,进出车太多了,对小区居民和孩子的安全影响太大了.-----不是.


换句话说,你朋友被扎胎,肯定不只是不让进就停边上的事,两种可能:

一种是和保安吵架-----不让进,自然有分岐.吵没吵架不知道.

另一种是故意停在给保安添堵的地方----哪个小区的出入口可以同时并列进出2辆正常的机动车呢?何来故意不故意?另外,你看全了吗?如果全不让进,也就算了,偶尔让进,偶尔不让进---有个章法没有?

当然扎胎肯定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报警叫警察处理,但是你和保安打起来肯定不合适,----如果对方不推我,我不会动手的.

孩子还在那边上学不是?-----同意.

另外这种事可没有什么举证责任倒置,别自己瞎想了-----你最好查清"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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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12:12:1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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