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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_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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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一个“废”字太难
三门峡大坝距市内不足20公里,行驶在还算平坦的路上,开车的李师傅说,在这段新路修好之前,来往大坝要绕着盘山路走一个小时左右,现在大坝和市内之间还有一列供员工往来的内部火车。
站在700多米长的大坝上,骤然感觉天地宽广。不远处高高矗立着两座几十米高的庞然大物,据介绍这是提闸门的起重机,最多可以提350吨。从大坝远眺,只见黄河不停向东奔流直至视线尽端。“那个就是‘中流砥柱’”,工作人员指着水中凸起的一座岩石告诉记者。黄河的特殊地位,使得与其相关的许多事物都被赋予诸多精神内涵。
沿河向东几公里,站在下游向上回望,大坝气势磅礴,亦令人感慨人类改造自然的勇气和力量。在以灰色和黄色为主色调的大坝中,“黄河安澜,国泰民安”几个红色大字虽然有些褪色,但依然醒目而有力,它们正好表明了在当时历史环境中,这个新中国第一坝所承担的历史重任。
1957年的春节,乐金苟说他与母亲是在从北京开往三门峡的列车上渡过的。1956年,乐金苟在北京市水电总局工作的父亲作为支援大坝建设的第一批工作人员,被派往三门峡,乐金苟与母亲随后也定居于此。当年的北京少年乐金苟现已是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正如他继承了父亲的行业一样,如今乐金苟的儿子也在三门峡水利部门工作。
1957年4月,三门峡工程开工,这也是当年苏联援华156个重点项目中惟一的一个水利工程。4年后大坝建成,三门峡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给记者的一本小册子里,还收录了当年三门峡水库建成后,包括郭沫若、贺敬之、郭小川等诗人激情四溢的诗作。1986年,三门峡建市,总面积为一万多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近30万。对于这里的许多人而言,三门峡意味着曾经的辉煌与骄傲。
“黄河在历史上三年两决口,国家是从全局考虑而修这样一个枢纽的,三门峡建成后,对下游防洪、防凌、供水、灌溉方面所做的贡献不容置疑。”3月18日上午,在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办公室接受记者采访的乐金苟一开口就首先阐明自己这样一个观点。
乐金苟在很多场合都坚持这样的看法:去年的渭河之灾与三门峡水库无关,是两码事。他的观点其实更大程度上也代表了三门峡方面的回应。采访中,乐金苟将渭河之灾的原因简单归结为三点:一,渭河上游长期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河道萎缩,河床抬高。二,“过去一般认为渭河洪水过程仅三天左右,对此次持续性洪水没有思想准备”,防汛责任制不落实,体系不健全。此外,地形复杂和交通不便给抢险造成困难,这些都是加剧渭河之灾的原因。
乐金苟说:“陕西最近把这个问题炒得很热,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他理解,“1998年以后,国家重点在大江大河的治理上,渭河不是国家投入重点,虽然他们一直在呼吁,但国家投入不是很大,他们希望借此能引起国家加强对渭河支流的投入。”
“从河流学原理讲,任何一条河的末端都是泥沙慢慢淤积,河床逐年抬升的。陕西局部受灾,从某种程度上说,从全局和局部利益来说也是正常的。”针对陕西方面对三门峡的一片叫“停”之声,乐金苟也直言:“不顾全局利益、不顾国民经济的整体布局,而站在局部利益上想问题,我正是反对这一点。”
“我从三门峡开始挖基坑的时候就来了,当然有感情。但总的来说,我是站在国家利益看这件事的。三门峡从1973年开始发电,已发了300亿的电量、20多亿的产值,当然国家投入的6亿多早已收回。但是从对下游的防洪、防凌、供水、灌溉的功能,从社会效应上,它的价值超过300个亿!”另外,从现实环境来说,“三门峡建成这么多年,已形成了一个特有的生态环境。一旦打破这个平衡状态,再形成新的平衡,没有几十年是不行的。”
在三门峡市委宣传部给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上,更有这样言辞激烈的质问:“40多年以来,三门峡水库确保了流域大洪水期间黄河大堤不决口,避免了洪水南及江淮、北及海河的重大惨痛局面,避免了25万平方公里成为洪泛区,使冀鲁豫皖苏五省数十个县乃至上百个县1.7亿人口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确保。与渭河华阴、华县两个县相比,哪个轻哪个重?哪个是大局?”
华县:为什么牺牲的是我们?
从三门峡向西一百多公里,便进入陕西省渭南市所辖县。途经潼关、华阴、华县,直观就可以感觉出它们与相邻的三门峡市在经济上的差异。“华县是一山(秦岭)六水(指渭河的六个支流)三分钱。”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卫涛打趣地向记者介绍。他给记者画了一张简单示意图说明情况:华县南部是秦岭山脉,北边是穿境而过的渭河,受渭河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渭南市,其中华县、华阴是受灾最重的两个县,但因为华阴县本身是移民县,“必要时可以将大坝破开作为滞洪区”,加之人口少,其受损程度只有华县1/4。
“华县境内,有6条支流自秦岭山脉流向渭河。南边下了雨,整个水从支流向渭河里流,渭河来了水,又可能倒灌进支流,所以我们是南北夹击,压力很大。”华县县长薛东江说,“不过去年发的是水不是南山(秦岭)支流的水,是渭河的水;渭河的水不是我们这里的,是渭河上游下的雨。”
“其实小灾基本两年就有一次,只是范围大小而已。”李卫涛自1987年就在华县从事水利工作,记忆中,每年有一半时间都在防洪防汛上。今年的预报上渭河水量可平均多四成以上,想起即将到来的汛期,李卫涛说他的心又悬了起来。一到汛期,县里其他工作几乎都停顿下来。至于县里水利建设的支出,李卫涛说1998年之前是陕西三门峡管理局投入渭河主堤的费用,支堤的建设和维修费用均由地方财政支付,1998年之后,主堤的费用改由省里出,支堤不变,“地方财政困难,连公务员工资都保不住,何况这笔开支”。
薛东江说,县里每年的财政开支仅5000多万元,而工资发放要9000多万元,“相差的部分由国家每年补助的6000多万元来支付”。而不多的财政收入中,以往来自农民的农业税有500多万元,但经此一灾,这部分财政来源也成了缺口。
“这几年,我们陷入了防汛—救灾—重建的怪圈,基本上都是围着这个圈圈转。”薛东江给记者提供了这一组数字:从1960年到1990年,建库几十年,华县有19年受灾,累计143万亩耕地被淹。类似的数字只是显性的,从华县人的角度看,还有一些损失是隐性而无法计算的,“有很多外商本来想到华县投资,人家一听说这里老发水,都不敢来,谁愿意冒这个险呢!”在三门峡这个问题上,作出“下游1亿人利益,上游100万人利益”的算式是简单的,但对受灾地区来说,每个市、每个县乃至每个村,这种利益的损失甚至牺牲都是具体而巨大的。三门峡方面也承认,三门峡大坝的建立,利益受损最大的便是陕西省;随着地方利益的崛起,一方向另一方利益上的妥协、让步甚至牺牲不再是以往中央政府一个口号或一个动员、一纸命令就能实现的。
陕西每年都会提起关于渭河的议案,2003年的渭河之灾则使这场争论超越专家及政府干部的范畴,直接将话题引入公众视野。据华县提供的材料,1960年以前,渭河河床平均每年仅抬高2厘米,而今“平均每年抬高13厘米”,“泥沙淤积速度为1960年前的6.5倍。由于泥沙淤积过快,渭河河床比1960年三门峡建库前抬高了5.1米”。
潼关高程之争
从三门峡向西,进入陕西境内的第一个县便是潼关。从地理上讲,潼关位于黄河、渭河、北洛河三河汇流区的出口。因为汇流区河谷宽阔,而潼关处河谷狭窄,所以形成天然“卡口”。呈“几”字型的黄河自北向南流入陕西,与自西而来的支流渭河汇合,东流入海。
3月20日上午,潼关水文站的工程师秦森刚刚将早上的活忙完,还没顾上吃早饭。因为是桃汛期,每天早上8点水文站要向黄河水利委员会、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等汇报水量、含沙量。早上刚测到的数据,黄河的流量是1540立方米/秒,“应该算中等偏下吧!”水文站贺站长介绍说。
贺站长和秦工程师特地将记者带到离水文站不远的一处高地上,让记者清楚地看渭河与黄河交汇。水文站的贺站长介绍说,因为渭河流经的河段,比如兰州等一些城市污染得比较厉害,渭河有时会呈现一种近似发乌的颜色。
秦森工程师告诉记者,“黄河历史上最大的含沙量每立方米水有911公斤的沙子,这是什么概念?快跟家里盖房和的泥浆差不多了”。
在潼关水文站的一间办公室里,清清楚楚地写着潼关水文站的历史。“这个站自1929年便建立了,无论是内战还是‘**’期间,它的工作都没有停下来,由此可见它对黄河流域的重要性。”
虽然水文站在陕西境内,但因为水文站属按流域管理,这里的工作人员仍归三门峡管理。因为媒体对三门峡大坝的关注,水文站贺站长和秦森工程师一再谨慎地强调,不希望卷入三门峡争论之中,“对水文站而言,最主要的职责是收集水文数据,提供资料”。虽然“所有专家关于潼关高程的论证都是基于潼关水文站测出的数据做出的”,但他们还是再三告诉记者,“我们不涉及理论问题,只作数据收集”,“不要把我们的话当作支持或反对某一方意见的论据”。
在关于大坝的讨论中,无论对上游陕西方面还是下游三门峡方面,“潼关”都是一个关键词。“潼关高程”是水利学的一个名词,它是指当黄河流量为每秒1000立方米时,相对应的水位高度。对整个渭河流域来说,“潼关高程”是制约泥沙问题的最关键因素。
“60年代从临潼(上游)水文站到华县水文站,洪峰行70公里用13~18小时,而今年,相应的数字是71小时,以此可知渭河河道泥沙淤积的程度。”华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卫涛说,在华县一些水灾现场,洪水退后留下的淤泥足足有一米多高,有的地方甚至堆积到玉米棒的高度。
近年来,潼关高程在逐渐提高这一点双方没有争议,但对何种因素导致的提高,双方的意见则截然相反。据水利专家介绍,决定潼关高程有两个因素,一是水库的运用,二是水量大小与泥沙含量。有意思的是,陕西与三门峡方面,正是各自抓住一点作为论点,并且双方都提供了一系列数据与理论,包括拉来此领域内的各路专家作为论据来支持其观点。
在陕西方面看来,三门峡在下游建立大坝后,为了发电这个经济利益的需要,而让水库一直在高水位运行,三门峡的水位越高,从潼关到三门峡的黄河水流速也会越来越慢,进而使渭河流域整体河床随之抬高。而三门峡方面恰恰抓住了决定潼关高程的第二个关键因素:流域内的水量与泥沙含量。在三门峡方面为记者提供的材料中,承认三门峡水库在1960年9月至1962年3月的初期“蓄水拦沙”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库区泥沙淤积严重”,致使潼关高程由323.69米上升到328米,并随之对上游产生负面影响。但随后,“水库运用方式不断调整,最高运用水位不断降低,目前的运用水位已对潼关高程不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1992年以后,特别是1999年以后,三门峡水库运用对潼关高程的影响基本消除”。
三门峡方面认为,自1986年以来,黄河流域来水来沙条件发生异变是导致潼关高程的主要原因,自1995以来,渭河来水量“大幅下降53%”,“事实上,进入三门峡水库的黄河水量已由六七十年代的400亿立方米减少到150~200亿立方米”,雨水枯竭使渭河无力将河道里的泥沙冲积下来。据这份材料提供的数据,1985年之前历史上汛期三门峡入库流量大于2000立方米/秒的洪水量平均每年有168亿立方米,而2000~2002年减至年均约3.5亿立方米,减少98%.三门峡方面说,“陕西省境内因水土流失所产生的泥沙占三门峡水库总泥70%以上”,“准确地说陕西境内产沙是造成三门峡水库淤积和潼关高程抬升的最主要原因”。
从眼前看,三门峡的去留之争一段时间内尚不会有明确结果。陕西方面一直在借助媒体呼吁,让三门峡在汛期敞泄以利潼关高程的降低。但这是否是降低潼关高程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水利部曾委托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会)和西安理工大学四家制作冲刷模型,以测算如果实现敞泄,将会对降低潼关高程起多大作用。有趣的是,在陕西的西安理工大学得出的数据最高:5年降低3.5米,即证明三门峡的敞泄有利于渭河水位的降低;而在河南郑州的黄委会则得的数据最低:5年仅下降1米。
附5:感怀今古话关中
——2003年陕西渭河水灾的一种依法善后方案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胡义成
2003年关中渭河洪灾不是纯天灾,而是“人祸与天灾混合体”。“人祸”即三门峡水电企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公司)拒绝各方长期劝告,在其主管上级支持下,坚持高水位发电赚钱,从一个方面促成潼关高程抬升不下,酿成陕西数百万灾民和近百亿元损失。目前上层酝酿善后的思路,没有涉及该企业对陕西公私受灾者依法进行部分赔偿并交“洪水保险”费的问题,给陕西稳定埋下了隐患,故须支持受灾者向该企业依法且有序的索赔,借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2003年渭河洪水流量只是数年一遇,却造成了五十年不遇的大洪灾。据报道:“这次渭河洪灾,淹没了一百零二万亩农田和五十五个村庄,致使渭南东部二百五十平方公里的大地沦为一片汪洋。五十六万人受灾,在灾情最严重的三门峡库区的华县和华阴市,有十三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十亿元。这是渭河流域五十多年来最为严重的洪水灾害。”
祸起三门峡发电!按小浪底水库的设计开发目标,在小浪底工程投入运行后,三门峡水库主要功能均可转移。小浪底水库目前库容可纳容三门峡及渭河下游泥沙,由此完全可以使三门峡空库敞泄,借以逐渐降低潼关高程,灭绝水灾主因。但三门峡水电企业为维持其每年发电换来的约二亿元收入以及若干就业岗位,不顾陕西省上下几十年来的苦苦陈情和有关科学建议,至今违法违规坚持水库高水位以发电,结果丧失了灭除洪灾的数年大好时机(国家投巨资兴建的小浪底工程,也仅起十多年蓄水调洪作用,其库容有限,良机难再),是造成此次小水大灾的主因。
尤其令人愤慨的是,在大灾已经发生且震动全国,作为西部省份的陕西能力有限,还有成千上万的渭南灾民家产、住房等难题的解决尚有巨大资金缺口之时,在水利泰斗张光斗教授和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前水利部部长钱正英也忍不住公开呼吁三门峡“尽快放弃发电、停止蓄水”之际,甚至在渭南灾农可依法向该企业索赔并迫使其空库敞泄的意见见诸报端的压力下,该企业及其上级相关人员依然故我,无视不得非法侵犯公私产权的宪法原则,无视我国相关法规,无视两亿元和二十亿元的小大比较,仍坚持要发电,反对空库敞泄,水库水位最多降低两米。而渭河下游河床已远远高出地面两米以上。显然,该企业的这种表态只是一种迫于压力的姿态而已,因为它实际仍置悬河于渭南,使尔后的水灾频发难免。
据调查,仅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渭河下游和南山支流就出现了七年之内三十一处决口,其中1996年和1997年灾情较严重。又据渭南有关人员介绍,近年,渭南即使在枯水年份,下一场暴雨,大小都要出点事,不同程度地发生水灾,何况下大雨。灾农最担心以后洪灾,事出有因。有媒体公开说,三门峡是否发电问题不是纯粹科学技术取舍问题,它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博弈”。这话有道理。据《北京青年报》2003年11月24日报道,三门峡水电企业每年发电收入是黄委会和本企业员工的主要经费来源和生存支撑。在我看来,这种体制机制已为问题的公正解决埋下了根本性隐患。作为水利部下属单位,黄委会及其下属三门峡枢纽局是国家职能部门,却被胶着于一个企业(有消息说,枢纽局与作为水电企业的“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公司”实际上是“一家子”。看来,大体不差),难免出现“官商不分”的种种弊端,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企业利益的重视,远甚于对国家、对别省区利益的重视。这正是三门峡发电问题至今难以彻底解决的根本原因所在。
另据报道,三门峡本来有五台50000KW的机组,后来又加了两台,一台归水利部,一台归黄委会,枢纽局则把一台50000KW者改成60000KW,余出部分归他们自己。我宁愿这种报道失实,否则,事情就令人难以容忍。如果国家职能部门的决策竟然建立在这种格局之上,怎么能不令人意外和愤慨呢?
由此,我才想到依法解决的方案。
目前的解决思路无视依法保护公私产权。
据对中央电视台2003年10月30日、《北京青年报》11月24日和《南方周末》11月27日报道的分析,目前关于关中洪灾的解决方案,仍沿传统模式酝酿。
一方面,是陕西省灾后协商水利部,再次苦求三门峡空库敞泄,勿再发电,张光斗、钱正英及陕西水利科技界上下也以理相呼;另一方面,则是水利部面对分歧,按惯例召集专家会议。尽管主持会议的索丽生副部长个人支持陕西思路,但与会专家大部分同黄委会有项目合作关系,只能形成所谓“务实可行的方案”,主要是继续发电,把水库水位只降两米。会上同意陕西方案者占少数,是几位已退休的老人。“这个现象本身就不正常”。
针对陕西的陈情,以及陕西水利专家关于三门峡水库水位严重影响潼关高程的说理,与会许多专家却认为“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三门峡现行蓄水水位和运行方式同潼关高程变化有直接关系”(三门峡枢纽局有领导者甚至说,水库距潼关三十公里,不可能影响到后者高程),但同时“多数认同通过一定程度降低水库水位来帮助降低潼关高程”。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第一,作为水利专家,有人竟然公开否认潼关高程正相关于三门峡水库水位,这简直是当代中国水利史上天大的“学术笑话”,但它披着自然科学逻辑的外衣,挺吓人。不过,水利科学逻辑在本质上也不过是水利现象历史进程的简化而已。任何水利科学上的逻辑均首先必须与历史相一致,否则,它就只能是“伪科学”。从渭河下游高程演变历史看,任何一个岸边成人都可以证明,正是三门峡水位提高,几十年来才逐渐形成了潼关高程的抬升和其西的“悬河”。对此,陕人可以拿出成千上万合法的证据,驳斥那些抹去学术良心的谬见。当然,我们也不一般地否认目前潼关高程抬升尚有陕西水土流失严重等其他原因,但主因在三门峡高水位发电。请这些专家们珍惜“水利科学”的名声罢,也请水利部官员到渭南举行听证会。
第二,显而易见,这个专家会议的结论也自相矛盾:既然潼关高程与三门峡水库水位无关,又何必悖离科学,迁就不科学意见,降低水位,自造损失?实际上,这一表态本身也是对“无关论”的直接否定。更何况,水利部长汪恕诚已有批示:愿将降低三门峡水库水位作为手段之一来帮助降低潼关高程。这实际上也已经承认了“无关论”站不住脚。从历史上看,周恩来总理1964年主持“三门峡改建”工程的依据,就是潼关高程抬升的根子在三门峡发电水位。针对当时反对意见,周总理严厉批评了只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而不顾黄河中上游利益的本位主义。这一史实,更是对“无关论”直接的当头棒喝。
尽管如此,只站在本部门立场想问题而不管渭南农民死活的利益本位强权,在此次会上仍暂占上风。可以设想,面对权力和“学术”的如此异化强势,陕西有关方面也只能忍痛把主要精力放在倾力争取水库水位多降一点。
在这次会后不久,2003年10月中旬,水利部又会同中国工程院再次开会。会后,论争公开化,包括出现了张光斗和钱正英在中央电视台的疾声呼吁,以及京、粤、陕有关媒体的关注。12月11日,上海《社会科学报》还刊发了笔者《用索赔根绝水患——对根治关中渭河水患的建议》。2004年1月6日,《光明日报》又刊登了黄委会总工程师和黄委会水研院副院长等人的发言,据说,有关“课题研究已经有了初步成果”,“近年来潼关高程的抬升和渭河下游的淤积,主要是由于水沙条件的变化造成的。三门峡水库有一定影响,但不是主要因素。三门峡水库的运行方式应作进一步调整,但潼关高程的抬升和渭河下游的淤积不能只依靠三门峡水库来解决”,“全年敞泄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而且会带来其他负面效应”;又据说,“三门峡水库保留下来毕竟还可以发挥一些作用,例如,非洪峰期低水位(三百零五米至三百一十三米)发电,特大洪水时可缓解小浪底水库的压力等等。它给渭河下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可通过一些花钱不多的办法来解决”。
这些话,实际上是对张、钱二老以及陕西和各媒体批评的答辩。不过,在我看,它底气已很不足。
其一,真相是,有关课题研究的初步结论很不利于三门峡继续发电。以中国工程院和清华大学为代表的北京见解认为,要降低潼关高程,目前惟一可行的选择,是降低三门峡水库坝前水位,故建议三门峡水库全年敞泄。如敞泄二至三年后,潼关高程尚未降低,则继续敞泄并继以其他工程措施;如已降,则可考虑非洪期恢复部分机组发电。陕西的研究见解是,三门峡发电所需高水位是造成潼关高程抬升和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故其水库应全年敞泄,非洪期控制运用水位也应降至三百一十米以下。此外,就是河南黄河水科院的意见(如上述)。这些意见大体分为两大方案。这两大方案见解之异,既有研究者方法不同的因素,更是价值观取向不同所致。须知,任何水利科学的研究结果,都与研究者的价值观念选择密不可分,这已是尽人皆知的科学认识论原理。假如我们再考虑到持第三种见解的研究者不能不注目自己的经济利益,那么,事情的真相也就基本明白了。
其二,即是从纯科研层面看,支撑观点的数学模型边界条件处理及参数选取应十分考究。可黄委会水研院在水库蓄水水位对潼关高程的影响分析中,以回水末端确定影响范围,就很值得商榷(以回水淤积末端进行分析确定较科学)。由此得出的一系列数据(包括在《光明日报》上公布的数据),皆说服力不强。
第三,不管怎么说,黄委会水研院这一次未像枢纽局有关人员那样,一刀斩断三门峡水库水位与潼关高程的正相关关系,而是公开承认两者有关联,只不过不是主因。对于本建议而言,这就足够了(见下述)。
其四,所谓渭河下游问题可通过“花钱不多的办法解决”之说,不禁令人哑然失笑。2003年洪灾,关中公私财产损失是个小数字么?渭南受灾农民的损失不算“钱”吗?尔后再灾,损失数额吓人。在依法治国的当代中国,作为造成灾害原因的一方,毫不顾及被损害者的合法权益,把受损失者的损失不当损失,这是应有的健康心态吗?
2003年末,国家投资四十亿元,用于全国灾区重建,其中,黄河滩区和渭河移民迁建工程中“居有其屋”款项落实。国家先后拨给陕西各类救灾及灾后建设款已总达五亿多元,但灾情太重太广,据**陕西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采访团此后报道,“重建房屋已成了灾民的当务之急,但是许多灾民谈起重建房屋,大都唉声叹气”。有灾民反映,“上级政府救济标准是每户塌房一间给三百元,一间危房给一百元,补贴不超过三间,也就是说,一户得到的补贴最多九百元,这只是杯水车薪”。据统计,“渭南市洪灾造成倒房近二十万间,危房十二万余间”,即使按以上标准,共需一点七亿元资金,省上拨了六千万元,仍有一点一亿元建房资金有待进一步筹措。此外,人们实在担心:“今年水灾这么大,明年还会不会再来?”面对此况,我实在不理解,黄委会有关人员怎么好意思说“渭河下游”的事情,“可通过一些花钱不多的办法来解决”?三门峡水电企业一年收入才两亿元,但仅关中2003年洪灾损失就十倍于它,且尔后难免不再灾,试问哪一位工程师算不清这笔账孰大孰小?
其五,如前述,陕西和其他主要各方的结论,都没有要完全毁弃三门峡的内容,只是鉴于它实际承担的防洪防凌任务的几率接近千年一遇,复鉴于小浪底运用初期有四十多亿立方垫底堆沙库容的有利时机,京陕方案力主它应尽快实施全年空库敞泄。一旦有险,它当然还应发挥应有的防洪防凌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三门峡水电企业及其主管机构人员一再攻击完全毁弃三门峡的方案,一再突现三门峡防洪防凌作用,至少是无的放矢。说到底,“刺杀稻草人”,是为了坚持发电赚钱。
元人张养浩散曲《潼关怀古》叹道:“山河表里潼关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上述官方和上层酝酿洪灾善后方案的过程和各方各种思路中,人们完全还可以发现,主要因“人祸”形成的洪灾对陕西公私财产权的大面积侵害及其赔偿问题,实际被绕开了。
百姓苦,何方顾?我特别感到难过的是,陕西农民收入本来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百万灾民家产毁于一旦,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行吗?应当说,不行。
显然,作为2003年陕西渭河水灾的一种善后思路,陕西有关方面应支持(至少不能阻止)陕西公私受损者通过灾发地法院,依法且有序地向三门峡水电企业索赔,直到迫使它或改错,或破产,使水库空库敞泄,根绝来年再灾。
2011-01-26 10:06:1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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