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431 |
魅 力 值:115 |
龙 币:1559 |
积 分:697.6 |
注册日期:2010-07-16 |
|
|
|
业主集体维权也是有道理的。国家条款为了无房者的利益,可是已经购房的利益谁来保障?
承然,房子是一种商品。似乎应该愿赌服输。
但是前提条件是自由竞争,如果有外力强行干预的确是一种不公平。
我们回龙观的业主应该更是感同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10年8变。 开始3%,后来10%,再后来又是转商,又是禁止出租,甚至恐吓收房。
人家买房的时候,允许自由买卖。现在又进行限购,难道就合理吗? 起码应该新房新政策,老房老政策。限制新房,而不能限制人家的旧房自由转让。
我国已经是一个多元,多阶层,多利益的民主法治自由市场的共和国,切忌做任何政策之前,都要遵守民主,法治,公正,公平的现代国家原则。
从而达成一个和谐社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