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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观澜』 [经验交流]政府部门被曝将4万/平楼院6900元分给公务员(Z)(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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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花无实 发表日期:2011-3-26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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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名为10号院的一栋6层灰白色楼院,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被指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一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该部门办公厅新闻处回应称“不知道此事”。
3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名为10号院的一栋6层灰白色楼院,在午后的斜阳下颇为光鲜。
不仅光鲜,与周围那些重新“刷红”的砖混楼相比,这栋新建的独栋楼院还有些“气势夺人”:虽然只有6层,楼里却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空置出长约40米、宽5米的空地,预留作车位;楼院的四周还紧紧围上了一排排铁栅栏。
此处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京城宝地,这里的二手房价每平米最低也得3万元以上。
但正是这栋“10号院”,却在最近被曝光为××部门的内部福利分房楼。一份近日迅速流传的《2011年××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爆料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该部门的公务员。
3月24日,记者拨通该部门办公厅新闻处的电话询问此事时,该处有关人士回应,“不知道这件事情”,部里也没有发布过任何有关内部售房细则的公告。
然而,记者获得的一份标明为该部门经济适用房建设办公室于去年底发布的一则通知中,却清楚地印证了爆料内容;该《通知》还表示,“××部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上述办法(细则)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
这栋以经适房名义获批的建筑,究竟是谁的10号院?记者在探究真相的走访中,发现,10号院的附近,竟然聚集了六大部委的集资建房楼院。
谁的10号院?
和平街14区,要在一排上了年纪的红色砖混建筑中辨认出10号院,是很容易的事儿。
不仅仅是它与众不同的灰白色墙面、前后宽阔的空地、紧密包围的铁栅栏。“这栋建筑质量好,比一般的商品房质量还好。”附近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商告诉记者,虽然只有6层,可楼里配置了电梯。
10号院斜对面、8号楼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几栋错落分布的砖瓦房,后来被拆迁掉,2008年10号院开工建设,去年落成。
“不是处级以上干部,不要打这个房子的主意。”这名业主透露,这栋楼院是政府部门集资盖的内部房,外人根本就没资格购买。
近日流传甚广的《2011年××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称,“继2010年‘农业部集体购买限价房’后,近日有人向本报记者爆出××部公务员2011年内部分房方案,北京东北二环朝阳区一处名为10号院的纯小板楼,仅售6900元/平米。按照每套90平米计算,一套房比相同地段的市场价约低出200万”。
3月24日,记者就这份内部分房方案,向该部门致电求证。
该部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和职务的工作人员回应,“不知道这件事情”,部里也没有发布过任何有关内部售房细则的公告。
随后不久,记者发现此前一天还被广泛传播的上述方案内容,已经从相关论坛“销声匿迹”。
然而,记者找到了一份标明是××部经济适用房建设办公室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部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部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该《通知》第三章中关于“售房价格”部分内容称,拟售房基准价格为6900元/平方米(暂定),单套售价根据房屋户型、楼层、朝向等条件进行调节,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经国管局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测定。最终房价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复为准。
此外,“职工购买和平里职工住宅在职工住房补贴控制面积标准以内部分,按照基准价格并结合房屋调节因素计价;超过标准的部分,在户型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提高计价。”
上述《通知》还称,“部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上述两个办法(细则)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
与此同时,某著名建筑公司的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部10号院职工项目”的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文件显示,该项目楼于2007年12月份公开招标,2008年4月份前后开工,2010年6月前后竣工。
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据上述建筑公司人士介绍,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在北京建筑市场上属于中小型工程。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这栋仅有50多套房屋的6层住宅楼,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当时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都知道,这是中央某部委的内部职工楼。”上述人士说。
某房屋中介的一名人士亦向记者证实,“10号院就是某部委集资建的单位房,根据行政职位分配房源。”
权力分房如何“洗白”
记者在10号院附近的房屋中介公司了解到,这一区域的房源售价均在3万元/平米以上,而根据市场估值,10号院的房价则能卖到4万元/平米。
“现在卖到3万的房子都是2000年以前的二手房源,以10号院的地理位置和条件来说,4万的价格不算高。”一名售楼人士向记者介绍。
这个价格是前述××部“内部住宅销售通知”中定价的6倍。“一般来说,政府单位建房分配之后,5年之内是禁止买卖的,不过5年之后就可以了。”
除去巨大的价差,××部有关单位在其前述通知中说明,“10号院”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因此才对该部门公务员进行分配。这中间引发公众的重重疑问。
而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符合北京市的购买条件(最早规定,家庭年收入不得高于6万元,后又下调到不得高于4万元),依此而论,该部门的公务员是否符合这样的收入条件?
其次是经济适用房购买应该将申请人进行公示,然后进行摇号,摇中的家庭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记者了解到,这一地区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楼密集的地方,人保部、财政部、商务部等诸多部委曾被媒体披露在此地区有职工分房。在走访了附近一些地段之后,记者发现,煤炭部、林业部等部门的集资建房也在此均有分布。
其分房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标准(一般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
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福利分房早已叫停,有关部委向内部员工低价售房是没有依据的。且不说“10号院”这样绝佳的地段和高成本的建筑成本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单就这种分配方式来说,就值得质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认为,1998年以来,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中央机关享受着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是权利腐败。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胡景晖透露,实际上,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
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不仅是××部这样的国家级部委,包括北京市的一些机关、部委,如果能够拿到一些土地盖一些房子,会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合法化了。
“如此,一方面北京市不用再去盖经济适用房了,政治任务完成了;另一方面,机关单位也解决了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双方‘皆大欢喜’”。胡景晖表示。
要解决这个问题,胡景晖认为,一方面目前的产权式的保障性住房要向租赁式过渡。“以后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更多以公共租赁房的形式出现,这样的话,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就能够搬出去了,相比产权式拥有住房就公平一些。”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公务员的住房分配应该透明化。“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公务员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住房问题的解决途径,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检查。”胡景晖说。
责任编辑:NN027(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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