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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谷歌如此“不作恶”
中新网4月1日电 香港大公网1日刊文说,1999年,谷歌的一位工程师提出了“永不作恶”的企业宗旨,并一直沿用至今。但随着谷歌业务王国的不断扩张,这一宗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文章说,去年,谷歌地图的街景服务(Google Street)功能引发了隐私保护主义者的强烈反对。在欧洲、美洲、欧洲,持续的抗议之声和政府部门的调查接连不断。不少国家甚至直接对谷歌的这一服务亮起了红牌。
澳洲《悉尼先驱晨报》就曾评论说,“永不作恶”是很好的公共口号,但却非常空泛,因为股东其实并不在意谷歌是否作恶,他们关注的只有投资回报。
文章认为,谷歌善于打悲情牌,2010年3月借口遭到中国黑客攻击,宣布退出中国,并竭力将此事件炒作成政治议题。谷歌则标榜自己的“不作恶”理念。
但是,面对此次在中国又爆出的“税务门”,不知谷歌又作何解释。如果说其它一些争端可能与各国之间的互联网政策有关,但一家商业公司照章纳税,是全世界通行的最基本的市场法则和职业操守,谷歌轻践这些法则和操守,怎能说自己“不作恶”。如果在美国,涉税违法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文章表示,凭借自身在互联网广告和搜索市场占据的垄断优势,谷歌可以轻松地进军几乎所有互联网领域,包括电子邮件、视频共享、网络地图、手机软件、社交网络、以及办公软件等等。也正是借助自己庞大的商业网络,谷歌肆无忌惮地侵犯作者版权,滥用公众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在欧洲多国遭遇反垄断调查,此次更是直接在纳税上动起了手脚。谷歌公司甚至还曾在未取得经营牌照的时候,就在中国开展业务。标榜“不作恶”谷歌是如此的善恶不分,连起码的底线都守不住了。
文章最后说,苹果公司老板乔布斯对谷歌的“不作恶”,只用了一个词来评价,那就是:shit!用一句老北京话来说,乔老板的这一评价真可谓“话糙理不糙”。(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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