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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建起“小姐集中营” 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
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被引渡回国,押解回渝。据介绍,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
警方披露,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至今为止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案情回顾 王紫绮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重庆主城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王婉宁、王紫绮及其组织成员利用所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重庆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2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
2010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这也是中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陶铭古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钟光玉被判处死缓,龚吕洪、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20万元不等。2010年12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西斯式管理 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从本市渝中区的朝天门、储奇门等劳务市场将务工妇女骗至卖淫场所,采取扣押被害妇女身份证明、败坏被害妇女名声、伤害被害妇女家人、扣留被害妇女卖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对被害妇女进行人身、精神、经济控制。
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还会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经过这种长期应急培训,其间的小姐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反侦查技巧,这也是“8.7”大清查当晚所有“小姐”和管理人员选择集体“沉默”的原因。
这些受害妇女不仅被强迫卖淫,还要受到男性管理员的性侵害,尽管王氏姊妹制定严格纪律,严禁男性管理人员与“小姐”发生性关系,但身兼管理和“打手”双重职责的团伙骨干陶铭古利用担任茶楼主管的地位和强势地位,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强奸多名妇女。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被强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婉宁、王紫绮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然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禁止陈红被外界的一切联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被公安机关解救。
受害妇女蔡秀莉(化名)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然私自的将其火化。
2009年2月,被王婉宁犯罪团伙控制长达4年之久的受害妇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非法拘禁和殴打,最终因长期受到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后周某被团伙成员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郭某说,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庆劳务市场找工作后再未回家。2009年7月,长期找寻未果的郭某通过法律程序与周某离婚。他没有想到的是,2009年8月12日,周某突然回来,但整个人很憔悴,脸色苍白,反应迟钝,手脚遍布伤痕,之前的事情不愿意说,只说自己有罪,边说边准备脱衣服,还要下车。后来经常深夜警醒,脱光衣服外出。家人带她看心理医生,医生称系长期关闭和惊吓造成。
至今为止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受害妇女:警方的大爱,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在王婉宁、王紫绮特大强迫妇女卖淫团伙案侦办中,重庆警方在严厉打击犯罪同时,积极维护涉案受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办理中,重庆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批示:“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受害人,启动妇联维权事宜,切实保障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目前,全案共寻找、解救了74名受害妇女。
法院判决涉案受害妇女、不屈从于犯罪组织淫威而跳楼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陈秀(化名)、陈红(化名)获赔偿金共计82.3万元。当两人拿到这笔赔偿款时,流下了热泪。
陈红给重庆市公安局送来锦旗,同时饱含深情地写道 :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局长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你们的大爱,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给了我们家人重逢的机会,你们的救命之恩,我们永世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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