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619 |
魅 力 值:321 |
龙 币:2460 |
积 分:1146.1 |
注册日期:2005-04-28 |
|
|
|
楼主说“我最烦动不动救质问为什么救狗不救人的主儿,社会的前进都是一小步,一小步,一小步,一小步走过来的。急不得。今天是救狗,明天救猫,后天也许救鸡救鸭,也许未来某天救可以救人。就好像吃到第七个烧饼饱了,难道说前六个烧饼都白吃了?”楼主说人是
第七个烧饼,狗权大于人权,欧真无语。欧觉得相关部门应该追究你们行动的法律责任。在高速上劫持别人的车,以爱的名义强迫别人,侵害别人的利益,动用了大批警力,浪费社会资源。姑且不论因为爱狗就不让别人吃狗肉对不对,以爱狗的名义妄顾法律、肆意侵害别人的利益,难道有爱就可以做恶就可以不顾别人的利益、可以越过法律。有句话说得好,“以爱的名义作恶仍是做恶”。有了你们这个事的先河,嘿嘿,不知道还会激励那些有激情没脑子的爱狗人士干出什么事来。为什么有满大街的流浪狗,如果不是“爱狗”的人们的热情来得快又去得快,怎么会发生。先把你们自己管好了再去管别人的事,你们怎么爱狗是你们的事,这是你们的个人爱好,不要强加给别人。吃饱了撑的,闲得你们。没你们这些事、这些人,可能狗狗的日子还好过些。按照你们的理论,是不是我同情那个狗贩子,你们伤害了狗贩子,我就可以用更大的伤害家在你们身上。其实这些个爱心人士,感觉你们就是骨子里只看到了自己,做秀、夸大自己的感情、自私自利,为了表现自己无所不用其极。娘的,真生气,一群庸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