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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献女请王操之,王操之不悦
陈献女请王操之,王操之不悦,以其礼教之,不听。王怒,遂以鞭鞭其面而逐之。女归,泣告于陈。陈闻之,既怒且惭, 复鞭其女。翌日,亲缚其女而复请王操之。王操之悦,以其知礼,遂与之交欢,旦日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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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陈献想请王操之(王羲之第六个儿子,也是王献之的哥哥,是个古板的人,很讲究礼仪),女儿出面去请。王操之不爽,就拿男女有别啊、三从四德之类的大道理说教,告诉陈献的女儿所谓“礼”是神马东东。陈献的女儿不耐烦,我好心来请你,你丫还跟我说教,就辩驳了一下。王操之是大男子主义者,在他的大脑中是不晓得怜香惜玉是神马滴,就拿鞭子抽了陈献女儿的脸把她赶走了。陈献女儿回家后找老豆哭诉,没想到自家老豆竟是个不给力的,女儿挨了鞭子不但没有出头的意思,反而自己觉得失礼于王操之,感到很惭愧。恼羞成怒之余没处泻火,又拿鞭子把女儿抽了一顿。
第二天,陈献把女儿四马攒蹄地捆了再去亲自请王操之。王操之一看老陈把女儿捆着送来,十分高兴,认为陈献“知礼”,就是明白礼节,于是热情接待陈献,宾主尽欢,通宵才散。

想歪的去面壁吧
2011-04-26 22:01: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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