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plzz
plzz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5072
魅 力 值:12142
龙    币:187602
积    分:72380.4
注册日期:2002-08-28
 
  查看plzz个人资料   给plzz发悄悄话   将plzz加入好友   搜索plzz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plzz发送电子邮件      

湖南4人合成艳照敲诈48位领导收到33万封口费
湖南4人合成艳照敲诈48位领导收到33万封口费该网址不再展示 2011年06月23日11:57 浙江在线
  一个来自湖南的四人诈骗团伙,先从网上搜索县级党政干部的资料、照片,之后再利用电脑合成“艳照”,将这些“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

  诈骗团伙“炮制”艳照敲诈5省市数十位领导

  合肥某局副局长竟给指定账号转出10万元

  一个来自湖南的四人诈骗团伙,先从网上搜索县级党政干部的资料、照片,之后再利用电脑合成“艳照”,201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四人分别来到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庆五省市,将这些“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四人“收获颇丰”,有五人共给他们汇去了33万元。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另外43封敲诈信寄出后,当事人很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去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黄山市屯溪区警方在杭州抓获。日前,此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胡某、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零五个月。另两人另案处理。

  四人团伙炮制“领导艳照”诈骗

  诈骗团伙共有四人,被黄山警方抓获的胡某今年31岁,湖南人,自称是一小学的教师,有5年多教龄。

  同案犯张某今年36岁,无业,同样是湖南人。在作案过程中,胡、张两人专门负责到各省市邮寄敲诈信件。另案处理的徐某、王某则承担“领导艳照”的“制作加工”任务,徐某负责在网络上寻找受害人资料和到银行营业点取钱,王某主要负责在电脑上制作照片和敲诈信内容。

  四人于去年7月份在湖南长沙市聚集,商议采取利用电脑合成领导与裸女照片的方式勒索钱财,同时附上含有威胁语言的信件,声称掌握其生活作风问题,如不按账号付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或在网上曝光等。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交代,所搜集的领导照片是从网上搜来的,再通过电脑将之与裸女合成在一起。

  新闻摘要:一个来自湖南的四人诈骗团伙,先从网上搜索县级党政干部的资料、照片,之后再利用电脑合成“艳照”,将这些“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

  寄出48封“领导艳照”后收到33万

  2010年7月23日至7月26日,四人实施了诈骗行动。胡、张两人先后到达南昌、合肥、太原、石家庄邮寄了数十封敲诈勒索信件,胡某还单独到重庆等地邮寄多封敲诈勒索信件。至案发,寄出的“领导艳照”敲诈信共有48封。

  几人的诈骗很快就有了“战果”,去年7月28日,合肥市某局副局长转出人民币10万元至勒索信指定的罗飞账号。同日,被敲诈的领导之一许某也从黄山转出人民币5万元至指定账号。罗飞就是胡某的化名。

  之后,8月5日四川泸州的刘某汇来3万元,8月17日四川攀枝花的谭某汇来5万元,四川乐山的尹某也汇来10万元。至案发,短短一个月,胡某的账号就收到了33万元。

  被抓时还有101封准备寄出

  据了解,四人敲诈的对象均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目前都在职,其中,我省多个县市主要领导都在他们的敲诈名单之列。

  与上述五名领导收到敲诈信连忙就范不同的是,大部分领导收到敲诈信之后都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收到大量报案后,随即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黄山市屯溪区公安分局于2010年8月9日、9月3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抓获归案。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抓获胡某的时候,同时还发现101封未寄出的“领导艳照”敲诈信。信件内除了附有电脑合成的“领导艳照”外,还有一封内容相似的敲诈信,内容大致为“已掌握你的一些私生活的证据和材料,如不在三天内汇款20万或30万到指定的罗飞等账号,就向纪检部门举报”等勒索内容。

  在这101封敲诈信中,除了上述五个省市领导外,还有福建连江、福建霞浦等地的党政领导。

  两人分别获刑七年和六年五个月

  屯溪区法院认为,胡、张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另寄出勒索信件43封因被害人报案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已准备寄出勒索信件101封被查获追缴,是犯罪预备。案发后,两被告人自愿认罪,均依法从轻处罚。

  胡某、张某被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零五个月。一审判决后,两人不服,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
茶禅三味,人生三德。
我的微博:回笼茶语龙韵茗香
2011-06-23 22:34:4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6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