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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第一哲学:行贿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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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冒出“我行贿了”、“我行贿啦”、“我贿赂了”等三家反腐网站。刚刚试着打开了“我行贿了:中国反行贿联盟”这个网站,里面这则帖子的标题十分醒目:“全国人民都在行贿!!!”
帖子的这段话完完全全地说出了中国社会的真实情况:“中国,是人治、人情的社会,一切都可以通融,一切可以以暗箱操作,无论你情不情愿。于是乎惯的那些所谓的公仆们为所欲为。从出生那一刻起到生老病死我们都不得不或大或小的要行行贿,要贿赂那些手中掌握着权利的人,不想去贿赂它们,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去贿赂,因为我们要生存!”
谁都不想行贿,但每个中国人都在行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中国就不可能改变?首先,我在这里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样,中国人是很难改掉行贿的习性的。因为行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其核心价值。中国社会之所以停滞不前,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体制性的腐败能够获得传统文化的最大支持,即可以相互兼容,而且,这种支持不可不谓“深入人心”。毫不客气地说,在弯曲的腰杆下,中国人都长着一张贿赂的脸!
有人可能会将我的这种观点归入“文化本质主义”或者“文化决定论”。例如杨美惠在《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一书中这样批评“文化本质主义”:“把中国文化归之于一种内在的没有时间的本性,并指责这种本性在现代世界大大不合时宜,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一种具有历史敏感性的观点可以认识到的事实:今天在中国被批评最厉害的现代权力和控制的形式,是那些在世界其他有现代化经历的国家也可以发现的。”
我认为,杨美惠的错误在于,她认为中国式的“关系学”(包括腐败)是中国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产物。这个观察是有悖事实的。真实的情况是:中国从来就没有走向现代化!中国社会的根子还在传统之中。所以,与“那些在世界其他有现代化经历的国家”相较,中国没有可比性。不过,我们也得承认这么一个事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来物质文明的输入,加上意识形态上的顽固,中国的腐败现象较之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要严重很多。
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调查,中国是世界上最不廉洁的国家之一;如果与周边的国家和地区比较,大陆的廉洁指数也是最低的。在《辩论“中国模式”》一书中,丁学良根据这份调查,得出以下结论:“腐败现象与文化的关联度很低,而与制度性因素关联紧密,因为周边的国家和地区都属于所谓的‘儒家/儒教文化圈’。”很显然,这个观点同样是错误的。因为民主这个事实,使得我们现在很难再将周边的国家和地区划入所谓的“儒家/儒教文化圈”。
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承认中国的确存在“体制性的腐败”,但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腐败是有着道德伦理以及社会心理的支持的。如果看不到后面这一点,我们就低估了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可以在中国人的日常社会心理中反映出来。例如,当遇到社会纠纷的时候,中国人的第一个心理反应就是能不能“私了”。表面上,这是“怕麻烦”。实际上,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中国人就开始“找关系”了。而这种“关系”最好是亲戚关系、裙带关系。
这种社会心理,与其说是不信任国家或者制度,不如说是中国人只迷信血缘关系,以及在这种血缘关系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人身依附关系。而实际上,这一套关系跟儒家伦理是完全一致的。很遗憾,我得进一步告诉大家,这种社会心理也是中国人心智发育不全的结果。通过“关系”解决纠纷,不是没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所谓的“人情债”。而为了这种“人情债”,中国人彼此之间就需要经常“送礼”。对于中国人来说,“送礼”是最大的人情投资。“送礼”也使得中国人的道德发生扭曲和异化,道德最终成了一种本质上就是物质利益的交易行为。中国人的道德,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伪善”。实际上,中国人的道德往往都是通过贿赂来实现的。人们说某某某是个“好人”,往往意味着某某某对自己的献媚与贿赂。同理,中国人在事业上的“成功”,也大抵是通过贿赂得来的。在中国,不会“关系学”的人,只能意味着到处碰壁。
实际上,中国人这种伪善的道德,其实源自弱智,是人类不开化时期的文明遗存,也是婴幼儿的道德,而不是人类精神成熟之后的道德。其表现在:中国人在实施这类道德的时候,往往是通过“送礼”这一行为的。而中国人的“礼物”则往往表现为食物类的消费品、金钱等物质性的利益,而很少是象征意义的。象征意义的礼物,往往会被受礼者菲薄成“小气(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呢?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一书中写道:“用食物笼络‘人心’,却是一种贿赂儿童的方法。因此,又说明中国人有‘儿童化’的倾向。”不过,这种“儿童化”的倾向,其最终的根源还是父爱主义思想。它在伦理上是儒家的,在政治上则表现为“仁政”。它们合在一起,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忠孝文化”以及“奴才哲学”。
在基于家族伦理的父爱主义的羽翼下,只能生长出心智不全的孩童。而每当“孩童”犯错误的时候,周围所有的“成年人”都可以“开导”之,“教育”之。中国人其实都是这样的“孩童”,但他们却将自己视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所以,每个人都是既好为人师,又谨小慎微,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别人,遭人嗤笑。而且,更致命的是,每个中国家庭就像一座铁笼。当你与外界发生冲突的时候,“家长”会毫不犹豫地对你进行严厉的管教,逼迫你安于家庭,而不准迈向社会。因此,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公共精神”,其原因是中国的家庭构成了社会组织发育的藩篱。与此同时,“社会”也就成了“个人”的极权主义笼罩。
所以,在中国,个人要想“反抗”社会,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不要说你的家庭,就连你周围的人,也会在你争取自己的权益的时候,对你进行攻击性的劝说工作,直到你心灰意冷并最后投降。孙隆基这样写道:“实际上,一旦与周围的环境发生紧张关系,中国人的神经就会变得很脆弱。因此,常出现下列场景:如有人因遭到不平的待遇起而抗争,或对现状不满发几句牢骚,他身边的人——那些在平时攻击性发挥不出来者——就会借此场合发挥出攻击性,不过却是不约而同地对准该人,制止他继续引起大家的焦虑。”中国人在关系面前是十分势利的,就像孙隆基所写的那样,中国人会“毫无原则,把垃圾只倒在较无抵抗力者的门前”。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打狗看主人”。这是十分缺德的国民性。而这种国民性下的社会心理,则成了专制主义赖以发育的温床。孙隆基写道:“这种‘逆来顺受’以及‘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的态度,却是专制主义的基础。因为,一群连自己权利也不清楚的人,是可以随便让外来的意志加在自己身上的。”
说中国人的人人都是“势利眼”,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人人“搞关系”的结果,就是越势利的人越先得到好处。这样就挤占了别人的机会。所以,中国人的道德中往往只有伪善。也因此,鲁迅痛心疾首地说道:“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希望中国社会向好的方面发展的人,应该谨记鲁迅的这句话!你头脑发热的结果,就是你最先碰壁,而且注定头破血流。中国就像一座大监狱,里面是无数个彼此隔开的监仓,这一个个监仓就像一个个家庭。而这一个个家庭都有一个个“牢头”管住你,而这一个个“牢头”的最大本事就是贿赂狱长。而你作为囚犯,只能先向“牢头”、后向狱长表示忠诚,而且,在你不能取代他们的时候,你只能表现出绝对的忠诚;否则,监狱内所有的人一般都会来收拾你。悲乎哉!不亦悲乎!
那么,这种中国特色的“关系学”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我在这里简单地进行一番“知识考古”。杨美惠在其《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一书的《中文版前言》中认为,中国“关系学”的历史性复苏发生于“文革”之后,她认为,人们通过“关系”绕开国家权力,减少个人对于国家资源的依赖,所以,“关系学”是在人们与当代权力模式打交道时的“中国文化的力量和韧性的源泉”,是人们反抗国家权力的一种努力。很显然,杨美惠的工作,就是在中国文化中替我们寻找“关系学”合理性的渊源。不过,我认为,她的观点是错误的。中国人“搞关系”从来都是“以权力为中心”的。而中国的权力从来也没有什么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只有是否实用的区别。例如“县官不如现管”,中国人眼中的“权力”,从来就不是某种抽象物,这就像中国人对待“权利”一样。它们都没有经过抽象化后的普适性,而只有物质性和特殊性,此乃中国人“特权”意识的文化心理学基础。也因此,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中国,才能将贿赂发展成一种正式的以及非正式的制度性文化(从“周礼”到“礼法”再到世俗社会无所不在的“关系学”)!世界上也只有中国,才能将贿赂发展为一种集体人格!这种社会化、文化性人格的根源有二:一是大一统的“政治同构社会”的权力模式;二是以“礼教”为中心的儒家伦理。二者相辅相成,使得权力成为图腾,等级制主宰着人们的社会心理,于是,恐惧文化由此诞生,它推进了中国人的极端自卑的、自我压缩型的人格。这种人格在处理社会关系的时候,只能退缩到依靠“送礼”进行贿赂的水平。
中国人是世界上惟一讲“礼”、最在乎“礼尚往来”(即相互贿赂)的国家。因此,中西之间曾经发生了一场足以影响世界格局的“礼仪之争”。遗憾的是,中国还是最终“争”输了,而且输得很惨,至今都恢复不过来。实际上,这是两种信仰之争。中国人讲求面子、权力等级,而西方人讲求尊严、人格平等。前者源自几千年的物质性的“礼教”,后者则源自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督教精神。在中国,“礼”文化是一个大杂烩。它既有原始宗教(祭天、祭祖直至帝王崇拜)的准精神的内容,也有社会制度的内容,还有世俗文化的内容。但总的来说,“礼”是将祖宗之法、儒家伦理进行具体化的一套礼仪,它偏重于物质性,而极少精神性。当然,最“奇妙”的是,“礼”能够将中国传统的制度与文化完全融合在一起,而不像西方的二元性政治,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因此,中国的“礼”既是政治的,也是道德的,还是物质的、文化的、经济的、世俗的。
周公制礼,典章完备,发展到了“郁郁乎文哉”的程度,孔子为此赞叹不已,宣称“吾从周”。他说“不学礼,无以立”,可见,中国人是摆脱不了“关系学”的。而且,中国人的幸福观也是以“礼”为中心的,例如《说文解字》解释道:“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对中国人来说,如果你能通过贿赂,捞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那么,全家人都会支持你这样做。所以,中国的腐败往往是家族性的。正如中纪委所说,近些年中国的腐败越来越表现出家族性。其实,中国历来如此,只不过近些年更加疯狂外露罢了。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情”“面子”“关系”盛行的社会。而在伪市场经济的今天,“关系学”之发达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且,即使在外国人到了中国,也很快会被这种文化所“同化”。所以,在我看来,中国人的贿赂学是独步世界的“绝活”。实际上,中国人的“关系学”、中国式的腐败,与西方人的关系学、腐败是背景、性质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这一点,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写得非常清楚:
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因为所有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不错的“好”人,所以正如辜鸿铭所说,在汉语语法中,最常见的动词变化形式是“敲诈”的几种形式:“我敲诈,你敲诈,他敲诈,我们敲诈,你们敲诈,他们敲诈”(英文为:I squeeze,you squeeze,he squeeze,we squeeze,you squeeze,they squeeze.),这是一个规范变化动词,没有任何特殊变化。【实际上,这里的“敲诈”完全可以置换为“贿赂”。】
所以,尽管看起来很奇怪,然而,中国式的共产主义孕育了中国的个人主义。家庭内部的协作导致了带有某种利他主义色彩的普遍盗窃癖。盗窃癖可以与个人极端诚实的品德并行不悖,甚至与慈善心肠并行不悖。这一点就是在西方也并不奇怪。那些社会支柱们,在中国,他们是在日报上抛头露面最多的人,他们经常很慷慨地捐赠1 万美元给大学或医院。其实,这些人不过是将从人民身上掠夺来的钱财再退回给人民罢了。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是那样惊奇地一致。区别只是在西方,他们总是害迫被揭露,然而在东方,这些事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不过,这种“美德”最终害了国家,也害了人民,并且害得“国不像国”、“人不像人”,可以说,中国国家无国格,人无人格,同时,人人自危。还是看看林语堂的以下描述吧:
在中国,虽然一个人可以因偷窃一个钱包而被捕,但他不会因为盗窃国家资财而被抓起来。甚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无价国宝遭到有关的官员的偷窃,事情败露后,罪犯也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我们对政治腐败有一种“需要”,于是从逻辑上就必然会产生一种“仁政”理论。孔子要我们接受仁人之治,我们也确实把他们当作仁人君子,他们可以不做预算,不报告支出情况,做事不需要人民的立法许可,犯罪之后不需要进监狱。结果是他们的道德天赋与他们的职位之便太不相称,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不免干些鸡鸣狗盗的勾当。
中国人民主的可爱之处在于,以这种手段巧取豪夺的钱财总是又渗漏回到人民手中,不是通过向大学捐款,就是去资助那些依靠他或者侍奉他的人,包括他家的仆人。那位“敲诈”他的仆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把钱还给人民。仆人这样做感到问心无愧。仆人背后也有一大堆家庭问题,与主人的家庭问题虽然范围不同,性质却无二致。
除了已经谈过的裙带关系和社会腐败之外,家庭制度还造成了其他一些社会问题。这也许可以总结为缺乏社会纪律的家庭制度使所有社会组织形式都归于失败,比如它通过裙带关系使国家的行政机构失去功能。它使“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倒也不坏,坏就坏在人们把自己家的垃圾倒在了邻居的门前。
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的所谓谦恭有礼。这一点常被误解。中国人的谦恭有礼并不是爱默生的定义,所谓“做事情令人愉悦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你在和谁打交道。他是你家的人,还是你家的朋友?中国人对家庭及朋友圈子以外的人那种礼貌态度正与英国人对其殖民地内其他种族的人的态度一样。一位英国人对我说:“我们有一个优点,就是我们对自己人并不傲慢。”这对英国人来说,似乎也足够了,因为他们“自己”就与社会等同了。中国人对朋友,对熟人并没有什么无礼举动,然而对既非朋友又非熟人的人则不然。中国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对自己的邻居采取明显的敌对态度,不管是和自己同乘一辆电车的乘客,还是和自己一起排队买戏票的人。(……)这种社会意识的缺乏,也可见于其他许多方面,比如对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遵守,以及对国家法令的实行等问题上。大官们破坏大法律,小官们破坏小法律。于是社会纪律极端松弛,人们对社会规章制度普遍漠视。
事实是,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存在着最大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然而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却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联系,只有国家似乎才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然而,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独立于世界之外,没有受过大的挑战,所以这种国家观念,或称民族主义,也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
对于那些鼓吹中国文化的人来说,中国的可爱之处当然决不止“关系学”这么简单。只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无法无天地折腾一把的人,中国文化无疑就是最好的流氓乐园。因为只有在这里,文化和政治才是合二为一的,它们能够成为一丘之貉,而将信仰与道德一脚踢开,完全弃之不顾。无数中国人不能看清楚自己的丑陋面目,其难处大概也在这里。所以,那些居然能够享受中国文化的人,必然就是鲁迅所说的“以主子自居的人”。而实际上,他们也不过是资深奴才罢了。
因此,我还得画蛇添足一次:中国要想改变,是异常艰难的!就像我们一方面痛骂贿赂,另一方面却不得不贿赂一样。请记住鲁迅的这句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为此,我们应该树起勇气,先抽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无疑,“我行贿了”这些网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自抽耳光的平台。不过,在中国,自抽耳光也是违法的。所以,我的预测是,这些网站终将面临关闭的命运。因为中国人的所谓道德,都不可能成为公德,而只是一些“见光死”的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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