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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梯故障致78岁老人摔成6级伤残 如何应对意外伤害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22日14:21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中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节目接到北京范先生的投诉,去年4月份,范先生带着母亲在长沙火车站南站进站,乘坐滚动电梯的时候,电梯中途突然停下导致范先生的母亲受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消费者有话说:滚梯突发故障 78岁老人被摔成六级伤残

  范先生:2010年4月23日上午大概10点左右吧,我带我妈从长沙南站去湖北武汉,过安检以后,右侧滚梯进站的时候所乘电梯骤停摔伤了,老人摔伤以后造成三处骨折。当时住进长沙市铁路医院,水土不服,饮食也不适应,被逼无奈,12月7日办理了出院手续,总共住院住了229天。现在还没有完全治好,现在活动受限、行动困难、生活不能自理,出院以后还需要继续治疗。武广高铁长沙南站和(西)电梯有限公司对患者的后续治疗及相关的费用,他们在推诿、在扯皮,电梯公司推给铁路,铁路推给电梯公司,患者后续治疗无着落,老人继续承受疼痛和精神的折磨。

  主持人:您目前为止住院的229天的医药费是谁付的?

  范先生:住院也是铁路、长沙南站他们出钱,但在住院期间我们自己患者家属垫付了院外医疗费和日常的生活费,我们垫付了5万5千块钱到现在也没给。电梯公司原来是答应给我们解决这些费用,年前一直拖到今年正月底,他突然给我打个电话,我们公司现在对你这个钱暂时不能解决,你起诉吧,你起诉我们应诉,我们公司有的是钱,如果法院判一千万我们给你一千万,因为你这个事应该找铁路,铁路说是电梯公司的质量问题,两边在推。

  在范先生给《天天3·15》发来的资料当中,有一份长沙铁路公安处出具的鉴定书,里面记录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和医院的检验报告,医院鉴定老人因为摔倒致使骨盆等多处受伤,三处骨折,而且右侧髋关节活动受到限制,功能不全,最后长沙铁路公安处鉴定范先生的母亲为6级伤残。一位78岁的老年人因为电梯故障被摔成了6级伤残,抛开其他的不说,其中的伤痛可想而知。事情发生以后,长沙火车站及时帮助把老人送到医院,老人在长沙住了大半年,但是并没有治好,由于气候、水土等各方面不适应,所以不得不出院回到北京,长沙火车站支付了老人在长沙住院治疗大半年的医药费近6万元,但是由于老人还没有治好,还需要后续治疗,因此老人的儿子范先生要求责任方赔偿老人后续的治疗费、陪护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总计46万5千元,纠纷由此产生。长沙火车站认为这是由于电梯故障造成的,所以是(奥蒂斯)电梯公司的责任,为了核实情况,记者联系到了武广高铁长沙站安全科杨科长。

  商家有话说:火车站负担医疗费 电梯公司拒付索赔

  记者:这个事故以后,您对电梯进行过检查吗?

  杨科长:肯定。

  记者:查出来的结果是怎样的?

  杨科长:结果是电梯发生故障骤停。

  记者:电梯平时是怎样维护的?

  杨科长:电梯刚刚使用,主要责任是电梯公司,春运之前我们三方进行了协商,他带了一位记者过来了,带了录音笔,当时情况都录下来了,电梯公司带了一个律师也录了音,但是就提了这个问题电梯骤停是不是电梯的故障,这个对方电梯公司的经理肯定的回答肯定是电梯的故障,电梯公司已经承认是他电梯骤停造成旅客受伤。

  主持人:长沙火车站说他们从来没有推卸过责任,而且他们支付了医药费,至于赔偿问题长沙火车站说,受害者并没有找他们提出而是找到奥蒂斯电梯公司。

  杨科长:这个事情我们一直在沟通,他住院用了6万多块钱,我们都出了钱,我们就按照铁路,我们该赔的赔,该付的我们付,就是说医疗费的话全部是归我们付的,最后协商处理我们有一个最终处理协议书。现在关键就是电梯公司这一方不同意他这个追偿的46万,僵就僵在这里,电梯公司希望数额比较大的话就去告他们。消费者不肯告,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铁路到目前为止都承担赔偿责任,要谈的话随时可以谈,我们一直在配合,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铁路从没拒绝他提出的要求,问题是他现在没有给我们提要求,跟电梯公司提46万。

  记者调查:火车站和电梯公司互相推诿责任

  主持人:按照杨科长的说法,车站、范先生和奥的斯电梯公司已经进行过三方会谈,目前的状态是范先生向奥的斯电梯公司索赔,但是电梯公司方面不能够接受范先生提出的数额,建议范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记者在此向范先生确认了赔偿的具体要求以及会谈的情况。

  记者:你好,我想再问一下你索赔是46万5千元吗?您这个是向谁索赔呢?

  范先生:我们要求一开始是电梯公司解决一下,其实铁路和电梯公司不管谁赔都行,因为是电梯公司和火车站都有责任,目前他们正在谈这个问题。

  记者:您这个医药费后续治疗和医护费约需20万元是怎么计算的?

  范先生:因为当时老人从出院以后不能走路了,有人伺候他,医药费也很高,在北京一个月怎么着也得一、两千块钱,按五年算。况且老人身体好着呢,不可能五年就走了,有一个后续治疗,有护理费,关键是后续治疗和医护费用。

  记者:这个是您自己计算的是吗?

  范先生:对,自己算。

  记者:我们刚才跟长沙站联系了一下,他说你是要和电梯公司索赔,说是长沙站该尽的义务都已经尽了。

  范先生:明显他这块是不负责任的,因为我是旅客,是在你铁路电梯上受伤的,咱应该是直接找铁路,但是铁路现在给他打电话,他们也是这样说。我向电梯公司索赔,这个是不合适的,(长沙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推诿、扯皮。你说,我找得着电梯公司吗?我真要是起诉,可能连带着也把电梯公司起诉上去,因为他有质量问题而间接导致了我们老人受伤,所以是铁路具体办这个事,不能让我们去找电梯公司,所以他这个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就是在推。我们要求长沙站应该对这个我们垫付的钱,还有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抚养金,我们要求长沙南站给我们解决一下。

  记者:我听说您跟电梯公司、铁路还有您做了一次会谈是吧?

  范先生:对,我们三家做一个会谈。

  记者:在会谈的时候电梯公司已经承认了,是因为电梯的质量问题产生故障是吗?

  范先生:对,当时铁路就给他们阐述了利害关系,说你们电梯公司出现质量问题,现在我们治病已经该治的治完了,该出的出了,现在老人没有好,现在出院要都走,因为水土、气候不服,吃饭也不适应,还有后续治疗,该出的钱你们该出出,当时电梯公司也同意,行,你到底需要多少钱,你后续治疗给我们个数字,我们回去研究一下,当时这样说的,我当时问他,你们公司知道不知道你们电梯出事?他承认这个事,他们要这个数字,我要了一下,当时是同意的,最后他可能感觉因为铁路说所以这个钱我们来出,你起诉吧,你起诉我们应诉,法院判定给多少钱我们就给多少钱,哪怕给一千万,我们电梯公司不差钱,有的是钱,这样说的。

  主持人:奥的斯电梯公司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联系了奥的斯长沙分公司的曾经理,对方声称不了解详细情况,要记者直接询问公司委托的律师。

  张律师:是这样的,我们已经跟他讲了,希望他能够走法律途径,我们一致同意协商,就是希望他要么起诉,要么委托一个律师过来。

  记者:要么起诉,要么委托律师过来是吗?

  张律师:对,我们是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另外一个根据我们的约定,我说奥的斯的约定我不能接受采访。

  律师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要求范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范先生认为,长沙站和奥的斯电梯公司在互相的推诿责任。

  滚梯突发故障78岁老人被摔成6级伤残,面对赔偿责任火车站推给了电梯公司,电梯公司让伤者去找法院,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对此作出评论。

  律师观点:消费者可要求两方都承担责任 尽快诉讼

  主持人:刚才的案例介绍,范先生的母亲在长沙火车站乘坐滚动电梯,电梯的突然停运造成了老人的严重摔伤,鉴定为6级伤残。火车站说这是因为电梯故障,所以是电梯公司的主要责任,而范先生认为火车站这是在推卸责任,您如何看待?

  裘叶:我认为这个旅客在火车站候车在这个过程当中,火车站应该有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而在这个案件当中,范先生的母亲在候车过程中乘电梯造成了摔伤,而且是因为电梯的突然停运造成的,所以这个火车站应该是负有责任的。

  主持人:后来火车站的确也帮助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并且支付了老人在长沙住院期间大半年的医疗费将近6万块钱,应当说从这个过程来讲火车站做的还是比较不错的。现在范先生要求火车站支付老人住院期间的营养费、院外治疗费、家属陪护费、误工费等等,一共是5万多元,这笔费用是不是应当由长沙火车站来支付呢?还是应该由电梯公司来支付?

  裘叶:火车站应该在侯车过程当中保障旅客人身安全,所以它对人身损害赔偿应该有一个义务承担的责任,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同时电梯是因为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也应该给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所以这两者都可以,消费者都可以要求这两者承担责任。

  至于这个刚才提到的这五万多块钱当中,老人的住院期间的营养费这个法律上是可以支持的,但是这个营养费是需要有医嘱的,也就是说医嘱上面有说要求加强营养,那这一项合理的费用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他在住院,怎么出来院外治疗费这一项不是很清楚,因为他在住院的话应该是住院期间所有医药的费用,都应该是可以要求得到支持的,包括家属的误工费是可以的。但是家属的陪护费这块还是存在有一定问题,因为你可以请护工、也可以家属直接作为陪护人员,但是这个家属的陪护费和误工费其实是一个项目,也就是说不能要求双倍来赔偿。

  主持人:就是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要实实在在的支出去,有相对的记录、相对的凭证,比较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裘叶:对。

  主持人:现在老人虽然在长沙住了大半年的医院,但是没有治好,对当地又不太适应,就出院回到北京了,范先生就是老人的儿子,要求责任方赔偿老人后续的各种各样的费用总计是46万5千元,电梯公司起初也答应赔偿,但是听到这个数字以后,估计是觉得有点大,他们觉得让范先生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如果裁定赔多少他们就赔多少,甚至于如果裁定赔一千万,他们也会去赔偿。范先生认为这是电梯公司在推诿,您怎么看呢?

  裘叶:首先电梯公司承认是他的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所以答应赔偿,这个我觉得他的先决态度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因为他的说法多少会让范先生觉得不太舒服,有拖延时间的嫌疑。但是我认为,就是说采用法院诉讼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相对来说比较更公平一些。

  主持人:电梯公司也承认自己的责任,并且答应赔偿,但是问题就出在最后的数字上面,46万多元,电梯公司觉得太高,问题就僵在这里,依您来看,范先生提出的46万元的赔偿金额是不是合理?高不高?法院在伤残方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裘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当中有明确的规定,范先生的母亲可以要求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医疗费实际发生的,护理费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营养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包括残疾辅助器具等等这些费用都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

  但是目前就这个案例来说可能确定的一项是伤残赔偿金,因为他这个经鉴定级别应该是6级,6级伤残其中25条明确规定了,根据伤残的能力程度或者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标准来计算,计算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应该是按照5年计算。也就是说范先生的母亲现在应该是按照5年这个档次来进行计算,由于这个案子是发生在长沙湖南省,所以他这个案件由可能如果诉讼的话应该发生在长沙,我查询了一下,湖南省2010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它的指标是16566元,再乘以年限五年和50%的伤残等级,他这一项费用应该确定的是41415元,这一项是可以确定的。但是这个范先生要求的后续治疗费这一块,因为由于没有实际发生,所以在实现当中法院操作过程当中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但受害人可以在实际发生以后再诉法院,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裘律师您觉得应该如何解决,是不是向电梯公司那样让范先生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只有这一条解决方法了呢?

  裘叶:我觉得双方还可以再进行协商,因为诉讼毕竟是时间上、精力上可能消耗的会比较大,但是如果最后双方协商不了,真的是说要到法院诉讼的话,我们也需要提醒范先生,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是在法律上是有诉讼时效的,有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按照原则是从诉讼时效应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起计算,就是说从案件当中来看,案件发生在2010年4月23日,也就是说一年应该到2011年的4月23日,但是由于伤者一直持续过程一直在持续的治疗当中,也没有中断,所以这个诉讼时效可以往后延,但是我建议如果双方没法调节的话,尽快到法院诉讼。

  专家观点:经营者应先行支付赔偿保证消费者治疗和恢复

  维权专家,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对此作出评论。

  主持人:刚才我们为大家介绍了整个事情的情况,您是怎么看待的?您认为是谁的责任?电梯公司还是火车站?还是这两方都有责任呢?

  武高汉: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提供服务,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这是最基本的一个责任。如果这个责任没有尽到,那么理应赔偿消费者。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注意到事件发生之后,铁路方面帮助消费者安排医院治疗等等,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那么现在,电梯方面生产者也认为他们应当承担责任,我觉得这个态度是对的,也是好的。通过和解就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直接见面实现和解,我们认为值得提倡的,因为它成本低、效率高,但是从目前得到的信息这个和解受到了阻碍,双方在赔偿的金额上发生了一定的分歧。那么其中电梯的生产者就主张是不是到法院进行判决,我们觉得,到法院去是未尝不可,但是去法院我们觉得应当有一个充分的理由,这个理由是什么?就是消费者的要求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或者说就是不合理,不能接受。如果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都能找到根据,那么我觉得,还是应当实现和解。

  所以不能笼统的说咱们到法院去吧,我甚至还认为消费者的要求中肯定会有很多是有法律依据的,非常清晰。那么这部分的赔偿应当先行支付以保证消费者可以继续得到良好的治疗和恢复。如果我们之间发生了某些争议,那么拒绝支付某些赔偿,这种拒绝支付又影响到了消费者的继续治疗和康复的过程,那么我觉得,经营者的做法就需要考虑考虑,或者前边经营者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为消费者负责支付了费用。现在已经到了事情发展的后期,我们希望经营者要继续承担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尽责。

  在尽责的过程中,不要选择那种特别复杂的途径,能简单我们就简单,以提高效率来减少消费者的各种负担。所以我们认为,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经营者包括车站、也包括电梯的生产企业,应当进一步通过和解这样的方式方法,那么寻求一致、得到圆满,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再到法院,因为到了法院以后,时间的成本、各个方面的成本、方方面面的成本都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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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路上走,前面有个男的牵着一小孩,男的回头看了看,对小孩说:快跑快跑,后面有狗追。。。小孩子就欢快的拽着男的手跑。。我也回头看了看。。。。。他们后面貌似只有我~~~~~
2011-07-05 14:56: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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