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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5 |
魅 力 值:30 |
龙 币:23 |
积 分:23.9 |
注册日期:2011-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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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3
其实要说我们在这件事上完全没责任也不对,当时我和老公光顾着中介费这件事,没太仔细看合同,也导致了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当时合同上约定了一个付款的时间,我们也觉得这个时候付款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其实那个时候海淀就已经出台了房源公示的流程,而且由于建委新系统上线,对外承诺的三个工作日根本完成不了。作中介的天天做这个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是当时他们就根本没有提示我们付款时间的问题,过了几天,我从其他渠道了解到了这个情况之后,我就马上给中介打电话,要求他们尽快公示,省得到最后户还没过呢,我就要把钱都打给业主,当时中介的人还跟我解释了一堆,说根本不用着急,直到我老公去了建委,把那边的情况又跟他们说了一遍之后,他们才开始做公示,可是那个时候距离我们付款的时间已经很近了,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没等过户,就要把全款打给业主,正常人的想法肯定都不会同意这么做啊。当时我们就找业主协商,能不能把最后的付款日期变更成过户当日我们再付尾款,业主X说"我什么都不会签的。"之所以我们想让业主签一下落实在纸面上,是因为业主是一个太不好说话的人了,当时我们约定付首付款的时候正好是周五,我就跟他协商能不能周末再打款,他就死活都不同意,这次如果不落实在纸面上我们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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