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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8325 |
魅 力 值:481 |
龙 币:14831 |
积 分:8019.8 |
注册日期:2003-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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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年卖过一个69万的房子,因卖时还没拿到房产证,买方先付了60万,把所有购房合同及资料原件都押给买方了
记得那年卖过一个69万的毛坯房,因卖时还没拿到房产证,买方先付了60万,把所有购房合同及资料原件都押给买方了。。。尾款9万约定过户当天给我,我挺慎重,非在合同里加了一句“买方必须在卖方拿到房产证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尾款和过户,否则按日均**赔偿”。
后来可以办房产证时,找买房拿购房合同啥的就很不容易,但幸亏拿到了,顺利拿了房产证。
此时,买方又以没钱、有困难等各种借口拖延过户日(付尾款)。。。。最后,拿出合同那个条款,买方才勉强在最后一日付了我尾款,过了户,没少为难我(明天不行,限行。。有车的人是不打车的。。。),总算把房子的事办清楚!
现在想起,真后怕,对方要拖着不过户,不付尾款,那我多冤啊!
按常理,买方应该更着急过户才对,可事实就是这样。。。
所以,合同,一定一定得慎重,把能想到的可能都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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