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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辟谣了,跟司法局无关,是他们擅自以司法局的名义发出的通知。
发信人: photonbeam (村东头的石头),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又来道歉——温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就不得擅自接家属求助致歉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Jul 28 10:40:32 2011), 站内
温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就不得擅自接家属求助致歉
2011年07月28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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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网
温州市司法局在声明中表示,“7.23”事故发生后,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国人民一样,心情极为悲痛,纷纷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和伤者的祈福。但由于对律师协会的监管不力,导致温州市律师协会未经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温州市司法局联合署名的方式在QQ群上发布通知,对此他们深表歉意。
温州市律师协会在声明中表示,“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温州市律师协会与全国人民一样,心情十分沉痛,部分律师应市慈善总会等组织要求,自发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鉴于7.23事故的赔偿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为了避免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出现差错,温州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多名资深专业律师成立指导组,对此类法律事务处理进行统一指导,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在通知中指出“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并无干预律师正常办案之意,但因措辞不够严谨,导致公众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误读,温州市律师协会表示真诚的歉意!
同时,温州市律师协会对擅自加署温州市司法局之名,给温州市司法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此一并致歉。(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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