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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周末》造谣诽谤的声明(2011-03-31 16:03:42) --“《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由于此前报道假新闻被我批评,怀恨在心。。。对这种公报私仇、公器私用的行为,我必追究其法律责任。”快半年了,这法律程序够漫长的 。。。
关于《法治周末》造谣诽谤的声明(2011-03-31 16:03:42)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新闻打假
《法治周末》发表一篇污蔑我抄袭的文章,《"我认为那是抄袭"---《科学是什么》抄袭疑案调查》,里面声称我的母校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确认了方舟子《科学是什么》一文抄袭了他已经发表的文章”,还引用鲁特-伯恩斯坦的话“我认为那是抄袭”。但是今天鲁特-伯恩斯坦教授转给我他答复刘实询问的信件,明确指出他从来没有认定我过抄袭其文章:
《法治周末》发表一篇污蔑我抄袭的文章,《我认为那是抄袭---《科学是什么》抄袭疑案调查》,里面声称我的母校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确认了方舟子《科学是什么》一文抄袭了他已经发表的文章”,还引用鲁特-伯恩斯坦的话“我认为那是抄袭”。但是今天鲁特-伯恩斯坦教授转给我他答复刘实询问的信件,明确指出他从来没有认定我过抄袭其文章: “我没有资格来决定方博士是否抄袭了我的作品,因为我不能阅读中文。该抄袭问题必须留给那些能够流畅地阅读中英两种文字的人去决定。”(I am in no position to determine whether Dr. Fang plagiarized my work or not, since I cannot read Chinese. The issue of plagiarism must be left to people who can read both languages fluently.) 所以《法治周末》的报道纯属造谣。 《法治周末》的报道还说,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的初审报告认定我抄袭,只是由于文章与我在该校学业无关,才不调查。但是密歇根州立大学学术诚信负责人James M. Pivarnik在今年1月26日发给我的备忘录明确指出: “我拒绝他们(指举报者)的挑战,因为没有可信的证据能够支撑他们的指控,而且你的网上文章并不是为了满足大学学业的要求。”(I rejected their challenges on the basis that there was no credible Evidence supporting the Allegation and that your online document was not done in fulfillment of a University requirement.) 可见《法治周末》说我的母校认定我抄袭,也纯属造谣。 《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由于此前报道假新闻被我批评,怀恨在心,利用其负责的“中央政法委”报纸(郭国松语),用四版的篇幅造谣、污蔑、诽谤我,对这种公报私仇、公器私用的行为,我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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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胡子不是张大土匪的意思,也不是永远脸上都会有大胡子,就像女人家的涂脂抹粉,男人也有项休闲活动叫做刮胡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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