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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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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未经(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1、房产证可以办理遗失补发手续。
2、没有房产证,原房主也可以和第三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不承认你的抵押;
3、原房主可以制作假诉讼,在法院签订《民事调解书》,承认欠债或用房屋抵债,由法院执行庭强制拍卖或变卖;
4、原房主可以低价把房屋出租给第三人20年,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抵押权人或新产权人无法将租户赶走;
5、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权利优先(补发新证之后就可以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6、根据北京市的法规,有些房子,有产权证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比如,以成本价已购公房与单位签订过合同的,缺手续的军产房或央产房。
2011-08-10 14:04: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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