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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及特别提示
1。无论婚前婚后,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无论是否共同还款。
2。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从那时开始的司法实践,基本都是按照这个新司法解释在执行。
3。国人对这一做法有很多微辞,盖因对市场经济环境之下对个人财产的尊重远大于其他利益诉求这一基本概念没有很好的认识,虽然女人强调自己是半边天,同工同酬,但是自身的自卑心理仍然时而隐现,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很多人还有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而成功女士对这一做法会举双手赞同,网上流传的剩女版的《没有车也没有房》就表现出了成功女士对自己财产的保护的愿望。长久来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4。社会鼓励每个人合法拥有自己的财产,而不是靠婚姻关系来剥夺他人的财产。婚姻关系在社会当中被重新定位,有助于清除婚姻泡沫,营造更加人性化,更加自由的婚姻法律氛围。财产关系大于婚姻关系(泡沫化的所谓爱情),反而使婚姻去除更多的非感情因素,有利于婚姻的持续稳定。
5。你夫妻共同生活时间如果超过10年,虽然你的财产追溯在新司法解释之后,但之前已经共同生活8年以上,则你仍可要求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该房产若在新司法解释之后获得,则铁定属于丈夫个人所有。现在买房子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都会问你房产证写几个人的名字,原则上无贷款,可以只具名一人,如果有贷款,一般银行从资金安全的角度出发,会要求夫妻共同做为还款人,此时房产证一定是两个人的名字,而无论首付由谁来出。
6。一无所有的一方永远都会觉得这样不公平,但是新的司法解释代表了社会的进步,相信会逐渐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的。
7。最后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购房售房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文件都会要求夫妻共同签字认可,千万重视您的签字背后的法律分量。比如房产拥有的比例,可以事前协商,协商无果你完全可以不签字,当然你要充分衡量不签字的后果,比如分手。许多人往往因为面子问题,错失了保护自己的最佳机会。也有许多人明明不愿意自己买的房子写上别人的名字,但是迫于婚姻的压力,违心的满足了对方的要求。凡此种种,请各位三思而后行。
8。笔者个人认为,无论婚前或者婚后,有爱什么都有,没有爱什么都没有。所以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该是找到你爱的那个人,而不是财产或其他,也就是任志强任总说的,爱情不需要房子。爱情真的和房子无关。在百年偕老越来越成为神话而非现实的今天,看护好自己的财产,守护好自己的爱情吧。
特别提示:房地产宏观调控中,无论房产在谁的名下,只要夫妻一方有房产,则新购都视为二套,这你就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家庭为了规避这一条限购令会假离婚了。因此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同时也剥夺了婚内女人购买属于自己住房的权利,因此也不小心堵死了婚内无房女人离婚的退路。 (此文由lqyo在2011-08-14 01:58: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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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价值体现在是否有人需要你,需要你的人越多,你的价值就越大,需要的时间越长,你对别人就越重要,需要我的人请靠近我,不需要我的或者不需要我了的请你离开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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