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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6804 |
魅 力 值:201 |
龙 币:9232 |
积 分:5591.7 |
注册日期:200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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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小题大做.典型的歪理邪说!
第一,买卖交易自由,你之所以从他人之手买来此卡,必然占了小便宜,不然你直接去游泳馆就办了.典型的得了便宜!
第二,卡能正常使用,你自己丢了,反倒要求别人出面.别人帮忙倒也无妨,你也得在人家方便之时,怎么还咄咄逼人,还要人肉人家.典型的理亏!
第三,有人说这也是买卖交易,交易的不单是卡还有服务.从法理上讲,出卖人和游泳馆建立合同关系,然后出卖人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凌帅),此时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给了第三人.第三人所要求的服务也只能有游泳馆提供.所以,卖卡人不该承担什么责任.
此类似合同主体变更.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仅知道些皮毛,大意应该如此.lz典型的不明事理!
第四,自己的失误,自己应该担当.说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银行卡丢了,挂失,是不是银行还要收取费用(挂失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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