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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 福建的独生子女男女比例竟达到3:1,20年后那么多的男人怎么办?
8月11日《海峡都市报》报道:记者从福建省人口计生委获悉,近期,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开展了独生子女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省目前独生子女人数约为303万人,其中男性229万人,女性74万人,城镇138万人,农村165万人。
上述数据如果是真实的,那么确实是令人震惊的,这意味着福建省独生子女中,男女比例约为3:1。众所周知,在没有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出生性别比基本上保持在103~107的正常范围之内。那么,为什么福建独生子女中,男女比例如此悬殊呢?我估计有两个原因:其一,由于在城市地区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一些重男轻女的夫妇为了生个男孩,第一胎进行性别选择,是男孩则留下,是女孩则堕胎;其二,由于在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男孩则不许再生育,第一胎是女孩则可生二胎,这就导致农村地区独生子女中,男孩数量远远多于女孩。
从“一孩半”政策可以推断,农村地区的出生性别比,并没有3:1那么高,这是因为:由于第一胎是女孩可以生二胎,那么,不论第二胎是男孩还是女孩,第一胎都不属于独生子女了,因此没有纳入这次的独生子女抽样调查。当然,也有一些农村夫妇第一胎生女孩之后,放弃二胎生育指标,所以,农村也有一些独生子女是女孩。
根据《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57.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42.91%。可见,福建省城镇人口多于农村人口,但为什么福建省的独生子女人数,反而是农村多于城镇呢?我估计,其中一个原因是: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规定,登记的人口数是指“常住人口”,而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这样,到城镇打工的农民工,只要居住在城镇半年以上,就被登记为城镇常住人口;而很多农民工的孩子由于留在农村读书,则被登记为农村人口。
福建省出生性别比有多高?现在仍没有权威的数据。根据《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占51.45%;女性人口占48.55%,但这份公报只公布了人口性别比,而没有公布出生性别比。据2007年1月25日新华网报道:统计表明,1990年以来,福建省出生婴儿性别比持续超过110,最高年份1995年曾达127,2000年后一直徘徊在110到115之间。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给婚姻带来很大压力。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人口性别比高达115.7,其中19岁以下男性人口为419万人,女性人口365万人,男女相差54万人。到2007年前后,这批人口开始陆续进入婚配期,“婚姻挤压”将日益尖锐。
为遏制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福建省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2010年5月18日福州新闻网报道:“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应查验省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或产前诊断技术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经施术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然而,我以前的文章已分析过,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只有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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