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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徐大夫再斟酌二三
我认为要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首先就要搞清原因。原因都没搞清楚谈何解决问题。徐大夫出发点是好的,您看了绿贝儿老师的帖子替那位老师抱不平,这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如果相关领导们也是这么认为的,恐怕类似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
1.首先我认为这件事情绝对不是一个偶发的刑事案件那么简单。如果非要频繁发生了才会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恐怕是每个上幼儿园的孩子的悲剧了。
2.为什么是漏洞?首先,幼儿园从业人员是否懂法,专业知识是否满足要求?像具体这次事件而言,老师绝对是有责任的,为什么要把一个小女孩单独交给一个非亲属的男子来带?家长因为工作关系不能按时接孩子,老师有没有跟家长商量过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园方没有责任吗,平时有没有此类关于孩子接送的管理制度,有没有跟老师们强调过孩子尤其是女孩不可以单独和陌生异性呆在一起吗?这些能简单归为门卫一个人的责任呢?要是这样的话,上海大火为什么要判那么多人,火是临时工引起的,那判临时工不就可以了吗?道理很简单,因为首先是你疏于管理,才会导致后面的事情发生。
3、4点.幼教老师首先是一个职业,既然是职业,你就应该有你的职业操守。不能说家长让我不高兴了,我就要给你孩子气受,甚至体罚孩子。这样的人配做老师吗?我也很赞同把幼教老师纳入整个的教师管理体系里,这样她们的待遇、地位等等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但是这个不是我们这次要面对的主要问题。
4.徐大夫说了很多但是没有一句说到园方,可能您有您的苦衷,这个我能理解。但是这次事件暴露出来园方的责任是绝不能能够回避的。对于屡次发生负面新闻的幼儿园,政府有必要介入进行整顿。这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5.关于您最后这句话,谁是即得利益者?您没有说破,我想您其实也很明白,其实这也是我的观点,不从源头上着手,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无疑缘木求鱼。说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前说起个别园克扣孩子伙食难道和老师有关吗?从这一点来说,老师和家长都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
6.说到底,做幼儿园必须是一个良心事业,政府必须要有这个决心,立门槛,定规矩,严监管。让那些想靠办幼儿园发财的主彻底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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