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丈二和尚
丈二和尚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6328
魅 力 值:384
龙    币:19484
积    分:8568.4
注册日期:2001-08-09
 
  查看丈二和尚个人资料   给丈二和尚发悄悄话   将丈二和尚加入好友   搜索丈二和尚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丈二和尚发送电子邮件      

长沙现多名“听证帝”:发钱的才来 从未投过反对票
之一:他参加了17场听证会

37岁的听证代表石爱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宠若惊”。

今天早上,他还没来得及看报,就从朋友来电中得知自己上了报纸头版,在电视上“抢镜”——因为媒体突然发现,他是湖南各大听证会的常客。

的确,过去7年来,石爱伟已经平安无事地参加了17次听证会,还可能更多。

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原来长沙也有“听证专业户”,在微博和论坛,石爱伟获封“听证哥”和“听证帝”,跟评一片谩骂。

石爱伟其实不是孤例——5日举行的长沙市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上,至少可以数出4名熟面孔,53岁的周正良就是其中之一,他承认自2002年以来参加了近20次听证会。

湖南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甚至见过一名“专业户”,当时他试图为全家五六口人都报名参加听证。

是什么动力,催生了热衷于凡听证必到的“专业户”?是什么原因,为这些“常任代表”留出了生存空间?他们到底是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有功之臣,还是听证真正产生效力的“绊脚石”?听证代表的产生等制度设计,是否还存在着有待完善之处?

之二:他从没投过反对票

有足够证据可以推断,石爱伟和周正良应该已彼此认识多年,虽然两人年龄相差16岁。

查找公开资料可以发现,这两位“听证专业户”,自2005年以来出现在同一个听证会,至少有6次以上,两人且都有在《当代商报》的工作经历。

多个听证会上,石爱伟登记的身份是《当代商报》“和谐湖南”版执行主编。

周正良登记过的身份则五花八门,从2002年第一次参加听证会至今,他先后是《当代商报》教育专刊编辑部记者,《当代商报》副刊部主任,《湘声报·法治专刊》、《三湘都市报》旅游专版部活动工作室等从业人员,长沙渔夫码头酒楼营销经理,湖南省企业信用评价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变换很正常,我对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没有变。”周正良说,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政策变化,比如水价、天然气等价格的调整,他都想要去说说话。“这样既可以为公益事业做一点贡献,也能(通过对与自身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为自己谋求一个宽松的环境,”

2002年,他最早一次就是参加湖南省物价局就调整有线电视收费标准举行的听证会。

“那次从听证代表选拔到听证真正举行,历时一个月。”周正良分析,当时湖南举行听证会并不多,大家都比较认真,他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意见和查阅资料,详细写了发言词。

当时的媒体报道,听证结果显示,“大多数消费者代表支持有线电视收费适当提价”。

周正良只能大致地记得,此后近10年,自己先后参加过近20次听证会。对于听证事项,“我基本上是持同意的态度”,“决策部门在民生方面还是考虑比较周全的。”

无独有偶,石爱伟也坦承,他“从没在听证会上投过反对票”,毕竟政府相关部门在听证前,都是“经过反复酝酿的”。
之三:“好好先生”的场面话

“听证专业户”=“好好先生”,这正是周正良、石爱伟和成都的胡丽天等听证专业户备受舆论诟病的主因。

对于“您是否是听证会上的‘好好先生’”的质疑,周正良没有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他认为自己是“敢于表达观点的人”,石爱伟也含糊以对。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俩都不会是在听证会上发难,或让听证主办方感觉“讨嫌”的人。

历年来各媒体的报道中,可以找到两人多次听证的发言内容,里面有“为民说话”的声音。比如,2006年长沙市物价局就污水处理费、自来水价格调整举行听证,石爱伟发言建议,“对低保户、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最好能将优惠水由3吨增加至5吨”。2010年长沙市物价局有关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时,他又建议,“对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2立方米气费,应增至5立方米”。

更多时候,石爱伟代表的建议是诸如此类:“价格上涨是大势所趋,但也要符合老百姓的经济、心理承受能力”,“有的规定幅度弹性太大,建议予以细化”。

另一位参加过几次听证会的“S先生”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没有点名地说他认识一个听证“老口子”(长沙话:指有经验的人),每次发言都由几句套话开始,“今天参加这个会议很高兴,我觉得应该……利国利民”,“这个听证会,我觉得开的很好,也很有必要”……

后来“S先生”在公开场合碰到这个“老口子”,遭到后者的直接指责,“你这样做,不是害我们吗?”

从可查阅到的听证记录来看,石爱伟正是在他参加的听证会上说过类似的话。

“S先生”还说,有些“专业户”掌握了听证会的套路:全国各地有那么多听证会,总有类似的主题,上网找找别人怎么讲的,然后拿来结合本地情况,什么话题都能说点场面话。

之四:发钱的听证来,没钱的就不来

这一次的长沙市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S先生”也报了名,但并没被选上。

“不知道是我报名晚了,还是有人了看我之前接受媒体采访说的那些话。”“S先生”很清楚,他在媒体面前大嘴“醒门子”(长沙话:指露了别人的马脚),肯定会损害“听证专业户”这个群体的利益,因为他们以前参加听证会都会“不虚此行”,现在说穿,以后就不知道怎么样了。

关于“这个群体”的人数,没有谁说得清楚,“老听证”周正良的感觉是:“至少有八九十人,经常参加听证会。”

而“S先生”所谓的“不虚此行”,是指每次参加听证,主办方都会给代表们补助一笔数量不等的“车马费”,或者叫“误工费”。

接受采访的每一个听证代表,几乎都矢口否认自己是冲着这笔钱去的。

周正良说,“通常也就是几百块钱,一百、两百、四百的都有,有时候一分钱都没有。”他认为“一毛不拔”的主办方有欠妥之处,“毕竟现在是商品社会,代表要为发言作准备,要花时间调研、收集意见,去听证还得打车,给点报酬是应当的。”

石爱伟也说,通常确实是会发点“劳务费”,但论经济效益,做点别的肯定比参加听证会要强。“有钱的我去过,没钱的我也去过。就算每次都有钱,一个月顶多也就参加两三次,能靠这个维生吗?”

但“S先生”提供了另一种说法,有的“听证专业户”会提前互相打探,“这个活动你会去吗?这个活动有钱发吗?”“基本上发钱的听证会他会参加,没钱的就不来。”

“S先生”参加几次的经验是,通常会给听证代表发400块钱。有一次,长沙市物价局就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一家燃气公司提前将听证代表请过去,开了一个预备会,“给了400元的劳务费,后来听证时又给了1000元。”

之五:听证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

按照“S先生”的说法,就能比较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全家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省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卢建华了解到,有一次,卫生系统召开一个听证会,来了一个“专业户”,他为全家五六口人都报了名。

“如果不是为了混劳务费,这样的做法就很难说得过去,不然,一家人的观点,又能有多大的不同?”“S先生”认为,之前石爱伟和周正良的说法不那么站得住脚。

以石爱伟为例,2005年7月,他至少参加了3个不同的听证会。石爱伟声称他是《当代商报》的一个主编,但报社编辑记者多半说“不认识他”,报社办公室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也称“完全联系不上他”。

而要成为一名听证代表,很简单,成本也很低。

卢建华介绍,2008年公布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136条规定: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当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人数较多时,由行政机关随机选择,而当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数不多时,应当让所有报名者参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至少要有20名代表,但难免有时候达不到这个报名人数。”

周正良的经验是,他报名之后中选的机率超过60%,间接证明了这一点。

卢建华分析,有网民会抱怨自己总是“被代表”,但一方面,公众对听证会参与热情不高也是事实。另一方面,听证主办方对听证时间、地点、参与方式等常告知得不够。“往往只在报纸的小角登个公告,而没有很好将互联网利用起来。”

究其原因,有的是主办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有的不够重视,“也不排除一种可能,主办方并不十分愿意开听证会,只是因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重大决策必须走这个流程。”

卢建华认为,要使听证会尽可能达到效果,还是要广泛征求意见,“以后的听证消息,放到网上让更多人看到和了解,就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不过,如果说“专业户”给听证带来的全是负面影响,卢建华认为这有失偏颇,他见过从邵阳、湘潭来长沙参加听证的熟面孔。“他们的确热衷于公益事业,有比较强的自我表现欲,在听证会发言也能讲出点东西。”

他分析,这样的“专业户”可能从他人的肯定中得到了成就感,不然的话,那他路费、吃住花费都划不来。”

在长沙做点小生意的“S先生”,也不忌讳自己有一天变成“听证专业户”,“只要是认真在做事,真正为老百姓代言,为老百姓说话,以后有听证会,我还会报名参加。”

--
2011-09-07 11:24:3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1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