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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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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偶然在搜狐上看到一条消息,方舟子说陈光标砸自己的奔驰也犯罪,还列举了法律条文,说得是慷慨激昂,只是自始至终都没看出哪条说明陈光标犯罪了。固然,法律条文似乎确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者涉嫌犯罪的情况种种,只是这类犯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与“自己毁坏自己的私有财物”意思等同么?自己砸自己的车谈得上“故意”二字么?方同志连基本的逻辑关系都没说清楚,就谈论起谁犯不犯罪了,实在是让人不可理解。也许陈光标有罪,但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实在是扯不上半点关系吧。

此后再看方舟子的博客,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无所不涉,上至“地球是不是宇宙的中心”,下至“环保与食品安全”,无不博猎广通,不能不感叹方同志真一神人也。再看中国之事,上至国学大师季羡林,国医大师周仲瑛、徐景藩、朱良春等,下至网络热门的科学松鼠会,统统给戴上了“伪”字帽子,如季羡林成了附庸风雅的季“大师”;江苏的三位国医大师成了“(中国)国家认可的江湖医生”;而热心青年组织的科学松鼠会也成了“打肿脸充胖子的伪专业科普”。呵呵,如此说来,中国的科学、国学、中医学从上至下均是扯淡,全是骗子,能给国人带来真知和见识者唯方舟子一人,全中国人民和政府都是白痴和傻叉,唯有不知道哪国国籍的方舟子是个明白人。如此来说,方舟子是不是也该算上一条“故意诋毁他人和国家”之罪呢?突然想起古人的话,难道屈原那句“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为2300多年后的方舟子所作?太神奇了,方舟子真应该穿越回去拜见一下屈大夫。屈大夫说这句话是在发牢骚,且并未说他人如何不好,如何不对;而方舟子的牢骚不见得少到哪里去,一边发牢骚,一边还诋毁别人,全无一点儿风度。如此看来,方舟子学得还不到家。屈大人是最后自己跳河了,而方舟子似乎脸皮较之厚实得多。

有时总在想,为什么这样的人和事如今如此受人追捧?难道歪批和谬论就不能消失么?其实,仔细想想,正邪与真假自古就是并存共行,原来的时代信息闭塞,很多的虚假污浊之事并不那么为人所知,很多正统和美好的思想和事物得以慢慢传扬,以资宣化。而现在的信息和网络时代,不管你黑白赤墨,只要你敢想,放得下脸,想怎么出名都可以,且迅捷异常,非正常一族的拥趸也跳梁而出,活跃在历史的一线舞台上,几乎让人快搞不清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非正常的了。所以出几个跳梁小丑也就不足为人道了。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清醒的,要不中国遍地充斥着这样不讲逻辑与礼仪却只会乱发牢骚的人,那还不得真完蛋了。

《离骚》中的渔夫早就说过:“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只是屈原太过闷骚,居然怎么也想不通,清浊本就不分,又何能避浊就清,于是只留下个跳江之名,却没为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那么方姓某人呢,能做什么呢?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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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
2011-09-22 09:53:2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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