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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如何取得选民资格证(以宝安区为例)
2011-08-11 18:33:21| 分类: 参选攻略 | 标签:选民资格 选民登记 选民资格证明 |字号 订阅
流动人口如何取得选民资格证明 (以宝安区为例) - 张治儒 - 张治儒参选人大代表专用博客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户籍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因此,非户籍地人员参加宝安区选举需要提前做以下准备:
1、由户籍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
将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工作证(或厂牌)各复印一份,联同书面申请书一起快递给户籍地县级人大常委会(具体通讯地址可上网查询或询问家里人),要求户籍地县人大常委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申请书样板见附件)。公民户籍地人大常委会在接到公民书面申请后,只要该公民在法律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都应当依法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并在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后将证明邮寄给申请人。
温馨提示:邮政快递业务已开通上门服务,深圳地区统一服务电话:11185。龙华街道、民治街道、大浪街道服务电话:13925214471。注:一般商业快递公司不能承担对公快递业务。
2、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在取得选民资格证明后,应留意宝安区人大常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关于选举时间的公告,并主动及时向选举委员会申请选民登记。宝安区人大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9998175,网站:该网址不再展示。
进行选民登记后,注意选举日期。在选举当日凭身份证或选举委员会发放的选民证在指定地点领取选票,进行投票。
如在选举当天本人无法参与选举,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有选举权的选民代为投票。
附件:
关于出具选民资格证明的申请书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您好!
我叫张三,男,年龄××岁,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省××县××镇××村××组。我于××××年来深圳市宝安区工作和居住,现在已有××年。
现因2011年9月深圳市宝安区将进行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根据国家法律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可以在当地参加选举。但根据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我在深圳市宝安区参加选举,应需要我本人户籍地选举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出具我具有选民资格的证明以及我本人不在户籍地参加选举的证明。然后才能够在深圳市宝安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为此,现将我本人的身份资料快递给您们,希望家乡的各位领导依法给我出具选民资格证明(附参考样板)。谢谢!
此 致
敬 礼
申请人:张三
2011年××月××日
附:
1、张三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住址:深圳市宝安区××街道××村××栋××室,邮编518109,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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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深圳市宝安区选举委员会:
兹有我县户籍公民张三,男,年龄×××岁,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省××县××镇××村××组。经与我县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核查,张三具备选民资格的三项必备条件,具备选民资格,张三也未登记参加我县本年度的选举。
特此证明
××省××县人大常委会(或选举委员会)
(章)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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