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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1163 |
魅 力 值:158 |
龙 币:4551 |
积 分:1909.5 |
注册日期:200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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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如果不以法律进行保护,必然走向两个极端!
一是“碰瓷者”越来越猖狂,一旦我赢了,就能获得赔偿,一旦我输了,大不了就是一句“对不起”。一是“行善者”越来越少,反正不是我亲人,死活与我何干,一旦被“碰瓷”,还得倾家荡产。所以,法律应该重视这种现象,因为这是中国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信任危机”。一旦出现碰瓷失败,应该严惩,起码应该以其胜诉的条件来惩罚之。相反,惩罚所得应该被碰瓷者,以此鼓励大家的“助人为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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