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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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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悦悦的事,说说责任!
我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别说我不懂就行了,还有我是男人,有些想法更理性,别用那些感性的要求来批评我了。

先说底线,任何人都不希望悲剧发生,这是一定的,包括小悦悦的事在内,没有人希望发生。
再说责任,我一直认为这件事的第一责任是小悦悦的父母,2岁的小孩没有任何行为能力,所以父母的监管决定她的生活状态安全与否,离开大人5米远都是不安全的,有些不可控的事我们可以说不是父母的责任,比如生病,比如一些先天的问题,但对这些可控的事故,父母多用心点就可以避免,所以说父母的监管是第一重要的,出了事父母是负最重的责任的。对多数人来说,自己的孩子被狗吓一跳都会心疼得很,但她父母能让孩子离开视线到马路上去,这个太粗心了。
第二问题才是司机,司机开车在路上面对的基本是有行为能力的人,这些人有自己的判断力,主观意识上不会做有危险的事,在父母没有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让小悦悦这个没有判断力的人上路,主观上司机并没有错,错在司机没有及时发现不该出现在路上的小悦悦,至于逃跑什么的,就不说了,这是法律问题。
第三责任人是路人,见死不救什么的,但要想明白主次和因果,没有前两者,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小悦悦的监管者不是路人,开车伤人的也不是路人,只是见死不救的问题,所以这个值得讨论和批判,但不是要负主要责任的人,也不是要做为主要批判的对象。想要杜绝这样的悲剧,只能从前两者下手,而不是靠提高路人素质来实现。

我对过马路不看车的人从来都是这样的观点,这些人把自己的安危交给别人来决定,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小悦悦来说,她父母就是这个极度不负责任的人。

漫骂者别回帖了。
2011-10-21 10:35: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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