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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266 |
魅 力 值:125 |
龙 币:8223 |
积 分:2635.8 |
注册日期:2005-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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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
单位给员工发工资,要么打卡里,要么发现金,但要签字,总之是有发了工资的凭证。如果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改明这人提起劳动仲裁,没理的还是你,因为你最后一个月没给人工资,虽然她私自拿了钱,你现在认为抵了工资,但到时这两件事不会合二为一的,具体的斯律师应更清楚,到时你有证据证明她私拿单位的钱吗?那时会不会已过了什么什么时效了?我的观点是,做生意当然要维护各种关系,至少不树敌,但也要自保,所以给他打电话,做交接,填领工资的凭证,该要的要回来,该发的发给他,否则电话报警,防止后患。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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