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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下面的悬疑小说,就别告诉我你是悬疑小说爱好者:
三口棺材
美国推理作家协会评选的史上密室推理第一名,毋庸质疑的密室经典.对于中国读者,特别的内地的读者来说,本篇可能是卡尔最熟悉的作品了,因为他的很多作品到现在大陆还没有译本。本篇包含了两个密室推理,一个是完全封闭的房间,能够证明曾经有两个人进去,既没有供人进出的窗户也没有暗道,而两个人都没有再从唯一的出口出来,一个死了一个消失了,凶手是如何办到的?另一个密室是受害人被谋杀于空旷的雪地当中,周围没有其他人的脚印,并且有两个目击者可以证明没有人接近死者,那么受害人是怎么死的?谜底出人意料却合情合理。本篇之所以名声大噪还在于它包含了一篇“密室论文“,作者借书中侦探之口归纳了各种密室杀人的方法和技巧,菲尔博士的这段叙述被侦探小说界大为推崇,认为其具有重大意义。在本篇中,密室推理大师又向人们展示了密室杀人的两种高级技巧——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最好不要效仿~
黄色房间的秘密
谈到密室推理小说,人们不可能不想到卡尔,不可能不想到《三口棺材》.但同时,更多的人也许会想到《黄色房间》.即便是卡尔,也认为《黄色房间》是“历史上最好的侦探故事“.当然,能不能称上史上“最好“,自是仁者见仁智着见智了。很多人都认为,《黄色房间》要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列第一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即使说它是最好的密室推理小说,也会有不少的反对意见,但既然连密室之王都甘拜下风,其他人估计也没什么资格反对了.或许对卡尔的话最准确的理解应该是:《黄色房间》是在卡尔的作品问世之前最好的密室推理小说。不管到底能不能排到第一,不可否认的是,《黄色房间》是密室推理小说中的一部经典大作.和《三口棺材》一样,《黄色房间》也有两个密室,一个是在房间里,典型的封闭房间里发生的犯罪,一个是在走廊上,看起来或许更具震撼效果,但其实很容易猜出答案。
亡灵的舞厅
1974年爱伦坡奖的获奖作品,名不虚传.故事讲述了发生在美国西部印第安祖尼部落聚居区的一起凶杀案.部落男孩卡泰无端失踪,侦探利普霍恩通过多方寻查,进行艰难的侦破工作,最终弄查了这起以宗教仪式为掩饰的谋杀案.故事取材于印第安祖尼族及其附近的拉马纳瓦霍印第安人的居住地,作者根据自己丰富的背景知识,详尽细致地描绘了印第安人当时当地的生活场景.作者高超的技巧使得书中人物栩栩如生,形象生动真切。祖尼人是单纯的,他们虔诚地信奉沙拉柯教,与其他的印第安人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套复杂的宗教仪式.但在书中,正是这种单纯给他们带来了灾难。《旧金山审查人》评论道:“从各方面看,(本篇)都是最好的小说之一......情节丰富,险象环生“.《纽约人报》则给予更高的评价:“高雅娱情“.本篇将谋杀搬到了异族,把读者的视线引到了野外,作者深厚可信的背景知识使本篇读起来另有一番风味.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
作者爱德蒙·克莱里休·本利特和切斯特顿是好朋友,据说作者写本篇的初衷就是为了献给切斯特顿.《最后一案》写于1912年,当时福尔摩斯的故事非常流行,作者却对推理嗤之以鼻,想通过本篇的创作证明推理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有用。本篇出彩的地方在于一案数破,一个案子可以有几个答案,当然最后只有一个是符合事实的,这种类型的侦探小说的杰出代表是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作者本来想写的是“反推理小说“,最后却写成了一篇解谜经典.特伦特自以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使案件水落石出,以至于在故事的一半就留下一封揭示谜底的信走人,哪知“真相的范畴极小而明确,错误却是无边无际“,案件的事实远比特伦特想象中的要复杂~所以本篇结尾提到:“这件事揭示了人类理智的无能,我再也不和谜一样的案子沾边了“~不过作者后来还是忍受不了侦探小说的巨大诱惑,又写了《特伦特自己的案件》和《特伦特介入案件》,所以本案实际上并不是特伦特的最后一案~
东方快车谋杀案
声名远播的推理大手笔,将结局的出人意料性发挥到极至的不朽作品,阿加莎的伟大创举。伊丽莎白女王曾经问阿加莎这部作品的结局是什么,阿加莎回答:“不巧我也忘了呢!“阿加莎当然不是真的忘结局,而是侦探小说的阅读本来就应该留有悬念,不看到最后就揭出谜底,对读者来说绝不是件好事.本篇的谜底就一直留到最后,不看到最后没有一个人能够猜出结局。阅读阿加莎的作品得有耐心,她习惯通过人物之间的对话来推进故事的进程,而且她似乎对范达因二十条守则中的“不要加入不相干的描写”十分推崇,除了对事件、人物必要的说明之外很少说废话,(虽然人物本身的废话不少)本篇也不例外。故事的开端并不怎么吸引人,中间仍旧是一大堆冗长乏味的例行讯问,正是这些讯问磨掉了不少人的耐心,却不知精彩的还在后头。钱德勒在评价《东快》的结局时说:“只有傻瓜猜得到“.
螺旋楼梯
作者玛丽·莱因哈特,与阿加莎齐名的女侦探小说家.也是个多产的作家,一生创作出了60多部作品,是当时世界上稿酬最丰的作家.《螺旋楼梯》既是她的处女作也是代表作,该书当时身负美国第一部畅销书的盛名,享誉全美.书中所描绘的“螺旋楼梯”这一重要场景及关键意象,自小说问世以来,就成为了悬念小说的代名词。时至今日,西方著名的侦探小说书店,总要在当中置放一具黑色铸铁的螺旋楼梯,以为标示。根据该书所改编的《蝙蝠》(The Bat)于1920年在百老汇上演后,引起轰动.在完成本书的创造后,作者还写了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环形楼梯》.读完至今,书中所描绘出来的意境总令我不禁想起了柯林斯的《白衣女人》,而案件背后的故事又令我想起福尔摩斯系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联想,还有待研究~
主教杀人事件
范达因非常出名的一部作品,甚至可以说是他十二部作品中最有名的。本篇中的人物要么是数学家,科学家,要么西洋棋手,在自己所处的领域中都占有一席之地,绝非泛泛之辈,而范达因却能够驾驭这么一群专业人事并且显得游刃有余。为了衬托书中侦探的聪明才智,作者很多地方都故意贬低其他人,不仅是侦探的朋友,还包括警察.不过有时贬得也太明显了,他们所犯的愚蠢错误一般的读者都看得出来,这是范达因作品的通病。另外,范达因一味只注重案情和破案技巧,容易忽略了作品的文学性,本篇就是一个典型。
尼罗河上的惨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最有名的作品之一。阿氏作品繁多,几乎每部都有杀人新招,加上其他作家的努力,凶手的角色几乎已经被穷尽,作家们已经很难再找出令人惊讶的凶杀了,这也不得不让我们担心以后的侦探小说会怎样发展。作品当然有它的闪光点,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撇开跟阿氏其他作品一样冗长乏味的对话和中局罗嗦的叙述不说,作品的开头就显得很有性格~为了增加到尼罗河上去参加惨案的人数以扩大凶手的范围,阿当然得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或相识或不相识的人会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同一艘船上相遇,于是开头连续十一章几乎每一章都在换人物,介绍他们去尼罗河的原因,除了这样逐个介绍之外作似乎找不出更好的办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十一章全用于人物介绍,这不能不算是个创举,简直可以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能杀人,符合情理的,现实中做得到的,对他来说都是很好的题材,本篇中他又向我们介绍了另一种“行之有效”的杀人方法,能够制造凶手不在现场的证明。这样的伎俩会不会被现实中哪个居心不良犯罪分子所利用我们不得而知,但应用到侦探小说的创造中,就不见得很高明了。侦探小说家是作家,而不应该是建筑家和设计者,他们要做的是向读者叙述故事,用逻辑思维去思考杀人的方法,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设计能杀人于无形的机关和装置。但是我们看到,很多作家简直是乐此不疲,他们在书中所描述的方法可能确实行得通,但读者在看的时候却往往一头雾水。本篇就可以归入这一类,类似的还有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
罗杰疑案
阿加莎的作品,区别于埃德加的《罗杰·玛丽疑案》,后者有时也简称《罗杰疑案》.本篇的诞生可以说给侦探小说又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从此之后读者在看侦探小说的时候如果有“书中的凶手不会是我吧“这样的疑问也在情理之中~本篇叙述的是一个乡村绅士被谋杀的案子.情节忘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是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还是所有人都有杀人的嫌疑,反正应该是两个极端。当你读到最后实在是再也找不到人可以怀疑,或者实在不知道该怀疑谁,或者幸灾乐祸地等着看作者如何收场时,凶手自己蹦了出来,实在令人大跌眼镜.范达因的20条守则在这里变的一文不值,不过也只有这种敢于打破常规挑战权威的人才能够创作出不朽的作品.
豺狼的日子
英国著名作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的处女作,获得年度第一畅销书,一九七二年爱伦坡获奖作品。故事内容是关于暗杀戴高乐的,情节紧凑毫不拖沓罗嗦。基于常识读者最后只能为豺狼的命运感到惋惜,因为豺狼的确是一个天才,可惜他运气稍微差了一点,再多给他五秒钟历史就将改写。想知道成为一个世界级的杀手所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耐吗?想知道暗杀一个像戴高乐这样的人需要做什么样的准备吗?看完本篇你就知道了,精彩之处实难一一明述.
白衣女人
威尔基·柯林斯很有名的一部小说,称她为侦探小说可能不是很恰当,因为这种类型或许应该属于侦探小说的一个变种。故事的节奏缓慢,但很值得仔细阅读,属于那种不是能一下子吊起读者的胃口但却能令人回味无穷的作品。作者细腻的笔法使书中的生活场景栩栩如生,人物性格刻画得分外真实,形象跃然纸上,就像他们真的存在过一样。能够让读者身临其境地去洞悉故事中的奥秘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境界。很多读者都十分同情作品中的几个女性的命运,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她们无疑是弱者,任凭他人摆布毫无反抗之力而却又不甘心就此向命运屈服。然而抵抗的道路是艰难的,有时读者甚至担心结局会以悲剧收场。正像前面的介绍一样,因为这个故事并不能称为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所以如果你只是想图一时的阅读之快,本篇绝不是最佳的选择,但若你有时间有耐心,那么建议你找时间欣赏一下这部杰作。年代久远的作品能经过时间的考验十至今日还能倍受关注,绝对是靠实力说话的.
八千万只眼睛
本篇包含两个各自独立案件,一件是在八千万只眼睛的注视下发生的谋杀案,一件是女职员遭受性骚扰和侵犯的案件,其实就是两部中篇小说.写的都不错,值得一看~
受冷漠的人
一部优秀的间谍小说.一开头读者就被告知主角及其同事正在密谋除掉一个人,后面的故事也按照这样的计划展开,但到了最后读者才发现原来他们是另有所图.本篇作者约翰·勒·卡雷是个笔名,其本名是大卫·约翰·摩尔·康威尔(David John Moore Cornwell)。十八岁便被英国军方情报单位招募,担任对东柏林的间谍工作;1959入英国外交部工作.1963三本着作《冷战谍魂》一举成名,从此奠定其文坛大师地位,得奖无数,并有七部作品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目前他已出版19部作品。由于作者之前的业务范围所接触到的间谍活动,因此他开始创作间谍小说时,决定摒弃007夸张的传奇方式,改以纪实笔触来铺陈故事情节。至今,勒·卡雷仍活跃於文坛,笔耕不缀。
亡灵出没在古城
密室推理作品向来倍受欢迎,而一生致力于密室推理创作的卡尔更是很多读者喜爱的侦探小说家.密室推理作为侦探小说中创作难度最高的题材,对于有些作家来说,能够写出一个令读者满意已经很不错了。而作为专业中的专业,高手中的高手,卡尔出众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在同一部作品中构思出几个令人匪夷所思、眼花缭乱的密室案件,真不愧为“密室之王”。本篇包含了三个密室案件,两个手法是一样的,或许正确地说只能是两个,并且都是机械密室。虽然读起来没有《三口棺材》和《黄色房间》过瘾,但因为造成密室的手法很特别,所以还是值得一看的。
面具馆
2003年5月的一个夜晚,即将结束心理学专业学习的艾西恩走在路上,一场大雨突如其来。他被迫来到一个商店的屋檐下避雨。和他同处一个屋檐下的,还有一位颇具吸引力的年轻女性。接近午夜十二点,这里只有他们两人!有点无聊,也有点无措,当然这是很有趣的场景。艾西恩习惯性地在心底玩起了推理游戏。晚上他回到家,打开电脑,开始写他的第一部长篇推理小说———《面具馆》。(2005年09月05日 新闻晨报)本人向来很少看国内的侦探推理作品,但刚翻了几页就发现本篇确实极具诱惑力,难怪网上好评如潮.作者是中国人,而故事却发生在国外,人物也大部分是外国人,有些地方处理得还不够仔细,读起来也有点别扭。但总的来说,该书的畅销是2005年中国侦探小说出版界的一大亮点,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出色的国产作品.
马尔他黑鹰
硬汉派的开山之作,也是作者的代表作.入选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票选出的史上最经典的一百部推理小说排行榜。作者达希尔·哈米特,是硬汉派的创始人,他和加德纳以及钱德勒是这一流派的三大代表人物.哈米特一生一共写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比较有名的是《瘦子》和《血腥的收获》,但最著名的就非《马耳他黑鹰》莫属了,它甚至号称“胜过海明威任何一部小说”.作者因本篇的问世而名声大噪,挤身于“当代重要作家之列“.由于最初根据本篇改编而成的电影《危险的女人》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可,1941年又重拍,一举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剧本和男配角三项大奖,取得巨大成功,被认为是黑白片的经典作.
啤酒谋杀案
每当一有死人或者谋杀案,侦探们总会重视对现场的保护,也总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采取措施以搜集证据,可见现场对于破案的重要性。因为时间越长,谋杀时留下的痕迹就越难被发现,留给侦探破案的机会就越小,凶手就越容易逍遥法外.但是如果要侦破一个19年前的谋杀案呢?要仅仅凭借19年前的证词找出罪犯呢?有人恐怕会说:难,难于上青天......而波洛就能做到.19年前的庄园,如今早已物是人非,要从最有限的资料中去发掘最有用的信息,将凶手绳之于法,可能吗?
福尔摩斯与红魔
美国作家拉里.米利特的作品,这是逼人看过的最好的一部福尔摩斯探案续集. 现在市面上福的续集数不胜数,逛一个书店都能看到en本,甚至同一个故事就有几个版。这些人中有的的确是因为对福尔摩斯的热爱在进行再创作,有的则纯粹是为了私利在瞎编乱造,当然这样行为其实也见怪不怪了。但这里就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拉里.米利特,自己写的书却甘愿署上他人的名字,既非为出名也不是由于金钱利益的引诱,像书里介绍的一样:“欺世而不盗名“--他署的是华生的名字.书里不厌其烦的通过大量的注释和引用来增强作品的可信程度,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模仿,至少在这本《福尔摩斯与红魔》里面,拉里.米利特表现出来的文风与柯南道尔确实极为的相似,简直达到了能以假乱真的地步。书中福尔摩斯的言行举止和原著中的人物惊人的相似.如果不做任何的说明把这本书摆到市场上,恐怕会有不少读者以为这真的就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个故事.每次提起这本书,书中描写的那个酷热难当的夏天,那场遮天蔽日的森林大火,福尔摩斯在焰火中奔驰的火车上挥汗如雨的身影......都会闪现在我的眼前。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当然这本不属于侦探小说的范畴,但作为一代侦探女王的个人传记,不向读者介绍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金融时报》给予本书的评语是:一本绝妙佳作,一位杰出的老年女士和作家凭借自己的观察,将75年的浪漫史娓娓道来,充满愉悦.作者于一九五零年开始本书的写作,直到十五年后,阿加莎七十五岁时才完成。阿的创作生涯无疑是成功的,她在侦探小说创作方面的成就世人有目共睹,但看了她的自传,才知道她的一生也并非尽是坦途.第一次婚姻的失败,给了她很大的打击。本来安宁平静的生活,美好的梦想,都几乎在这一挫折面前破碎。她对作者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但如果作者那时就拥有了一个美满的婚姻,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种家庭主妇式的平淡生活,不知她还会不会去创作出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呢?毫无疑问,读了这本自传,可以窥探一代侦探女王的内心世界,能够了解一个伟大作家的心理历程,祝你阅读愉快!
初出茅庐破大案
一部震惊美国法学界的侦探小说。作者梅森是一位律师,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好象是21岁)就取得了律师资格,主要帮穷苦人民打官司,包括很多华人。现实中的一个美国人,只要按照书中介绍的方法和步骤,就可以在美国本土杀掉一个人后光明正大的活着而免受美国法律的追究,这对一个国家司法界产生的震撼可想而知,因为作者介绍的这种方法在现实当中是切实可行的,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照这个方法杀了人,美国的法律职能束手无策。说白了就是法律漏洞,但这样的漏洞真是闻所未闻。梅森是硬汉派作家中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幽默风趣,知识性强,实用性也高,很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对于看惯了靠常识和逻辑来破案的读者,梅森的作品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他的书更有参考和学习价值,其中包含了很多的法庭辩论技巧和律师业务技能,从中也可以看到美国司法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福尔摩斯全集
毋庸质疑的侦探推理入门书籍,哪位如果没看过福尔摩斯系列就不能说看过侦探小说,这是真理~。虽然人们把“第一”给了爱伦坡,但谁也不能否认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在侦探小说中的地位。福尔摩斯的作品早已风靡全球,被译成一百多种语言流传到世界各地,关于他的续作更是曾出不穷.福尔摩斯就代表了侦探,福尔摩斯就是真相的代言人,他给全世界树立了一个聪明睿智的侦探形象.一句话,福尔摩斯在侦探推理史上的贡献无人能及。
二重身宫
虽然逼人曾经“谴责“过本篇的作者,但本篇能获得梅菲斯特奖也是有其独到之处的.书中谈到的那栋建筑物,如果真的能够建造出来,(作者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和介绍估计至少他觉得理论上是可行的)并且里面的机关设备也能够做出来的话,这也不能不算一个奇迹了。不过个人认为像这种能将作家变成建筑学家的作品还是少一点比较好,就算他们不至于让侦探小说误入歧途,也至少使侦探小说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这于侦探文学的发展,绝无好处.
密室物语
该书在我手中的命运同上,不过在这里介绍它的原因也同上~.相对来说本书比<二重身宫>更有创意.个人觉得作者还是罗嗦了些,一本书可以说明白的事非得写成两本书.作者无非是想强调他所列举的密室杀人多么不可能罢了,完全可以少举几个例子,其他的用概括性的介绍就可以了,偏要不厌其烦地一个个分章节来讲,而且时地人事面面俱到,蛮浪费时间的,当然我们的作家们经常是乐此不疲的~。“两千个人的谋杀“,“两千个密室“可以说是对本书最浓缩的概括.本书给密室这个在侦探小说中永远诱人的话题做出了最广泛的定义。
十角馆杀人预告
这是到目前为止个人最满意的一部日本侦探小说.在此之前,不管是《本阵杀人事件》,《密室物语》还是《二重身宫》,不管是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还是松本清张、森村诚 一,都没能提起我对日本侦探小说的兴趣,加上过于深厚的民族情节,很多时候一提到日本侦探小说便不屑一顾,.一直固执地认为,日本人写短篇还过得去,长篇他们根本不行.但现在看来这种“成见“应该到了土崩瓦解的时候了.解谜的作品向来是侦探小说爱好者阅读的兴趣所在,提起这类作品,很多人首先会想到以前的老前辈们:卡尔,奎因,阿加莎,范达因......而现在,或许我们又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绫辻行人.
黑猫馆手记
行人馆系列的最后一部。今年看侦探小说的最大收获就是遇到行人的作品,我一直感觉,有一天我会喜欢上日本的长篇作品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介绍说行人的作品带有“浓浓的恐怖美学”,看完本篇多少体验到一点了。与其说《黑猫馆手记》是人们所说的“新本格”作品,还不如说它更接近于悬念小说,案件背后的故事远远大于案子本身带给读者的震撼。与《十角馆杀人预告》比起来,推理的分量少了,但悬疑性更强了,特别是最后对真相的揭示,处处匪夷所思却又合情合理,确实让人“又爱又怕”。
斑点带子案
福尔摩斯系列的一个短篇故事.柯南道尔本人认为这部是他最喜欢的一个短篇,而在《观察家》杂志和《贝克街》期刊举办的读者最喜爱的故事评选活动中,本篇也都被选为读者们最喜欢的福尔摩斯的短篇作品。关于本篇,有一点还要提到的是,国内的高中课本中将它改编成了课文,可惜改编者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改写和浓缩对于一篇侦探小说来说,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我们的教育家们将一个精彩的破案故事改得面目全非不知所云,删除和省略直接导致的是作品质量的下降。一个同学看完课文后问我:“这里面到底在说些什么?他到底是怎么杀人的?福尔摩斯在里面又干了些什么?“悲惨的是他是在看了好几遍之后还发出这样的疑问.由此可见保持作品原汁原味的重要性。连英文的缩写都如此地让人难以接受,更不用说用原著以外的其他语言进行翻译了。
黑蝙蝠·白蝙蝠
何家弘是我国的著名的法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法学界公认的“证据法学第一人“.何先生英文造诣极高,翻译过不少国外的作品.他自己不单研究法学,出了不少关于证据法学的专著,对侦探小说的创作也颇有兴趣.他的侦探小说中最有名的是洪律师系列.《黑蝙蝠·百蝙蝠》是一篇法学解读小说,本篇无甚推理的味道,倒像一部证据法学的教材,如果省去书中的情节和那个命案,简直就跟教科书差不了多少.何先生真是三句不离本行,书中关于证据法学的相关知识做了比较系统的、完整的论述,读者边看还要边花心思理解,所以看起来可能会稍微有点枯燥。不过对于想了解证据法相关知识的读者来说,本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将知识融入故事当中,既能解闷又能学点知识,何乐而不为呢?~
巴思科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系列中非常成功的一部长篇.书中大部分篇幅都是在叙事,推理侦破的部分反倒不是重点,加上一点悬疑恐怖的气氛,使人迫不及待地想把故事读完。将动物和传说引入侦探小说,略带传说中猎犬的神秘色彩。这本书是很久以前看的,情节倒是忘得差不多了,印象最深的地方已经不是福尔摩斯的侦破和推理,而是体验作品里那种独特的悬疑和诡异。细腻的文笔和入微的描写一向是柯南道尔作品的一大特点。
布朗神父探案集
如果要算侦探小说中短篇故事的专家,切斯特顿当然要算一个了,他塑造的布郎神父也是侦探中很有特色的一个人物。矮胖的身材,和蔼的面容,加上神父的身份,怎么看都不像人们印象中的侦探形象。但若要论侦破案件中对心理学的掌握和应用,对人性细微的洞悉,估计没人及得上他。深入分析罪犯的心理,以他们的思维来考虑和解决问题,是侦探术中及难掌握的一种技巧,可以假设,如果运用得当,依靠这种途径得出的结论往往与现实生活中的情况非常接近。其实就侦探术本身来讲,很难分出优劣,所谓黑猫白猫能够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够查出真正的凶手就是正确的方法。福尔摩斯爬在地上用鼻子和嘴巴寻找答案,杜班强于逻辑分析和归纳,奎因擅长观察,各有所长,而且都有无数的成就证明他们的方法是对的。相对于这三者,布朗神父的方法似乎更难掌握,也最难应用,因为人的心理是最善变最难以琢磨的,很多时候甚至会涉及到人性,而人性的东西本来就有很多争论。小说有自己的系列人物,并非毫无牵连。希区柯克说:“如果你喜欢读侦探冒险小说,一定要读布朗神父,它会让你体验希区柯克说:“如果你喜欢读侦探冒险小说,一定要读布朗神父,它会让你体验完全的现象力,感受出其不意所带来的快感“.
侦探小说始祖埃德加·爱沦·坡的五部侦探小说
埃德加·爱沦·坡,美国诗人,小说家,评论家。欧美现代派文学的先驱者,对20世纪西方文化的影响极大,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几乎无人能出其右.埃德加的文学作品不多,(这与他英年早逝有关)主要是悬疑类的短篇,但几乎篇篇都是精品。他的这五部推理作品更被认为开创了侦探小说中最完美,最典型的五种模式,其中的《莫格街凶杀案 》被誉为史上首部侦探小说.
莫格街凶杀案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第一”一样,第一个诞生或者得到公认的总是倍受关注,本篇是公认的史上第一部侦探小说。名探杜班首次亮相,在角色设计,人物性格和侦破手法方面都可以说是福尔摩斯的原型。本篇何以能荣登第一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本篇精辟的逻辑分析,同一时代的作品与其比起来均显得黯然失色,当然她也具备了作为侦探推理作品的一般条件:受害人,“凶手”,侦探,推理,逻辑,侦破。作为第一,本篇可以称之为侦探推理迷的必读之作,故事所讲述的案子也很特别,读者看到最后才发现称“凶杀”而不是一般的“谋杀“确有道理。
窃信案
写于1844年,主角仍是杜宾,这时的他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侦探了.丢失信件的人因为信件的失窃苦不堪言,但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又不能声张,只能求助于杜宾.最终杜宾通过分析断定了信件所藏匿的地点,并使用调虎离山偷梁换柱之计,取回这封被放在一个失窃者每天都能看到却被之忽视的地方。这篇作品中阐述的侦破案件的方法在现在看来似乎并不罕见,不少作家都用过,但在当时,爱伦坡无疑开创了先例。
凶手就是你
小镇上一绅士被杀害,警方只追查到血衣和子弹,却寻不着尸体.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抓了一个代罪羊.小说主人公却对警方的结论大为怀疑,通过私下调查发现很多证据都是凶手一手制造的假象.于是,便安排一干人等到了一个特定的地点,通过制造悬疑的气氛和假象,让凶手认罪伏法.这种让犯罪者自现原形的破案方法在后来的侦探小说中得到广泛的硬用和模仿,其中用得频率最高的可以说非美国的奎因莫属了.就像上面所说的,爱伦坡的贡献远远不止于他创作了第一,更因为他在侦探小说的构思和写作手法,侦破技巧等方面上均开创了先河,进行了尝试并且取得了成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有资格品尝螃蟹的美味并得到人们的称赞。
金甲虫
只是看书名我们很难想象这是一篇精彩的密码推理小说。故事用第一人称,讲述“我”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去寻宝,而宝物埋藏的位置需要破翻译一大堆复杂的密码和暗号,对一堆看起来毫无头绪又纷乱复杂的符号和暗号进行分析,加以归纳推断,找出藏宝的地点是本篇最出彩的地方。常人看来莫名其妙的东西在分析家眼里往往意义非比寻常,暗藏玄机,或许等到你看完他的分析,把宝藏挖出来时已经忘了是怎样找到宝藏的了。短篇推理小说,因为要在有限的篇幅内交代完所有必要的条件,设置有趣的迷题,并且要让最后的结局和解释让读者心服口服,所以很有难度.但爱伦坡显然精于此道,他的短篇没有一部是失败的作品。
罗杰·玛丽疑案
也有人称其为《罗杰疑案》,是《莫格街凶杀案》的姐妹篇。在本书中,杜班在家中足不出户,仅凭报纸杂志上的二手资料和一些传闻进行推理,最终得出结论.案件取自美国国内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把人名地名全部改成法国的)纽约市一个叫玛丽·塞西莉娅·罗杰斯的女孩惨遭杀害,案件虽然引起巨大关注,但直到在爱伦坡写本篇的时候仍未能得以侦破.在本篇问世后,当年亲身经历过该案子的人亲口证实:书中侦探的绝大多数推理得出的结论和当年真实的情况大同小异,相去无几,有些简直惊人的相同.要不是《莫格街凶杀案》在时间上占了先机,本篇毫无疑问应当是埃氏最具人气的作品。(有人甚至嘲笑埃的第一部作品里是在无理取闹~)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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