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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要说
因为我是从重点扶贫区出来的,所以了解一点点。
首先关于捐助的形式,官方的做法并非不可取:免除学杂费,伙食补助,每月定额生活补助,过节费发放等。
而这些费用最好是专款专用,以特定的基金形式出现,定期核查发放帐务还有不定期不确定的受助人回访。
再者,我不支持公布受助人的信息,这些信息应该是保密的,因为涉及成人后的个人隐私权,受助人有权利在成年选择自己是否愿意公开其曾接受捐助的经历。
再者,捐助人不必要知道实际的捐助人是谁,而受捐人也没有必要知道他受到的是谁的捐助,双边保密原则的好处一定多于各种潜在问题的可能性。
这种范围较大的捐助帮托形式一定只适用于中间公益组织出面落实。问题仅在于,中间公益组织的可信度,或者我们对所托付的中间公益组织的信任。所以应该受到考验的应该是直接出面的中间公益组织。组织形式,管理办法还是后续工作的持续性和完善性。
暂时想到这些吧
我始终坚定不移的支持老塔的善行善义,祝愿老塔生活愉快,工作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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