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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天涯看一件事。嫂子的亲哥哥,借赌债,高利贷。反过来要求卖小姑子的哥哥和小姑子共同有的这个房子,且是他父母唯一的房子,来还他嫂子的哥哥的赌债。而嫂子他家自己的房子不卖。
这种要求,你卖不卖?
什么事情我觉得都应该有个度。
互相帮忙,OK,但不分原因不分理由,无限制的帮忙,不知道是否为过。尤其白吃白住认为人理所应当的。大哥经济好,可以。如经济一样的话,大哥就应该吗?也怎忍心这么对待人家大哥?
那这一声大哥叫的,太沉重~
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们肯定属于说服不了对方的。呵,不多讨论了。
一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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