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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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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戒色,小说(修)

我叫opeth,是一名网络管理员。
我是一个双性恋者,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只是个同性恋者。这个世界总有人为你写好台词,但我不想说,虽然我可以背得很好。
我是一个专一的同性恋者。我的男朋友dan,是一位摄影师。我们住在一起,但只有卧室是不公用的。我们分开来睡,除了有些时候。
我爱种盆栽,因为我喜欢把大的东西缩小了看。有的东西是需要放大的,譬如自己;有的则需要缩小,譬如别人。
我们家满溢着空虚,一切都冷冰冰,连沙发也是金属的。我的20个盆栽是除了我们以外的唯一活物。
我爱听Lacrimas Profundere的“blackswans”。
我是个想入非非的人,不喜欢充满标准答案的生活,所以我投奔了网络。
我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邮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也经常会扮成些稀奇古怪的角色与人聊天。在网上,如果你的技术足够精湛,你就可以像天神一样掌握凡人的种种秘密。而且你的的技术越精湛,就可以控制越多的人,甚至可以俯视其他鸡零狗碎的天神。
我就这样竭力去探究别人的隐私,即使在下了网后--我拥有9种望远镜,能把任何距离上的物体看得清清楚楚。我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让视野扩到无限大,使周遭的事物变得清晰,无所遁形。
我很喜欢看马路对面楼房里和我的窗子遥相应对的那扇窗户里的一个女孩。她晚上总不在家,每天都在天色泛白的时候才回来。一推门就打开电脑上网,到中午就倒头大睡,连电脑也不关。
我打听到她叫lacunacoil,很像一种法国香水的名字。我很想知道她是不是和她的名字一样,我很想去了解她。
从地址查电话号码,由电话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她的界面,接管她的电脑。
Just a piece of cake.
因为我是一个高级天神。


我叫dan,是一位摄影师。
我和我的男朋友opeth住在一起。他是一名出色的Web Master,他永远可以知道别人的秘密,并且有能力把一切事情控制得适可而止。
我和opeth一样,黑夜降临才是我们白昼的开始。所以我专门拍这个城市黑暗里的样子。
城市就是一堆泡沫,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一堆泡沫,人本身还是一堆泡沫。我们向外望去,世界和其他人不过是别的泡沫里映射出来的扭曲的影像。一切都颠倒相反。
我被登出去的作品我自己都留有副本,以便以后随时随意地篡改它们,解构它们,重组它们。
我是一个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拍摄的都只是幻像的摄影师。呵呵。
我喜欢一个人反复乘坐电梯,一个人体会超重和失重,体会我真实的质量。
每次电梯门打开时,你都会看到这个世界的相同布景前排满不一样的造型,形形色色的人。
我的卧室里挂满了19个闹钟。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有个大大的液晶屏的那种电子钟,我喜欢看着数字由19:59跳到20:00,我嗜在那一瞬的快感成瘾,像突然从悬崖掉下去。
我还在卧室里放了部“哈苏”120相机,经常用它自拍一些我的举动。我不想用脑子去记忆。记忆不是错误,错误的是记忆的方式。应该总忘掉不开心的事,提醒自己活在现实中。
我听opeth讲过那个女孩lacunacoil,我也用望远镜看过她的样子,好像一种布宜诺斯爱利斯的云朵,有着野性的长发,不是太美丽,却有伤痕。
我其实见过她。有天早上,我经过一家刚打烊的酒吧,看见她急匆匆地往外走。
我的夜生活和不一样,我从不去酒吧。
不是因为不喜欢夜生活。
是因为不喜欢乐队又造作又滑稽又自恋的名字


我叫lacunacoil,是一个酒吧的waitress 。
我每天晚上都在酒吧中消磨我的八小时工作日。什么是酒吧?一杯酒,一丝醉,熄灭的烟头和尚未散尽的烟雾,某个夜里,红男绿女,不一样的心情,喝着同样的沉醉,无动于衷的表情,懒洋洋的情绪,还有没处发泄的钞票。
我总是要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才下班,带着一身别人的酒气。推开家门,我会马上坐在电脑前上网。网络上曾有过我的爱情,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

我和tiamat就是在上网时认识的。
他和我在网上“生”下一个小孩,他想发贴子《纪念net世界中第一个婴儿的诞生》。我迟疑了一下,同意了。
tiamat后来说,他就是在我那迟疑的一下,心里猛地一颤,就这么爱上我了。
tiamat是个白领,少年得志的外企高级经理。他可以在白天西装革履周旋于商场,晚上流连于夜店,浪迹于网络,挟剑于net。在坚硬而现实的生活里,我还没有他那么富有弹性。
我以为他是刻有我名字的纪念碑,永远地只属于我,不属于其他人。那时我对他是种什么感觉呢? 如果他离开我,2001的下一个数是什么我都会不知道。
然后,我们的恋情突然死了,死得那么唐突,没有任何预兆。
他在网上经常高兴地谈到喜欢去的酒吧,喜欢坐的位子,喜欢听的歌,可他从来没有提到过我所在那间酒吧的名字。我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告诉他我只是个Waitress
终于有一天。在聊天室里,我告诉了他。屏幕上静了好久,才迟迟疑疑地打出一行字:是吗?哪一间?
我告诉了他。又过了很久,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哦。
然后他就突然消失了,和他曾经发来的电子邮件上鲜艳的玫瑰花一起,永远消失了。
在没有工作的晚上,我就会一间间地去他说过的酒吧,一次次地坐他说过的位子,一遍遍地去听他说过的歌。
我还能怎么样?我爱他。


我从lacunacoil的电脑上知道了她所知道的关于tiamat的一切。她只用电脑和tiamat交流,所以她知道的一切就真的只是一切。
我很奇怪地发现她的电子邮箱里存了那么多以前tiamat发给她的E-mail,还有更多的是她写给tiamat的E-mail,只是她从来没有把它发出去。她保留了关于他的记忆,又犹豫着该不该予他关于她的记忆。
人是一种正弦曲线的回忆动物。
有的事情,需要时间接受。
我决定,进聊天室和她聊聊。

你好,我是opeth。
你好。
你怎么了?你不开心吗?能告诉我吗?
我的男朋友离开我了。不,他这样就离开我,连我都不知道他还算不算曾经是我的男朋友,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过我,是不是还能想起我,记得我,
为什么呢?
他知道我是个Pub waitress后,就一下子人间蒸发了。
哦?你在酒吧工作?你在别的城市里泡过吧吗?
没有。有什么不同吗?
我在不同的城市感受过不同的气氛。上海的吧太雅,衡山路一条街都是关于文化的酒吧,太可怕了吧! 广州的吧太俗,环市东的几十间Pub,就没有一间是能让你坐下来听上首Blues的吧!北京的三里屯更是恶俗,一块绿底白字的灯箱上写着“三里屯酒吧街”,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数量吓人,质量吓人,价格更吓人,除了一间叫half的,其他都不值再提。哎,你平时喜欢喝哪种啤酒?
Heineken, Garlsberg, HIRICHIBAN,还是Blue Ribbon?
奇怪怎么每个人都只知道这几种牌子,其它的呢?像捷克的Captain,加拿大的Black Label,比利时的Trappist,丹麦的Christmas,挪威的Ringnes Export,英国的Mackeson,约旦的Vita,瑞士的Gurten……你有没有印象?
呃,虽然我整天和啤酒打交道,但的确了解得没这么多。
呵呵,问你一个问题吧:星期二之后是星期几?
星期三啊。
那么为什么星期二之后就是星期三呢?
这,不知道。
明明是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为什么会认为自己知道?你知道他是真的不曾爱过你吗?你知道他真的不再记得你了吗?说不定他的手机掉到水里去了,呼机没电了,总之····发生了挺突然的事情。
这不可能···


我今天在聊天室遇见了一个挺有趣的人。他说他叫opeth。
他叫我忘记tiamat。
我想我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他的。

他对我说:没错,你可以一辈子记住他,但你不能一辈子只记住他。分手的最初日子,是最难熬的日子,和换牙一样,旧牙没了,新牙还没长出来。
呵呵, 我总觉得,我17到27这些年,就是永远了。
你知道我小时候的梦想吗?我想创立自己的关于东方神秘哲学的学说,想解释为什么周易和星相说并没有冲突,想知道森林里的黑熊的牙齿是不是也挺善良,自己一个人到尼亚加拉去看大瀑布,或者专门经营只有10个人看得懂的书店···可现在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梦想了。人就是这样在梦想的改变中不断长大。今天的你,并不意味着你明天的什么。你明白了吗?
试试吧。
或者,你干脆把我当作你的男朋友吧,怎么样?
呵呵,可我觉得你像要去看心理医生的人。
哈哈,神经病也有认真的时候,给点专业精神好不好?来,试试进入状态吧。
可是我不爱你。
爱不爱我是你的事,爱不爱我是你的事,现在我的事就是你的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我一点也不觉得你可笑,相反,我很希望能看见你笑。
谢谢。
下周五好么?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平安夜,九点,我们见见面,在中心广场的街心花坛。怎么样?
让我想一想好么?


我打开卧室的门,opeth站在门口,下周五平安夜,和我去见见lacunacoil吧。
怎么了?没有,想你去帮忙照照相。
为什么?因为我……帮帮忙吧。
我喜欢默默的用秒表来测人与人讲话间沉默的时间,并企图从中看见平时没人体会到的心理距离。opeth的沉默实在是太长了。
告诉我,为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为什么?
好吧。你认真看过lacunacoil的眼睛么?她本来有一双无恙的眼睛,她本来应该活在白天的是,可却沦落在子夜和酒精里,溺在回忆和幻想里。如果有人愿意告诉她什么才是真相,她就可以把脑子中的所有的虚假情绪都扔到时间的负半轴去。我只想还给她一双本来应该属于她的眼睛,可以么?

我没有告诉opeth,不要把人的眼睛想得太简单,“瞳孔是不可思议的颜色,黑中掺着别的颜色,而且双眼掺的程度有所不同,简直就像左右各行其是,如果我们凝视别人的十指,就会产生强烈的错觉,以为那十指就要离开身子向自己而来。”他不知道这个。

opeth,你知道吗,我是把我们的爱情当作一种信仰的。你···不能那么做···
dan,我也相信,我到这个世界上来只是为了见上你一面。你别这样。
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啊!好久没有这样强烈的触觉了···


我那天八点半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opeth是什么样子。
平安夜的夜空中满是烟花。爱情就像半空中的焰火。璀璨地燃烧,然后坠落成烟。
因为有些事情就好象烟火,灿烂过后就该平静接受。
我突然间决定离去。
我会把tiamat和opeth一起细心地包裹起来,捆扎好,放在心里的最深处。
我希望回忆能长久,但没有什么是长久的,所以我希望至少还可以剩有回忆。
我准备明天就辞职,去找一份白天的工作。我不想再像只下水道里的垃圾袋,终日怕见阳光。


我那天八点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lacunacoil是什么神情。
我看见了她,但她走几步我就走几步,但我一直和她保持着花坛直径的距离。
远远地看着她,像用望远镜一样。这之间的距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也是人性最好的屏障。
八点五十九分,她突然离去。
我觉得这样很好。我不希望她等待下去。
当一个人习惯了等待后,那一丝等待所依靠的希望就逐渐变成了等待的全部内容,于是在等待中把一切想象得完全偏离实际的轨道,其实这一切只不过是无谓的外延罢了。
万一希望破灭了呢?
还剩下什么?风筝高高地飞和风筝断了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我不会让她知道对面窗户里的我。我们注定走在不同的道路上,而我的道路上不会看见阳光。


我那天七点半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opeth和lacunacoil的见面会是什么样子。
我把相机的快门定在T门。
快门一直打开着。
底片上留下了他们的徘徊,踌躇,犹豫,了决。
还有那烟花--缤纷地在镜头后只留下了沉淀的质感--像一堆底片被漫无目的地浪费,有运气的话,会有一两张格外出色而被挑出来放大,然后造就一个一夜成名的普利策大师,而其他大多数底片却只能以重量计算被送到回收废物的地方。
记忆就是那偶尔放大的一两张。


2001年1月1日,我收到一封信。邮戳是2000年12月31日。
是我爱的人寄给我的呢?还是爱我的人寄给我的呢?
是我自己寄给自己的。
有什么比思念更痛苦?
就是无可思念。

十一
人与人之间没有未来可言。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会没有。
所以也千万别相信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海枯石烂的承诺。
因此我们要么爬行在时间的正半轴,要么蜷缩在负半轴。
让所有深藏的记忆碎片浮上水面,在彻底消失之前重展缤纷。就像烟花。
当回忆被摔碎成片的时候,它便开始闪闪发光。
如果你不再拥有一个人的话,那么你注定无法忘记他。逆命题就是:如果一样东西是你忘记不了的,那就是你不再拥有它了。
如果记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宁可决定不去忘却。
因为谁想在变老以后没有一点回忆呢?!
如果,要你快乐,行不行?
如果……

十二
最后要说的是,我和lacunacoil之间相隔着一条马路,马路中间就有一个把它分成两条道的围栏,可就是在秩序如此混乱的交通环境中,我竟从来没有看见过有哪个人翻越过它。或许,这是因为人尽皆知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看似普通的围栏其实是永远无法翻越的吧。
因为人只真正的属于你自己……
(此文在2002-04-29 17:30:15编辑过)
2002-04-29 17:25:4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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