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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焚烧第一案[转载]
中国垃圾焚烧第一案
本文来源于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46期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8日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垃圾焚烧厂190米之外,一名脑瘫患儿出生。中国首起垃圾焚烧致病案由此而起,随之陷入谁来举证因果关系难题,终审判决也一拖再拖
财新《新世纪》 记者 王晓庆

红色房屋是谢勇家,与垃圾焚烧厂相距不足200米。王晓庆 摄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8日

本文见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46期


  江苏省海安垃圾焚烧厂190米外,是谢河村四组村民谢勇的家。2008年5月12日,谢勇的儿子谢永康出生,很快被诊断为脑瘫、癫痫。双方的战争由此爆发。

  中国各地近五、六年才开始大规模兴建垃圾焚烧处理厂。围绕选址问题、居民健康问题,全国已出现多起居民集体抗议事件。尽管之前已有广州李坑等地曝出因垃圾焚烧致病事件,但截至谢永康案发生前,尚未有一起事件正式走入法律程序。

  2010年9月,谢勇将上述垃圾焚烧厂告上法庭。无意之间,谢永康案成为中国第一起垃圾焚烧致病案。因其标杆性意义,国内多家环保组织前往实地调研,数位环保公益律师参与其中,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在业内进行研讨。

  该案涉及一个中国环境案件诉讼的经典难题:受害者难以证实自身受害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正是当下环境问题频发,却很少有受害者从法律上获得赔偿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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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09:17:3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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