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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
别的方面不曾自恋,在读书方面还一直自恋地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水平和见识不怎么样,至少想读肯读爱读。
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三本书,开始想了半天,认为三国红楼和林语堂的中国人对自己影响很大,也包括唐宋五代词和禅学的书,因为看书比较杂,真找出有绝对有影响的力还是比较难的,后来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感觉还是杰克伦敦的小说对自己的影响最大。
小学从识字开始,就喜欢爸爸带回来的课本,看高年级的诗文课本是很好奇的。
从初中开始读书,候因为农村很少有书,爸爸也算个爱书的人,他从一个去世的伯伯家借来红楼、封神演义和鲁迅文集等,没想让我看,我还是偷偷看了一些,爸爸还回去后我自己又去偷偷借出来藏在家里看,虽然后来被发现,但没有受到批评,至今仍被长辈们笑话,因为不知道借书看是对是错,只好藏在家里不用的被子里,并且封神演义的是繁体竖版的,所以我当时认识很多繁体字,至今也能认错很多繁体字,因为当时只能自己猜呀猜的。后来在舅爷家看过聊斋,一个人看时害怕更多的被惊奇所淹没,被认为不是小孩该看的书被收回,后来看过舅舅藏着的三侠五义,这些是初中阶段看的书。
高中阶段在外面住校看的书多些,感谢当时的班主任老师,尽可能给大家创造了一些读书和杂志的环境,也养成了对文字的一些爱好,虽然我的语文一直不强。
更多的看书是大学开始的,因为有书店,有书市,不知道为什么原来一直没有印象自己从图书馆借过书,也算读过一些书,包括一些所谓的名著,最通常的作法是把书放在床头随手翻,当时对红楼和三国这样的书是随口翻谈,很知道一些情况在哪页哪章,前因后果是什么,那时候买书经常是留够吃饭的钱,就把其它的钱全用在书市上了,枕书而眠的习惯一直养到结婚前,婚后这种枕书而眠的习惯被因乱而禁,也是有了书房的原因,最近几年又回归了枕书而眠的习惯,只是书偶尔要被老婆收拾一遍,自己再慢慢找出,很多是看过一遍的书再拿回来看,回味的感觉不错。有段时间有黄生借书说里的感觉,汗牛充栋而无暇读,后来把书带上城铁,几年下来还是读了很多书,几乎让我喜欢上了地铁,现代人真的难得每天有一小时的时间读书,所以我这种行为也是奢侈的,虽然奢侈但不算挥霍。
我不算有追求的人,说起来考研,是因为工作第一年的年底奖金,想买几本自己喜欢的书就担心不够回家用了,很为自己当时的人生感到悲哀,如此简单的愿望都不能实现,我失去一切在那个城市生活的理由,这似乎是我考研的最初动力。
女儿出生后,也对书和图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从来不会把书拿倒,只是还没有教她认字,要陪她一起读,她的理解能力和思维拓展能力似乎不错,常能语出惊人表达自己的理解。相信她以后也会是个爱书的孩子。
回到标题,还是说说杰克伦敦吧。
最有名的是热爱生命,写一个淘金者在极地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向小船进发的过程,我的感觉一般。
还有野性的呼唤,一个家养的狗,被偷到极地当雪橇犬,最后回归自然成为一只狼的,让人有研究自己本能的想法和动力。
为赶路的人干杯,生存法则,等等,都是在讲一些人性的基本法则的。
在北极那样的一个极端的环境下,文明社会的很多社会法则是不管用的,欧美人也好,爱斯基摩人也好,狗也好,都要面临生存、斗争、死亡等等,所以只能遵从人内心的最基本法则,在这个时候,任何人和生物的生存法则都是一样的,达到了空前的一致,大家有共同的出发点和目的,只有拥有最顽强的意志,才能让生命延续,其中不乏有爱和友情,但更多的还是与生存的斗争,感觉对一个人的成长和自我认知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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