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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观点不同!讨论!
儒家文化仅仅“文化”,不能应用于社会实际,可以参阅儒家大师,王莽儒家思想治国的结果,及其汉武大帝后至今这么多年来,一直崇儒,培养出的官员多数“朝闻道、夕腐败”,足以证明儒家思想可以划归到“文化”类或者“宗教”类,就如同梵蒂冈教皇一样,马拉多纳的评价是很客观正确的——非洲每天那么多人饿死,而那个婊子养的却住在金碧辉煌的大殿里。儒家思想,或者说那些考举人、状元上来的官员,有几个干净的,但是有几个不是饱读诗书的。由此可以说仅仅就是文化,但是决计不能划到“人性”里面,贪污受贿看着路人饿死往往是饱读儒家书籍的人干的,而百姓看到冻死骨相反会脱下衣服施以援手。
贪官为了家庭才贪污的,历史是可以证明的,因为历朝历代都有抄家、诛族的刑罚,不是古人残酷,而是经过长时间的法制摸索过来的合理刑罚。相反今天所谓“文明”、“人性”之后,贪污腐化过之而不及,甚至有贪污后坐牢出来仍然是富家翁的怪异情景。另案例“某一大毒枭被捕后,拒不交代,直到威胁说如果不交代则抄家(原词不是这个,就是这个意思)处理,毒枭放交代犯罪事实”;更有整家、正村袒护这些罪犯的情况,无不反证了一些犯罪包含贪官是为了家庭、家族而犯罪的,所谓刑侦的一大箴言“寻找罪行的受益人”,那个贪官的家属、家族没有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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