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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火索
导火索
2011年7月10日央视播出“达芬奇‘密码’”,次日,唐英即将反诉赔偿额从150万元提至484万元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达芬奇家居的曝光始于消费者唐女士的投诉。事实上,在节目播出之前半年多,达芬奇家居与唐英家的民事纠纷,已经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了三次。
财新《新世纪》记者获得的法律文件、资料和当事人采访,勾勒出了纠纷的脉络。
2009年7月11日和12日,唐英夫妇在达芬奇家居展会上签订了总共91万余元的家具合同,并支付50万元预付款。9月8日,双方签署为唐英新家配套家具的销售协议,涉及家具30多件(套),唐英又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两次购货总价达231万元。
达芬奇家居提供的材料显示,唐英这两批共订购了51件(套)家具,除两件达芬奇库存的自有品牌“富尔敦”地毯,其余49件中有41件为意大利品牌,另外8件为美国品牌。美国品牌涉及金额25.8万元,分别为Henredon、Theodore Alexander、Althorp、Hancock & Moore品牌,其中有价值近9万元的四件原产越南和菲律宾。“基本上买的都是意大利家具”。
此后,达芬奇家居分四次送货至唐英家。其间,因达芬奇一方运输延误,部分家具推迟交付月余。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6日,达芬奇家居集中送去价值156万余元的定制家具,除一只主卧书椅(2010年2月4日送货)和一只阳台扶手椅(未送货),达芬奇家居基本交齐订货。
唐英对延迟到货很不满意,且认为到货家具质量、规格等存在问题,“包装简陋、规格错误、质量低劣、气味刺鼻,根本不会是欧洲标准所能造成的”。双方交涉后,达芬奇家居从2010年1月6日送货当天至22日,将已送货物中约价值110万元的家具收回,表示愿为唐家替换,并于1月12日退回了50万元定金以示歉意。唐英到达芬奇门店,挑选了价值93.5万元的一批家具,“过春节借用”。
对于这批“借用的家具”,唐英在答辩状中称为临时借用,“达芬奇方面承诺尽快交付符合要求的家具”;达芬奇家居则称其为“试用”,如果唐英满意可按报价购买,如不满意可以全部无条件退货退款。达芬奇对这批“借货”给唐英开出的特别优惠价为五折,合计47.4万余元。
此后,达芬奇家居多次致函致电唐家,敦促其做出付款还是退货的选择;而唐家认为拿到的家具不满意,要求达芬奇继续送货,换到满意才能付款。
争执还在继续,唐英夫妇于2010年7月再次来到达芬奇的展会,又挑中了价值300多万元的家具,要求送到家里。达芬奇再次提出,由于唐家所付订金加货款仅50万元,而拿到的家具价值已近200万元,应当按协议规定先交付货款再送新货。达芬奇家居的新加坡籍董事黄志新曾去唐英居住的某会所当面协商,但没有达成协议。
“辞行时,唐英的丈夫说,他认识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就有办法把达芬奇家居搞垮。”黄志新说,“那是唐家第一次明确威胁达芬奇家居”,但当时他并没有在意,因为做生意常会遇到些不愉快的事情,以为“只是顾客不高兴”。
黄志新决定“曲线救国”,答应送新货,同时把唐家不喜欢的家具搬出来。2010年7月13日,搬出一些家具之后,唐英夫妇意识到达芬奇的意图,开始阻止搬货,并叫来了小区保安。达芬奇转而要求唐英签订一份“货到立即付款”的合同,又遭到拒绝。黄志新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这一次搬货取回了价值66.4918万元的家具,将原本100多万的货款损失减低到87万元。
唐家对达芬奇家居的这次“抢货”非常愤怒,在反诉状中指称,达芬奇竟然用欺骗手段,谎称将全部交货,将临时使用的家具基本收回,使自己一家陷入没有家具可用的窘境。
2010年9月14日,《北京晨报》刊登了记者接到唐家投诉后采写的新闻“消费者投诉:200万达芬奇家具,异味裂痕明显”。报道见报当天,达芬奇家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唐英结算87万元货款。此后的10月15日,《京华时报》以“达芬奇家具被索赔百万”为题,也对这场纠纷进行了报道。
当年11月8日,唐英向东城区法院递交反诉状,称达芬奇家居“违约、欺诈消费者,虚构家具原产地,误导消费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义”,唐英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达芬奇)“双倍返还反诉人定金,即人民币150万元”。
对于这场诉讼,北京东城区法院曾经三次开庭审理。在2010年11月24日第三次审理后,因质量鉴定机构始终不能确定,司法进程放缓。
也正是在2010年底2011年初,央视《每日质量报告》从唐英手里获得投诉线索,着手筹备报道。2011年7月10日,央视播出“达芬奇‘密码’”。次日,唐英向东城区法院递交《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将反诉请求的赔偿额从150万元提升至484.0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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