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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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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舰”发出了如下的警告–“放船,否则我们开火了。一切后果你们自负。
2012年1月16日消息:2011年12月17日,“中国海监B-7115”直升机和“中国海监50”号、“中国海监66”号组成编队,在我国东海首次开展海空联合定期维权巡航执法。我国有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

根据朝日新闻报道,这一事件发生在12月22日晚,地点位于全罗南道木浦海洋东北部海区,该片海域在新安郡黑山面可居岛西面30公里处,属于韩国,当时,中国和韩国的舰船发生了冲突。根据在现场的韩国官员证实,当时,一艘韩国的海上警备艇扣留了一艘中国渔船,这艘渔船属于在当地“非法作业”的的中国渔船之一。这时,两艘中国巡逻舰只靠拢上来,并对韩国一方发出下面的威胁:“这里是我国的传统(渔业)海区,并非韩国专有经济区(EEZ),请立即释放被扣渔船。”韩国方面回答:“不要在我国专有经济区内活动,立即退出!”

双方的对峙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韩国海军舰艇也曾经于第二天凌晨赶到现场,而中国“军舰”发出了如下的警告–“放船,否则我们开火了。一切后果你们自负。”韩国方面立刻释放了中国渔船。《朝日新闻》报道称,韩国官员表示最后“屈于中国的武力”,在中国船只随后离开“排他经济区”的条件下,将扣留的中国渔船放行。

韩国官员描述当时对峙的双方的实力--中方的舰船是两艘一百米长的钢壳白色船只,标号分别为“中国渔政311”和“中国渔政3042”,每艘船上都配备有大口径机关枪数门,而韩国方面只有一艘28米长的小型警备艇,装备一挺小口径机枪。《朝日新闻》评论,中国的渔政船虽然类似日本水产厅的渔业巡视船,实际上却是作为“军舰”存在的。

这篇报道并称在中国周边海域这样的事件属于司空见惯,但当事国往往出于不愿意与强邻对立而不给予报道。

2012-01-18 09:12: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0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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