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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第六篇
“科学家”方舟子
在最初,我除了注意到方舟子的好名和好掐之外,另一个较深的印象就是,此人的胆子真大。说一个人胆子大,属於中性的说法,往好的方向理解,叫敢做敢为;往不好的方向理解,可以说是胆大妄为。我当时是往好的方向理解的。
我为什么会有“方舟子胆子大”这个印象呢?这主要是因为,在我结识新语丝之时,方舟子已经“弃科投网”了:即他放弃了自己多年的科学训练,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对当时多数人来说都属於未知领域的互联网。
应该承认,在20世纪末,生物学专业的博士或硕士就业前景不好,而网络经济却如旭日东升,前途无量。所以,在美国,有很多学生物的人都改行学电脑和网络技术,以求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收入。但是,方舟子的“弃科投网”与这些人显然不同:第一,那些生物学家们改行,基本上都通过以下程序:先接受一段时间的重新学习和训练,然后再寻找雇主、重新就业。而方舟子似乎并没有寻找雇主就业的打算;第二,那些改行的生物学家们在改行之后,一般都不愿重提自己以前的经历。而方舟子则把自己的生物学资格宣传得满世界都知道。
在新语丝的“方舟子作品”链接之下,有一个“自我介绍”栏目。在其中,方舟子把自己定位为“生物化学家”(A Biochemist)、“诗人”(A Poet)、和“网民”(A Netizen)。也就是说,尽管方舟子自称从高中时起就开始写诗,并且,根据他的自我介绍,他作为“诗人”和“网民”的成就远大于他作为“生物化学家”的成就,但“生物化学家”这个头衔却是列在第一位的。换句话说,方舟子最引为自豪的头衔,就是这个“生物化学家”。
根据方舟子自己的介绍,他在1985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就读细胞生物学专业,1990年毕业。同年,方舟子进入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的生物化学系,师从Dr.Z.
F. Burton,方舟子大约在1995年底获得博士学位,因为他在1996年1月就开始到罗切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Rochester) Dr. Martin A. Gorovsky的实验室作博士后研究。1997年5月,方舟子离开罗切斯特大学,到位於加州的“索尔克生物研究院”(The Salk Institute for
Biological Studies) 作第二任博士后研究。1998年底,方舟子离开“索尔克生物研究院”。从此以后,我们这位“科学斗士”与科学实验室彻底诀别。
现在大家当然知道,方舟子这十三年左右的、半途而废的科学生涯,乃是他打假的一个最重要的本钱。你看他,先以福建省高考语文状元身份进入与北大、清华齐名的中国科大生物系,然后得到美国的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即使是在摆脱了科学研究之后,他还能够一会儿是分子生物学博士,一会儿又摇身一变成了“美国生物信息公司”的咨询科学家,一会儿又宣称自己是“生物医学出身”。这令人眼花缭乱的千变万化,不仅令没有受过科学训练的“文科傻妞”们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就连专业与之相近的亦明兄,也不禁暗生仰慕之意:看看人家这个“中国科技大学的高材生”(何祚庥语),就是不同凡响!
【我在写最后这句话的时候,就料定麇集在“虹桥科教论坛”上的某些“方舟子的夥计们”又要猜测说,亦明与方舟子曾有“断背”情缘、我对方舟子是爱不成转生恨了。对于他们来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感情全部都是出於私心、基於私利,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正义和公愤。这真是一帮卑鄙龌龊的“科教败类”!关于虹桥诸人,以及他们与方舟子到底是些什么关系,本人将在后文详细分析讨论。】
确实,对於方舟子来说,他的这些科学训练、这个博士头衔就相当于一件“科学”外衣,披上了这件外衣,方舟子真个是“战无不胜”。(《何祚庥:为什么我总是支持方舟子》)。也就是说,没有了这件科学外衣,方舟子的话就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方舟子的文章就没有几个人会去阅读,方舟子的那些什么《科学成就健康》啊、《方舟子破解世界之谜》啊,就不会有几个人去掏钱购买,而中国科学院的院士邹承鲁、何祚庥就不太可能给他当后盾,“总是支持”他。
那么,这件美丽的科学外衣之下,到底包裹着一个什么样的灵魂和躯体呢?作为“科学家”的方舟子,其含金量到底有多少呢?这就是我在下文所要分析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分文字中的观点和见解,虽然在几年前就已经具有了雏型,但只是在动笔撰写本文之时,它们才得以逐渐的明确与清晰。换句话说就是:第一,本人不宣称自己有先见之明。实际上,作为一名从历史的角度研究当今社会的人,我更重视自己的“后见之明”。第二,我不为自己曾经在新语丝网站发表过文章向任何人道歉。实际上,我相信,以亦明为笔名发表的文章,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
1 方舟子在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
方舟子的正规科学训练,开始于中国科技大学。而熟悉方舟子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意识到,他提到这个本科母校的次数,要远远超过他提及那个授予他“美国博士”母校的次数。这种人情冷暖淡浓薄厚的差异,当然不太可能是因为方舟子更热爱中国、更热爱中国科技大学。因为从他的言论中,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方舟子的是非观念、价值标准、行为取向,几乎全部以美国的文化为轴心。实际上,方舟子对西方文化的崇拜,与他对东方文明的蔑视和仇恨,形成极为鲜明的对照;而他所表现出的对美国的热爱,也远远超过他对祖国的感情。因此,方舟子之所以屡屡提及中国科技大学,而极少提及密歇根州立大学,其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他读书的时候,中国科大在中国的地位远较密歇根州立大学在美国的地位为高。提中国科大,能为方舟子脸上增光添彩;而提密歇根州大,他会觉得灰头土脸。如此而已!
那么,方舟子这位语文状元,是如何进入中国科大的呢?在作于1993年年的《我的理想》中,方舟子是这么说的:“除了写诗,我那时还对生物标本制作有着狂热的兴趣〔后来知道大诗人歌德也有这种兴趣〕,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别人去打球,我却躲在实验室里制作植物标本;而到野外捕捉蝴蝶,几乎是我在夏天周末的唯一活动。诗与生物学,如鱼与熊掌,难以割舍。后来之所以以全省高考语文第一名的成绩,却去上没有文科系的理工学校中国科大,乃是因为知道诗歌创作可以业余玩玩,生物研究却必须有专业训练。那一年科大生物系在福建只有两个名额,招生的老师先去的闽北,已把名额用完。到了闽南,便劝我改学计算机。我坚决不干,宁可到别的学校去。这位老师只好把计算机系的名额给了生物系。科大生物系开系至今,只有八五级有三个福建人。而现在,对计算机的兴趣日隆,恐怕不下于生化,那是当初万没想到的。上了科大,学的是现代生物学,并不需要制作标本,从此我也就一门心思当我的反叛诗人。”
2000年1月,方舟子在与人争论“谁是千年第一人”时说:“我在中学立志献身科学时,脑海里达尔文的形像多些,所以学了生物。”这年7月,刘菊花在《网络奇才方舟子》中写道:“上小学时,读到了已故遗传学家方宗熙撰写的科普著作《生命进行曲》,‘初知生命进化的奇妙’。1982年国内纪念达尔文逝世一百周年,方舟子首次接触到了达尔文的著作,‘激起作为中学生的我对一代科学伟人的敬仰,促使我选择生物学做为自己的专业。’”
到了2001年1月,方舟子在《关于中国科大的现状和未来》中说:“按我的中学和高考成绩,我可以选择上中国的任何一所大学,为什么选中了科大?为什么到现在也不后悔在那里度过了五年的青春?就因为那种曾经有过的科大文化,或者说环境。”方舟子总结了当时科大吸引他的三点“科大文化”:“第一点,是独立、自由的教育环境。”“第三点,是关心学生的生活环境。”显然,这两点是方舟子在进入科大之后才能够体会到的。所以,方舟子选择科大的主要理由是“第二点,是竞争的学习环境”:“科大曾经被民间视为‘状元学校’,谚云‘穷清华,富北大,不要命的上科大’,在一个小环境中集中了一批狂而不妄、智商高超、刻苦勤奋的人才在一起互相切磋,对其他好学生,就是一种强大的吸引力。这是一种良性的循环。”
我们或许可以从“对生物标本制作有着狂热的兴趣”中,窥探到方舟子对达尔文崇拜的蛛丝马迹。但是,我们实在看不出从“立志献身科学”到“一门心思当我的反叛诗人”的过渡,有什么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果说它能说明一些问题的话,那么它所说明的就是:方舟子对生物科学的理解和热爱,不论是在中学时期,还是在美国读研究生时期,都是极为肤浅的。
确实,2000年2月,方舟子在回答他的“前友人”刘华杰的电子邮件采访时,是这样回答刘华杰的“当初你到中国科技大学读本科时为什么选择了‘细胞生物学’,出国留学时又选择了分子生物学,这是你最喜欢的专业吗?抛开可行性,你最想做的工作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科大的生物系只有三个专业: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神经生物学。其中‘分子生物学’相当于美国的‘生物物理’或‘结构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则相当于美国的‘分子生物学’,所以到美国留学,我就选了分子生物学。我从小就对生物学非常感兴趣,至今兴趣不减;但在这三个分支中,生物物理和神经生物学其实离传统的生物学颇远,所以我就选了与传统的生物学较接近的分子生物学。但现在的分子生物学研究已常规化了,在我看来越来越无趣。我们将分子生物学实验称为‘实验台工作’(bench work),并不需要动什么脑筋,花一天时间就能把一年要做的实验全都想好,而且换个人来做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对于喜欢思考的人来说,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我最想做的,是对生物学的历史、方法和思想做点思考。我一向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感兴趣,但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在物理科学方面,因此科学哲学界对生物科学普遍存在偏见。我想应该有更多的人从生物科学入手,研究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问题。”
方舟子的这个解答,对於不懂生物学的人来说,一定会觉得云遮雾绕,高远飘渺。其实,说穿了,它们不过是方舟子为自己最终放弃科学事业而找出的托辞而已。方舟子说他选择中国科大的细胞生物学作为自己的专业,是因为“生物物理和神经生物学其实离传统的生物学颇远”,而他又因为细胞生物学是“现代生物学”,不需要制作标本,於是他“就一门心思当我的反叛诗人”。也就是说,方舟子在中国科大不那么热爱生物科学,是因为那里教授的东西,不是他的所爱。假如方舟子说的是真话,那么在他到了美国之后,他完全可以重温旧梦,找回自己的旧爱,去读那些“传统生物学”专业。事实上,在他就读的MSU这样的“赠地大学”,搞“传统生物学”的专业非常之多,如植物学系,昆虫学系,动物科学系,园艺系,农学系,林学系,等等。MSU还可以满足方舟子对达尔文的思慕之情,供他研究进化论。而方舟子在中国科大时就已经嫌细胞生物学太现代、太不传统,但他却到美国选择了比细胞生物学离传统生物学还要遥远的“分子生物学”,这又是为什么呢?(方舟子说分子生物学“与传统的生物学较接近”,纯粹是欺世之谈。)
根据上面的疑问,我们又产生了下面的疑问:方舟子说,“按我的中学和高考成绩,我可以选择上中国的任何一所大学”,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假如这是真的,我们就无法理解他当年为什么没有选择北大:论生物学的师资、条件,中国科大不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根本无法与北大相比。更何况,中国科大所没有的、方舟子所喜欢的“传统生物学”专业,在北大则实力相当雄厚。那么,方舟子当年为什么没有选择北大呢?对於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假如北大的招生老师在1985年也象科大那样,极力争取方舟子入学,但最终被方舟子“毅然拒绝”——以方舟子喜好自我吹嘘的秉性,他能把这个“秘密”一直保存到今天吗?
所以,方舟子所谓“在中学立志献身科学”云云,不过是他后来给自己的脸上贴的金,就象他后来说自己是“生物信息学家”、“生物医学”专业出身一样。至於什么传统生物学呀、现代生物学呀,以及什么喜欢制作标本呀、崇拜达尔文呀,也都不过是方舟子为自己没有能够学好生物学所找出的体面借口:在1993年,那是为自己在本科时代所荒废的学业;在2000年,则是为自己永远地告别了科学研究。
那么,方舟子在中国科大的学业到底荒废到了什么程度?以“二门心思”来学自己没有兴趣的“现代生物学”,方舟子是如何成为“中国科技大学的高材生”的?
方舟子对“现代生物学”到底了解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可以从他在2000年底挑起的“人体革命”辩论中得见一斑。当时,一个名叫吴柏林的留美博士写了一本科普读物,名为《人体革命》。此时的方舟子,借打“基因皇后”的余威,已是名气大噪。但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经历过轰轰烈烈的辉煌之后,方舟子已经无法忍受平静。而此时另一个“美国博士”吴柏林继陈晓宁之后在大陆扬名,这显然是刺激了方舟子的某根神经。他於是对吴柏林大打出手。关于这一事件的前因与后果,本文在后面将有详细的分析和讨论。在此,我们只要看看方舟子在“打吴柏林的假”时,不小心露出的生物学根底。
方舟子的“打吴”文章,《虚妄的“人体革命”》,发表在2000年11月1日的《中华读书报》上。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发育生物学的一个常识是:人类的性别决定并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阴阳平衡’的过程。人类胎儿将自动发育成女性,而要发育成男性,则需要存在Y染色体,位于该染色体中心粒附近的一个基因调控性腺发育成睾丸,睾丸分泌的激素再促使内外男性器官的发育。……”
对此,吴博士在《究竟谁“虚妄”——驳方舟子〈虚妄的“人体革命”〉》(发表于2000年11月15日《中华读书报》)中反驳道:“方舟子还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式,指说别人的‘常识性错误’,但恰恰是在自己写的这一段短短的‘常识’文字中,竟有3个错误:一是把SRY基因在Y染色体上的位置搞错了(应在短臂近端粒处),并且还把‘着丝粒’外行地称为‘中心粒’;二是忘记了经典的‘沃尔夫管’和‘缪勒管’在性别分化早期‘此消彼长’的现象;三是把早期性别决定和性别分化中,首先是从男胚开始的,说成是‘女性更为基本的’。”
对於吴博士的反驳,方舟子又作《再说虚妄的“人体革命”》一文(只发表在新语丝上),其中说:“我说的‘中心粒’,乃是对英文术语centromere的直译,我又不象吴博士那样通过二、三手的中文资料写科普文章,而主要阅读的是英文资料,对某些术语采用直译,而一时忘了中文的叫法,没什么奇怪的,许多在国外多年的留学生、学者都有同样的处境,扯不上外不外行。我所说的位于着丝粒附近调控性腺发育的基因指的是编码H-Y抗原的基因,吴博士却以另一个基因位于近端粒处指责我将基因的位置搞错,岂非风马牛不相及?人类胚胎的缺省状态是女性,这是胚胎学的一个常识,吴博士却将此一常识当成咄咄怪事,不知当年是怎么学的胚胎学,现在又是怎样从事胎儿诊断的研究和临床?既然是常识,翻翻教科书或百科全书就可以找到依据。我那一段话,在有关条目中就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说法,摘译如下:……”
其实,方、吴所讨论的问题,大都属於“细胞生物学”之内的问题,因此方舟子这个中国科大“细胞生物学”专业的学士,实际上要比吴柏林这个美国分子生物学博士,还要占有“地利”之便。也就是因为如此,方舟子所暴露出来的“常识性错误”才更让人惊讶。首先,方舟子竟然不知道centromere的中文标准译名是“着丝点”,而把它翻译成“中心粒”。其次,从方舟子的第一个错误,我们又发现方舟子并不知道“中心粒”是另一种细胞器官。第三,方舟子在《虚妄的“人体革命”》中口口声声地说,“我以前一再强调,科普著作应该由专家撰写,因为只有专家才可能具有必要的学科知识,并能阅读原始论文,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写作。”但实际上他所看的材料,也不过是“《不列颠百科全书》(网络版)”这种第二手材料而已。
更让人忍俊不禁的,是方舟子对自己错误所作的辩白:他把“centromere”翻译成“中心粒”没有错,因为那是“直译”。
所谓“直译”,实际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对原文本义不懂而做出的“望文生译”;另一种是根据已有的知识而做出的直截的翻译。而方舟子对“centromere”的直译则属於前者。这么说的理由是,第一,他所直译的名称早已被另一种细胞结构所使用,因此不论根据什么原则和规范,这个译名都是不可接受的。第二,centromere虽然位於两条姊妹染色单体(sister chromatids)“之间”,但在绝大多数染色体中,它们的位置都不是在“中心”,而偏上或偏下。例如,在人类细胞的23对染色体中,centromere位於“中心”的染色体勉勉强强只能说有两对(第三和第二十)。而这样的染色体,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metacentric chromosome。也就是说,“中心粒”并不位於“中心”。
那么,方舟子为什么会把centromere“直译”为“中心粒”呢?原来,在动物细胞之中,有一种细胞器,位於细胞核附近,英文称为 centriole,中文译名恰恰是“中心粒”。由於这个“真中心粒”与“打假英雄”方舟子的 “假中心粒”都参与细胞分裂,而方舟子在中国科大读书时“一门心思当我的反叛诗人”,他显然没有搞明白这两个东西到底谁是谁。但在他的头脑中,似乎还存在有“中心粒”这个词汇,因此他就望centromere之文,把它“生译”为“中心粒”了。
至於吴柏林博士指出的另一个细胞生物学“常识性错误”,“经典的‘沃尔夫管’和‘缪勒管’在性别分化早期‘此消彼长’的现象”,方舟子在答辩中连提都没敢再提。
问题是,象“中心粒”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能否代表方舟子生物学知识的真实水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细胞的结构虽然复杂,但其细胞器的总数也就几十个。而染色体的细微结构虽然极为精致,但其外观结构却相当简单——着丝点更是其最为明显的结构特徵。方舟子在中科大学了五年细胞生物学,就算他在进入本专业之后的三年内一周只记住一个细胞器,也不会在十年之后出这样的大丑。方舟子说他的误译是“一时忘了中文的叫法,没什么奇怪的”。其实,如果方舟子仅仅忘记了centromere的“中文的叫法”,人们也许会接受他的“没什么奇怪的”的解嘲。但是,“值得奇怪的”是,方舟子怎么连“中心粒”的存在也“同时忘了”?细胞生物学中最基本的两个名词术语,一个被他“忘了中文的叫法”,另一个则被他根本取消了存在的资格——这对於一个在中学时就立志献身科学、高考时“可以选择上中国的任何一所大学”的“狂而不妄、智商高超、刻苦勤奋的人才”,在中国的“状元学校”里“不要命的”学了五年细胞生物学的“高材生”来说,怎么会是“没什么奇怪的”呢?
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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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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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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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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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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