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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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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对哪个不甘心的离婚男说两句
上来看了看热帖,有点感想说一下:
首先我看了你的帖子,觉得真正让你不舍的不是房子、钱、甚至不是孩子的探视权,是前妻的离开,你之所以提出哪些条件是不想让她走,但一个宁愿净身也要出户的女人你是留不住的,你越苛刻,她的心离你会越远。一个曾经嫁给你又为你生了孩子的女人,无论如何你都该对她好一点,不是吗?
对于探视权,我想你也应该尊重她的决定,作母亲的一定会为孩子着想,相信她吧。她这么做是想让孩子能和新爸爸建立感情,毕竟你将来能为孩子做的不如新爸爸多呀,想想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吧,那个男人也不易呢。我一个美女同事,离婚后就因为新男友对孩子不够好,又重新回到丈夫身边呢。
至于你,经济允许可以继续付孩子的赡养费,表达你对孩子的爱;如果你再婚了,经济不允许,估计她也不会强求。你永远是孩子的生父,这点是不会变的,如果你做得好,会早一天再见到孩子;如果撕破脸,受伤的可能是所有人。
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出差多也是想给家里挣钱嘛,不是不想管家,但是可能有人爱你前妻更多,所以她没有选择你,她这么做是对是错也只有时间来证明,你就不要纠结了,走自己的路吧。
啰嗦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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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9:03:1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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