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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那是抄袭"

  ---《科学是什么》抄袭疑案调查

  《科学是什么》全文约一千六百字,其中约有九百字几乎原文引自罗伯特教授的《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一文,构成了《科学是什么》的主要观点,但并未注明这些观点的出处

  法治周末记者 李秀卿

  “是的,我认为那是抄袭(Yes,Iconsideritpla-giarism.)。”2010年10月17日,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RobertRoot-Bernstein)在给网友“圆排骨”的信中,确认了方舟子《科学是什么》一文抄袭了他已经发表的文章。

  此前,在美国工作的华人网友“圆排骨”向罗伯特教授举报,曾在该校读书的中国学生方是民(方舟子本名)涉嫌抄袭他的文章。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罗伯特教授在普林斯顿大学先后做生物化学和科学历史研究,1987年至今在密歇根州立大学任生理学教授。他忠诚地信仰达尔文的进化论,并作为进化论阵营中的一员,参与撰写了《科学与神创论》(ScienceandCreationism,牛津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书。

  《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是《科学与神创论》一书收录的罗伯特教授的其中一篇文章。为了证明神创论不是科学理论,罗伯特教授从逻辑、经验、社会、历史四个角度归纳了一套判断科学理论的标准,用来批判科学神创论。

  1995年5月,方舟子将他所写的《科学是什么》一文发表在中文互联网上。长期跟踪研究方舟子的旅美华人学者“亦明”博士发现,方舟子在《科学是什么》一文中所提出的观点与罗伯特教授惊人地相似。《科学是什么》全文1600字,其中约有900字几乎原文引自罗伯特教授的《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一文,构成了《科学是什么》的主要观点。但并未注明这些观点的出处。

  2010年10月14日,“亦明”在虹桥科教论坛———一个常由“反方”人士参与讨论的论坛,发表了《方舟子早在1995年就抄袭MSU教授的英文文章》。两天后,“亦明”宣布将向密歇根州立大学举报方舟子的这起抄袭案。

  方舟子当即发起对“亦明”的“人肉式”攻击。10月16日,也就是“亦明”宣布举报的当天,方舟子将“亦明”的真实姓名在新语丝上公之于众:“亦明(真名葛莘)原是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植物系某实验室的技术员,现靠教中文基础课为生,做豆腐生意,专职从事‘方学’研究。曾经在2003年、2007年两度回国,以‘美国大学副教授’的身份招摇撞骗。”

  10月17日,“亦明”向密歇根州立大学(MSU)发出举报信。一个月之后,“亦明”收到了MSU学术诚信负责人(ResearchIntegrityOfficer)吉姆斯·M.皮瓦尼克的初审报告:“抄袭的指控成立必须符合两个标准,第一个是定义标准,第二个是证据标准。”

  报告说:“关于定义标准,如果某人将他人以前发表过的文章融入自己的文章之中,但却没有做出说明,则这种行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本项指控达到了这个标准。”

  但是,由于1995年是方舟子在MSU读书的最后一年,如果他写这篇文章时已经离校,那么,校方对他的行为就没有责任了。吉姆斯·M.皮瓦尼克认为,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方的文章是他在校期间写的,因此,决定对此抄袭举报不予调查。

  后来,“亦明”找到了这篇文章在1995年发表的证据。但MSU以“方舟子的文章与他在该校学业无关”为由,拒绝复审。

  对此,原作者罗伯特教授在确认方舟子抄袭他的文章的情况下,对校方的处理意见表示不满,并向校方举报方舟子抄袭他的文章。他在给指控《科学是什么》涉嫌抄袭的另一举报人“圆排骨”的信中说:“你还需要知道,因为方舟子的打假活动被大肆宣扬,美国这里很多人都假定你对方的攻击是出于报复心理。所以,你在这里是多线出击。”

  那么,“亦明”和“圆排骨”举报的《科学是什么》这篇嫌疑文章,是不是方舟子1995年发表的原版呢?据调查,在10月18日“亦明”举报方舟子之前,网上只有被“亦明”、“圆排骨”举报的《科学是什么》的最初版本。10月19日,方舟子改动了新语丝网站的网页,加上了“根据美国学者Root-Bernstein的归纳”的字样。

  10月26日,方舟子对他能够控制的“三思科学网”的《科学是什么》也做了同样的改动。但方舟子无法改变的是,早在之前的2002年,他“授权”三思网站将《科学是什么》收入“三思小百科”中,根本就没有提到文章中的观点来自Root-Bernstein。

  另一个证据是,方舟子于2005年11月9日发表在《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上的《科学时代的伪科学》一文,也提到了罗伯特教授文章中所说的科学的“四条标准”,同样没有注明观点来自罗伯特。

  在查找被方舟子改动之前的网页时,一家叫“时光机器”的网站帮了“亦明”的大忙。在“时光机器”上,访问者可以随时全部下载某些网站,并找到不同时间的版本。在这里,“亦明”找到了这篇文章在新语丝网上被改动以前和之后的版本并作了截图。

  目前,在网上普遍流传的版本,就是未注明观点出处的那个版本。

  对于“亦明”和“圆排骨”等人的指责,方舟子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而且,他对“亦明”有关其抄袭的指责丝毫不认可。2010年10月30日,他在新浪微博解释道:“《科学是什么》是我1995年在中文网上跟人吵架时写的帖子,其中引用的科学判断标准只泛泛地说是科学学的共识,1999年收入《方舟在线》时则注明是根据Root-Bernstein的归纳。2007年出版的《批评中医》更注明了Root-Bernstein文章的出处。‘方学家’拿我的书按图索骥,还当成什么重大发现了。”

  “圆排骨”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书面采访时认为:“方舟子的这个辩解不仅无法证明他没有抄袭,恰恰相反,他的辩解表明,在他1995年写作的文章里,故意没有注明观点来自教授的著作。既然没有注明,就是抄袭。再说,他在《方舟在线》出版之后,还授权三思科学网把抄袭文章原版收入《三思小百科》,继续欺诈,这哪里是‘随意’之作!”

  这是迄今为止,方舟子被学者和网友们发现的第一次涉嫌抄袭的行为。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科学是什么》一文不过1600字,其中有900字都是他人的观点,超过50%的篇幅照抄他人文章,即使方舟子后来加上了“根据美国学者Root-Bernstein的归纳”,也无法解释抄袭的嫌疑。

  2011年1月28日,方舟子在《新华每日电讯》上发表《抄袭的境界》,其中这样说道:“国内不少人认为只要注明了出处,就可以照抄别人的文字。其实这也是抄袭,只不过不属于抄袭观点(因为已注明出处),而是属于抄袭文字。即使已注明了出处也应该用复述的方式介绍别人的观点,而不能直接照抄。如果直接照抄,就要用引号表示是直接引语,并注明出处。国内还有不少人认为要抄到一定比例(例如占一篇论文的30%以上)才算抄袭,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抄一句有特色的话也是抄,抄袭量的多寡并不影响对抄袭性质的认定,只影响对抄袭情节轻重的认定。”

  同时,方舟子曾这样解释抄袭问题:“说是‘翻译’,就请把我翻译的‘原文’给列出来一一做个对比,看我是如何‘翻译’的,否则乃是地地道道的无中生有的诽谤。”

  在一轮又一轮的“口水战”中,他自己定下的判断抄袭的标准,也成了很多人攻击他采取双重标准的一个理由。

 《科学是什么》与《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相同部分对比:

  方舟子:在逻辑上,它必须是:1)符合“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即必须是简明而非繁琐的,而不是包含一大堆假设和条件,为以后的失败留好了退路;2)本身是自恰[洽]的,不能一会说先造动物再造人,一会又说先造人再造动物;3)可被否证的,不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4)有清楚界定的应用范畴,只在一定的条件、领域能适用,而不是对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Root-Bernstein:Therearefourprimarylogicalcriteriaforatheory.Itmustbe(1.a)asimpleunifyingideathatpostulatesnothingunnecessary(“Ocam’sRazor”);(1.b)Logicallyconsistentinternally;(1.c)logicallyfalsifiable(ie.,casesmustexistinwhichthetheorycouldbeimaginedtobeinvalid);(1.d)clearlylimitedbyexplicitlystatedbound-aryconditionssothatitisclearwhetherornotanyparticulardataareorarenotrel-evanttotheverificationorfalsificationofthetheory.

  方舟子:在经验上,它必须:1)有可被检验的预测,而不是只是一套美丽的空想;2)在实际上已有了被证实的预测,也就是说,一个科学理论不能只被否证,而从未被证实,否则这样的理论是无效的;3)结果可被重复,而不是一锤子买卖,或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只有你一个人作得出那个结果,别的研究者重复不出来,还要怪别人功夫不如你;4)对于辨别数据的真实与否有一定的标准,什么是正常现象,什么是异常现象,什么是系统误差,什么是偶然误差,都要划分得清清楚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结果随意解释。

  Root-Bernstein:Three[four]empiricalcriteriaareofprimaryimportanceaswell.Atheorymust(2.a)beempiricallytestableitselforleadtopredictionsorretrodictionsthataretestable;(2.b)actuallymakeverifiedpredictionsand/orretrodictions;(2.c)concernreproducibleresults;(2.d)providecriteriafortheinterpretationofdataasfacts,artifacts,anomalies,orasirrelevant.

  方舟子:在社会学上,它必须:1)能解决已知的问题,如果连这也办不到,这种理论就毫无存在的必要;2)提出科学家们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新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模型,也就是说,它不光要有解释,还要有预测,否则也没什么用处;3)提供概念的定义,而且必须是切实可行的,不是象“气功场”、“天人感应”之类子虚乌有、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的伪概念。

  Root-Bernstein:Sociologicalcriteriaalsoexistfordeterminingthevalidityofatheory.Atheorymust(3.a)resolverecognizedproblems,paradoxes,and/oranomalies,ir-resolvableonthebasisofpreexistingscientifictheories;(3.b)poseanewsetofscientific

  problemsuponwhichscientistsmaywork;(3.c)posita“paradigm”orproblem-solvingmodelbywhichthesenewproblemsmaybeexpectedtoberesolved;(3.d)providedefinitionsofconceptsoroperationsbeneficialtotheproblem-solvingabilitiesofotherscientists.

  方舟子:在历史上,它必须:1)解释已被旧理论解释的所有的数据,也就是说,你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数据作解释,而无视对己不利的数据,否则就还不如旧理论;那些宣扬算命多准、祷告多有效的,其惯用伎俩就是挑出成功的巧合大肆渲染,而隐瞒了无数失败的例子;2)跟其它有效的平行理论相互兼容,而不能无视其它理论的存在。比如,“科学的神创论”如果要取代进化论这种“旧”理论,就不仅要解释已被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的所有的数据,而且不能不理睬与进化论相容得非常好的现代生物学的其它学科以及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成果。同样,有人声称“气功科学”是最尖端的科学,那么它不仅要包容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还必须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平行学科不互相抵触。

  Root-Bernstein:Finally,thereisafourthsetoftheorycriteriaaswell:historicalones.Atheorymust(4.a)meetorsurpassallofthecriteriasetbyitspredecessorsordemonstratethatanyabandonedcriteriaareartifactual;(4.b)beabletoaccruetheepis-temologicalstatusacquiredbyprevioustheoriesthroughtheirhistoryoftesting—or,

  putanotherway,beabletoexplainallofthedatagatheredunderpreviousrelevanttheoriesintermseitheroffactorartifact(noanomaliesallowed);(4.c)beconsistentwithallpreexistingancillarytheoriesthatalreadyhaveestablishedscientificvalidity.

编译还是原创

  ---《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抄袭争议

  二○○一年十月四日,《南方周末》科学版发表方舟子的文章《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马上有人发现,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与Greene等人的研究论文部分内容一致

  法治周末记者 李秀卿

  2001年9月14日,美国《科学》杂志刊登了一篇关于情感介入道德判断的论文,题目是“An fMRI Investigation of Emotional Engagement in Moral Judgment”,即《道德判断的功能磁共振成像研究》。作者有5位:JoshuaD.Greene,R.BrianSommerville,LeighE.Nystrom,JohnM.Darley,和JonathanD.Cohen,他们是普林斯顿大学和匹兹堡大学等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科学家。

  在文章中,科学家们介绍了“小桥难题”(foot-bridgedilemma)与“电车难题”(trolleydilemma),并指出,情感介入对道德判断起着关键的作用,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2001年10月4日,《南方周末》科学版发表方舟子的文章《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马上有人发现,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与Greene等人的研究论文部分内容一致。

  当年10月10日,一位叫“柯华”的学者致信方舟子:“你的文章共有1698字,你翻译的Greene的研究结果有529字,占全文的31.2%。关于‘电车难题’和‘天桥难题’的文字,Greene的文章中也有,但他注明了参考文献。如果把这部分算上,我看不出‘你的文章’中有多少是你自己想出来的……你这篇科普文章,绝对应该算是编译,而不是堂而皇之署上你的笔名……”

  方舟子立即反击道:“只要智力正常的人,就都应该知道我发表在《南方周末》2001年10月4日上的文章《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是在介绍一个经典的道德难题和最新的科研成果。文章里面明确指出做这项实验的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家’,而并非本人。在新语丝网站上登出时,我还在文后注明了‘原始论文见Science,293,2105-2108’,目的是为了让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人可以进一步去阅读原文。”

  “柯华”在信中表示:“我们都是公开身份的人,请你叮嘱你的朋友,不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柯华”即当时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边建超。但没想到,边建超很快就遭遇了赤裸裸的人身攻击。这封信发出的第二天,方舟子言词激烈地表示:“我就很愿意带头还他一个人身攻击:无耻而又弱智。”

  同时揭露方舟子涉嫌抄袭的还有另一位学者赵纪军,他当时正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物理系从事博士后研究。他用“离乡客”这个笔名将揭露方舟子涉嫌抄袭的文章发表在万维读者网的教育与学术论坛。

  在《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的后半部分,方舟子仅仅点明了试验结果的来源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家的一项实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家用实验对这个‘感情说’进行了验证。”但未注明引述《科学》杂志及原文作者的姓名,也没有以其他任何方式交待文中内容的来源。

  方舟子的这篇文章,也成为他与肖传国结怨的开端。根据“亦明”提供的资料,2001年11月4日,方舟子在新语丝上发表《“方舟子剽窃铁证如山”的真相》,其中写道:“网上骗子‘昏教授’在早些时候曾向《科学》杂志诬告我剽窃。”

  “昏教授”即肖传国。2001年,肖传国等人向《科学》杂志联名举报方舟子抄袭该杂志发表的文章,自此,方舟子就盯上了“昏教授”。直到2005年,肖传国个人资料外泄,方终于发现“昏教授”就是肖传国,由此与肖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恶战。

  据知情者提供的资料,接到“昏教授”的举报后,《科学》杂志复函说:“我们认为,按照美国新闻业的标准来衡量,方舟子的文章是不可接受的。他没有给出那些研究人员的姓名,没有给出发表这项研究结果的杂志的名称,也没有引用其他科学家的评论。在美国发表文章,所有这些都是必需的。”

  复函同时认为:“指控方舟子抄袭却难以成立,因为他确实提到这项工作来自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人员。并且,除非我所看到的译文不确,他既没有使用第一人称来暗示这项工作是他自己做的,也没有直接拷贝《科学》论文的文字。”

  据此,方舟子表示:“赵纪军的指控已构成了对我的恶意诽谤,在必要的时候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方对此进一步辩解说:“……我的文章没有注明参考文献,因为那是大众报纸上的通俗文章,无须注明出处。我的文章除了个别的评论,在观点上的确没有多少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作为科普文章,并不需要介绍自己的新观点(那应该去写论文),完全可以百分之百地介绍别人的工作,甚至只介绍学术界的定论,而不必在内容和观点上有任何自己的东西。只要是用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文字、用自己的写法做的介绍,就是我的文章……”

  直到现在,方仍然不承认《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抄袭或者不当引用了他人的作品,使得这起公案至今悬而未决。

  方文与Greene等人的原文对比:

  方舟子:当代哲学的一个任务是解决道德伦理问题,为此哲学家们经常要辩论一些假想的难题,其中较著名的一个是"电车难题":假设有一列失控的有轨电车飞奔而来,前面有两条轨道,一条站着五个人,一条站着一个人。如果不扳道岔,电车将冲向第一条轨道压死五个人。那么是否应该扳道岔,将电车引向另一条轨道,压死上面的那一个人?大多数人会回答应该,因为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是值得的。

  Greene等人:The present study was inspired by a family of ethical dilemmas familiar to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ers. One such dilemma is the trolley dilem-ma:A runaway trolley is headed for five people who will be killed if it proceeds on it spresent course. The only way to save them is to hit a switch that will turn the trolley onto an alternate set of tracks where it will kill one person instead of five. Ought you to turn the trolley in order to save five people at the expense of one ?Most people say yes .

  方舟子:现在,再考虑另一个难题:同样有一列失控的有轨电车飞奔而来,前方的轨道上站着五个人,处于危险之中。在电车和五个人中间,隔着一座天桥,桥上站着一位陌生的大胖子。拯救这五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把这个大胖子推下天桥,电车将他撞死后就会停下来。那么是否应该把这个人推下桥去拯救五个人?大多数人会对这个"天桥难题"说不应该。

  Greene等人:Now consider a similar problem,the footbridge dilemma. As before,a trolley threatens to kill five people. You are standing next to a largest ranger on a footbridge that spans the tracks,in between the oncoming trolley and the five people. In this scenario,the only way to save the five people is to push this stranger off the bridge,onto the tracks below. He will die if you do this,but his

body will stop the trolley from reaching the others. Ought you to save the five others by pushing this stranger to his death ?Most people say no.

  方舟子: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人们却会做出不同的道德判断?对诸如此类问题的争论,使得哲学家可以有用武之地了。一种经典的解释是,在"电车难题"中,牺牲掉的那个人是不幸碰巧站在另一条轨道上,并没有被直接用来拯救另五个人;而在"天桥难题"中,胖子是直接被用来拯救五个人的,因此直接利用一个人的生命来拯救他人,是不道德的。

  Greene等人:Taken together,these two dilemmas create a puzzle for moral philosophers:What makes it morally acceptable to sacrifice one life to save five in the trolley dilemma but not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Many answers have been proposed . For example ,one might suggest,in a Kantian vein ,tha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cases lies in the fact that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one literally uses a fellow human being as a means to some independent end,whereas in the trolley dilemma the unfortunate person just happens to be in the way.

  方舟子: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电车难题"的变型:假设站着一个人的那条轨道的另一端是跟另一条轨道相连的,即形成一个回路,如果那上面没有这个人,电车会从这条轨道绕回来到另一条轨道压死五个人。在压死这个人后,电车会停下来,不会危及另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把电车引向站着一个人的轨道去压死他?虽然这一次,这个人是被直接利用了,大多数人仍然会回答应该。可见,"直接利用是不道德的"的解释遇到了麻烦。

  Greene等人:This answer,however,runs into trouble with avariant of the trolley dilemma in which the track leading to the one person loops around toconnect with the track leading to the five people . Here we will suppose that without a body on the alternate track ,the trolley would ,if turned that way,make its way to the other track and kill the five people as well .In this variant,as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you would use some one 's body to stop the trolley from killing the five . Most agree ,nevertheless,that it is still appropriate to turn the trolley in this case inspite of the fact that here,too,we have a case of " using."

  方舟子:有的心理学家认为,"天桥难题"之所以和"电车难题"的选择结果不同,是因为将1个人推下桥这种做法让人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觉得太残忍。也就是说,感情会影响人们的道德判断。

  Greene等人:We maintain that,from a psychological point of view ,the cruci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rolley dilemma and the footbridge dilemma lies in the latter 's tendency to engage people's emotions in a way that the former does not .The thought of pushing some one to his death is ,we propose ,more emotionally salient than the thought of hitting a switch that will cause a trolley to produce similar consequences ,and it is this emotional response that accounts for people'stendency to treat these cases differently .

  方舟子:这个实验结果,对主流哲学家是个打击,他们向来主张道德判断是纯理性的,而现在却必须考虑其中的感情因素。

  Greene等人:The long-standing ration a list tradition in moral psychology emphasizes the role of reason in moral judgment . A more recent trend places increased emphasis on emotion .

  方舟子:有一个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在我们对道德判断的心理机制有了更好的理解之后,是否会影响我们的道德决定?如果会的话,将会有怎样的影响?

  Greene等人:The present results raise but do not answer a more general question concern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aforementioned philosophical and psychological puzzles :How will a better under standing of the mechanisms that give rise to our moral judgments alter our attitudes toward the moral judgments we make ?

  3月29日下午,本报收到"作为方是民先生诉讼代理律师"的彭剑发来的"律师警告函",全文照登如下(包括错别字、标点符号):

  【律师警告函】

  编号:2011-07

  法制日报社:

  鉴于中宣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为杜绝虚假报道和诽谤传播,特致函贵报社。

  方是民先生(笔名:方舟子)的新浪微博称:"杨玉圣洋洋得意地发函通知我,昨晚他与'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祝国光和《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小聚,郭表示将在本月31日用四版的篇幅发表'系统揭露'我的文章。杨因多次造假、祝因其中医联合会的野鸡性质、郭因不实报道,都被我批评、揭露过,这回三人为欢庆肖传国出狱又合作了";作为方是民先生诉讼代理律师的本人考虑法制日报是有相当影响力的官方媒体,若传播诽谤,则影响巨大,故表态:"《法治周末》是法制日报社办的,他若敢登诽谤文章,我方应起诉"。

  因《法治周末》是你报社下属单位,但考虑你报曾对本律师做过新闻专访报道,你报下属的"法制网"也访问过本人,故念及曾经的良好关系,故在此郑重警告贵报:

  倘若你报社下属的《法治周末》刊登任何针对方是民先生的诽谤、侮辱文章,则我方一定依据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你报社承担相应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赔偿损失要求方面,精神损害抚慰金将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的原告律师代理费亦要求你报社负担;若有网络传播侵权文章,则相关网页公证费,你报社也当然须如数负担。

  倘若你报社媒体报道以"辟谣"之名传播造谣、不实信息,则实为传谣,我方也会追究你方责任。

  另外,希望你报社领导知悉下列事实:

  肖传国早就自称:"关于治愈率…我很高兴是80%左右";肖传国当股东的骗子医院宣传称:"治愈率达80%~~85%";方舟子、方玄昌持续揭发肖氏手术是骗局;而肖传国雇凶谋害二位方先生案发后,卫生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这个技术(指肖传国发明的"肖氏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尚不足,对这个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财经杂志《肖氏手术未了难题》报道称:"卫生部发言人表示,肖氏手术不应该上临床"……

  肖氏术的受害者正对实施手术的医院提起诉讼……

  因此,倘若你报社下属的《法治周末》刊登任何为肖传国这个前罪犯、中国医疗界最大骗子鼓吹的不实、偏袒报道,则我方将向新闻出版署、中央宣传部等有权机关控告或举报你报社,并深究责任人员的涉嫌受贿、循私报复等责任。

  望你报社相关主管履行管理职责、提高法律意识,以尊重法律、实事求是、负责的态度处理本函。

  若不明,可与本律师联系。

  (地址、电话略)

  此函是提及事件的唯一警告函;若有侵权报道出现,诉讼前不再致函。

  特此函告!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

  律师:彭剑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韩丹东)
2012-02-24 00:36:4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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