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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特么的长了。还好有个小结:
1.什么是理性思维?先定标准,再用这个标准去分析问题。不能边分析边定标准。也不能随意选用趁手的标准。那只会让你什么都能“证明”,给人构陷定罪可以用,追求真相不能用。
2.成百上千条质疑,看起来声势浩大,其实他们之间是互相矛盾的。质疑A所依据的标准A,可以否定质疑B,标准B,可以否定质疑C。它们之间是个互相抵消的关系。
3.严格使用逻辑判断问题,不要陷入逻辑陷阱,多用等价逆否命题的方式思考。
4.如果存在某种社会性的“质疑气氛”,认识真相的人要想办法摆脱它。它是通过话语权,大众心理的控制产生的。如果你是受害人,表现得轻松,想办法消解质疑气氛。如果你做不到,就指出其手法。如果你还是做不到,就沉默。不要指望在这种气氛下自证清白。
5.过于耸人听闻的命题,在没有惊人的证据之前,不要相信。越耸人听闻,就越假。想证明,就需要越强有力的证据。
6.如果一个人,已经开始控制信息,故意忽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么这不是什么追求真相,而是掐架和专案组。
7.诉诸专业壁垒和诉诸权威前,不要轻易相信,要想:发言者的专业性如何?其专业能力与问题是否相关?它是不是有信誉?它是一个中立的个人和组织么?
8.诉诸生活差异,是一个典型的诡辩手法。它采用的是一个概率技巧——任何事件上,总有人的生活体验与我的质疑相符。只要相符得多,总能命中一些人的内心。识别不了这个诡辩,你就成为算命先生的俘虏。
9.舆论辩论的输赢依靠的是:事实、逻辑、话语权的结合。光有证据,不了解大众心理和传播手段,没用。
10.最后一个问题:老方这些手法,只用在方韩战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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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旁观者,在打酱油的同时如何防忽悠?牢记以下原则:
1.首重证据,证人,证言,其次才是分析。在没有更强的证据时,不要轻易用分析和揣测来否定已有的证据。韩寒同学金丹华前几周说:我们这儿目击者几百号人,就没个媒体来采访,感兴趣的全是什么分析、质疑。
2.在辩论中,强制自己看辩论双方的意见。这样你就可以避免“信息控制”。只看一方的意见,迟早会被忽悠。
3.不要轻信任何人提供的二手、三手证据,包括我。有精力,就需要去查一下,这些证据转手的时候,经过处理了吗?搜索引擎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善用它。
4.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仙能帮你打假,不要依赖任何人,要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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