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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菲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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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责任分清楚了吗?
商家在事发后又是如何推诿?游泳馆应该具备怎样的急救设备和措施?游泳馆当时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没有?估计你还是说不清吧。是不是怕你的发小伤心又没有问清楚?

商家和你发小我都不认识,只是粗略的看过事主家里人发的帖子,貌似也没说清到底谁的责任,我想没有医院鉴定结论前,单方面指责、质疑一方都是武断的,你站在朋友立场无可厚非,如果站在商家立场,恐怕也会有什么什么要价的难听话说出来了。

我想可不可以从这几方面分析,商家:有没有救生员,救生员有没有脱岗,游泳馆有没有救生圈和救生杆,救生员有没有及时发现老人出现问题,发现问题后有没有第一时间下水救人并且做心肺复苏,有没有第一时间通知120、999急救,有没有垫付初步的医疗费,有没有通知警方和死者家属,如果上述都做到了,法医的鉴定结论是突发疾病导致,赔些钱算是商家心地善良,不赔钱也无可厚非。如果是纯溺水死亡,恐怕官司有的打。

从家属说;过去有70不留宿,80不留饭的说法,老人多大岁数?如果60岁以上的老人为了治腰椎,长期不运动贸然下水游泳又没有家属陪同看护是不是也欠谨慎?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观网发帖声讨是不是也有通过舆论来要挟商家要钱的嫌疑?

我想还是那句话,老人死因不清的前提下,你我都不是当事人,先不要急于下结论。
2012-03-16 09:49: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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