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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风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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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会中"纳税光荣"的毒,什么是悲哀,悲哀就是你被蒙在鼓里,你还要感谢人家…不过让人纳闷的是,卢展工书记为什么不向这位农民解释一下呢,他绝对是懂税收知识的?!(转帖)
近日,河南省委领导在去一贫困山区调研时,有村民由衷感叹,“我常想,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俺心里很惭愧。”卢展工赞叹说这村民境界高啊

府征税绝不放过每一个人,惭愧农民是中了"纳税光荣"的毒
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死亡和缴税美国人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死亡和缴税。”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中国。

用较简单的方式说,一个人,不管他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从他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乘坐的交通工具,孩提时代戴的红领巾——如果他是好孩子的话,节日礼物——包括过年放的鞭炮,热恋时为情人献上的鲜花和首饰,为了对抗衰老而使用的化妆品,理一次发,捏一次脚,养一条狗——或一辆车,买书——或者避孕套,为了打发时间而环绕在他身边的一切现代玩具——从电视机到iPod,为工作而必须使用的电脑、手机、电话以及信息服务,退休之后的旅行、钟点工、医院护工,到他死去时候的种种后事——总之,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所得,以及为维持生活而支出的绝大多数开销,都需要纳税。

实际上这位农民缴了很多税,而这些税,就隐藏在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实际上,农民纳税并非只有农业税一种方式,众所皆知,中国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这意味着,任何一次商品或服务消费行为都在向国家纳税,农民买种子、买农业生产资料、买日用品,都向国家纳了税。

农民不仅仅纳了税,而且在国内商品和服务含税高的背景下,农民的纳税数额还不菲。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农民属于低收入群体,相对其收入而言,他在生产生活消费中所纳的税金,占其收入的比例比一般群体要高,所以,以纳税和收入比考量,农民算得上是一个高税负群体。

如果这位农民知道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才征农业税,不知会做何感想发达国家在经过上百年的市场经济运作之后,在农业生产的征收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制度。发达国家现代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消除“身份性税收”,实行公民权利平等基础上的非身份性税法,即无论你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一视同仁,承担平等的税收义务,所以发达国家不单独设立农业税,而是通过其它税种来对农业征税,并且运用税收政策来支持农业。

国外许多农产品生产国,政府不仅不向农民收税,反而给予直接补贴。欧盟诸国农业的补贴已达到每公顷300-350美元。这些国家,早在人均GDP在800美元就开始反哺农业了。

此外,国家补贴农民是应该的,国家亏欠农民太多了该村民还表示,“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认为自己“一点贡献也没有”,深感惭愧,这其实也大可不必。

国家财政补贴农民,这是基于社会公平的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农业征税,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农村的公共服务、农民的福利待遇一度被忽视,远落后于城市。因此,政府也再三申明农民为中国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发展思路。

不独这位农民,好多人底层劳动者都认为自己“从不交税”
中国很多税种很隐蔽,人们不易察觉有人说,很多税对中国人而言是“隐蔽”的,比如: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一包8元的香烟包含4.70元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去年热起来的“馒头税”一次,算是给人们普及了一次知识。比如四个馒头4.8元,按17%的税率算一下,仅增值税就交了8毛钱。“馒头税”让人们认识到只要有消费,就要缴纳增值税。不仅如此,在我们这个实行流转税的国家,企业所交的税以及以费的名目和形式征收的“变相税”,如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关税……最终也都会通过市场价格传递到每一个人身上。

政府很少普及税收知识,只讲纳税光荣,蒙蔽了大批纳税人在我的生活中,到底什么要交税,什么不交税,还是所有东西都要交税?交了税,为什么没有‘完税凭证’?这辈子究竟交了多少税?都用到哪里去了?从哪里可以查到?每个人一无所知。

而要搞清楚这些,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目前有19种税收贡献了政府收入的大部分,但要详细地阐明各种税收的税率和征收对象,需要一篇专业的长文,而且不能保证读者能够搞清楚这些税收与自己的全部关系。而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乃至土地出让金这些不以税收面目出现的政府收入,其征收标准和方式更不确定,更复杂也更混乱。对一个专门研究中国政府收入和开支的资深学者来说,要搞清楚中国政府的全部收入有多少,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个体微观心理而言,政府利用了人们“感性的、易被欺骗的”的弱点对任何事物,人们只对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印象,那些潜藏于背后的东西往往很难感知到,久之就容易形成某些错觉或幻觉。税收就是这样,中国政府的税收设计很隐蔽,一般人不易察觉自己缴税了。

举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当年美国超市沃尔玛进北京时,为了与国际接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沃尔玛在购物小票上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但沃尔玛的好意换来的却是北京大妈们愤怒的骂声,她们说:“为什么国内超市都不额外收税,你沃尔玛却要在价格之外额外收税呢”,无奈之下沃尔玛只好尊重中国国情,把价格与税金合并显示了。

大多数消费者都以为自己只是与超市签订商品买卖契约,都明白一旦自己付了款,超市就应该提供与价款等值的商品,即一分钱一分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但目前发票里的价格和税金是合计显示的,消费者感知不到每笔消费契约里政府的存在,不知道政府从每笔消费中都抽走了一定比例的税金,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2400万人缴纳该税),他们误以为自己没有缴过税,会形成财政支出与己无关的“财政幻觉”。

每个人都在缴税,纳税也一点都不光荣,更没必要惭愧
“纳税光荣”是臣民现象,是专制主义的表现纳税“光荣”吗?在当今,“纳税光荣”似乎是个天经地义的口号。然而,纳税“光荣”吗?不见得。只有把藏在国家背后的食税者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统治者,把公民看成是只有服从义务的臣民时,纳税才是“光荣”的。其实,这时已经不是纳税了,而是家长制下的纳“贡”进“献”了。所以,“纳税光荣”是个臣民现象。

这个口号本身就是专制主义的。要求个人为国家(实为官家)纳“贡献”,凭什么?每个纳税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有尊严的公民凭什么把自己的钱财无条件地奉送少数掌权的人? 不仅如此,纳税人既然被视为臣民,就免不了沦为专政的对象。

在公民时代,国家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作为纳税人的公民服务,凭什么要求作为纳税人的公民无条件地为国家服务,为掌权者作贡献?作“贡献”不应该是公民的干的事情。“贡献”是臣民与农奴的专属。所以,“贡献”式的纳税不光荣!这样的口号是每一个有尊严的公民应该坚决抵制的。在宪政国家,公民纳税不过是纳税人给公仆发工资,让公仆办点事,这些事无关“光荣”。即使是有条件的纳税也无关光荣!纳税人拒绝“贡献”,拒绝沦为臣民才光荣。捍卫纳税人的权利,就是捍卫公民的权利!捍卫纳税人的尊严,就是捍卫公民的尊严。

我们必须重申并牢记——纳税一点也不光荣,相反,滥花纳税人钱的行为十分可耻作为食税人的官员,如果滥花纳税人的血汗,算是什么呢?纳税人花自己的钱不叫偷,未经同意花纳税人的钱就是贼盗行为。

纳税基于的公理是对等的同意:不征得同意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一公理有两个要素,一是同意,二是平等。不经过纳税人及其代表的同意,政府不能拿纳税人的钱;不经过政府的同意,公民不能拿国库里的钱。如果公民不能自由提取国库里的钱,而政府却可以任意征收纳税人的钱,这就违背了上述的公理,因而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伤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在现代宪政国家,纳税人有权不给未经同意的食税者纳税。纳税缴税的义务,只能基于契约而产生。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契约。因此,当下任何纳税的义务都是单边强加的。
2012-06-11 11:21: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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