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91943 |
魅 力 值:722 |
龙 币:27048 |
积 分:45252.6 |
注册日期:2008-05-23 |
|
|
|
你连立法的要基于社会环境都不知,还空谈什么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规定某一地(例如回龙观)必须无条件接收所有的流动人口吗?
四、北京市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对本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时,对携有流动儿童少年者,应查询其户籍所在地有无监护子女上学的条件,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配合。对有监护条件的,应当责成其将子女送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流动儿童少年符合在北京市借读条件的,由其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北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上述主管部门经核准同意后,为其开具“在京借读批准书”。
流动儿童少年可持“在京借读批准书”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借读,经学校同意后即可入学。暂住地附近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报请暂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