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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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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高官背后的“重婚夫人”
姜映吟档案
1991年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
1991年进入上海兰生股份工作
1994年至1997年日本小泉株式会社北京办事处
1997至1999年上海戏剧学院主持人系(大专)
200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在职)
2001年,任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记者
2007年1月23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中纪委对外公布,给予邱晓华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中国**官员长长的名录中,因涉嫌重婚罪被追究的省部级高官,邱晓华是第一个。
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的邱晓华,48岁出任国家统计局局长,成为中国最年轻的部级高官之一。7个月后,他因涉嫌重婚罪落马而引人注目。事实上,邱晓华在与美女记者姜映吟从相识到重婚的5年里,一直处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四面楚歌之中。重婚使得这位部级高官和美女记者如同鼹鼠一样,带着他们重婚后生下的儿子过着举债租房四处躲藏的日子。
姜映吟于1991年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同年进入上海兰生股份工作。1994年至1997年,她在日本小泉株式会社北京办事处供职。1997年进入上海戏剧学院主持人系(大专),2000年又去读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在职),2001年进入上海电视台担任财经频道记者。2003年她去大连采访第五届亚欧经济部长会议,就以热情称赞大连女孩“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获得当地媒体如大连晚报的追捧,成为记者中吸引眼球的“明星”。
2005年,姜映吟考取了第七届财经杂志记者奖学金班,2005年3月来到北京大学深造三个月。她的一个学习班同学2005年7月在文章中这样描写她:可能因为“映吟”两字前后鼻音易搞混,一般直呼其姓:“姜”,“姜姜”,也有称“姜姐”的,“所学颇多,贸易、金融、主持、外语……上学前恰喜怀贵子,现虽初显大腹便便之身形,但讨论起问题来仍中气十足,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声势”。姜映吟自己也写了文章在北大漫天飞扬的思绪,以感性的笔触描述了她的学习生涯:
春天来了。北大飘舞着漫天的飞絮,从上海来的我十分不习惯它们的肆意飞扬。但我不躲着,纵然它们不请自来,让我流泪、侵犯我鼻孔、钻进我衣服。我宽容因为我收获了像它们一样潇洒占据了我脑海的知识。
……
三个月,太短,但足以回味。课程讲座丰富如盛宴,如果今后必修课除了微观经济学外,还有宏观的部分,特别是政治经济学,可能会让我们吃得更满足。顺便还能去知名企业走马观花,又是一好事。回去后,如能加入财经学员俱乐部,我会安慰我和财经、CCER的线不会断,我们的情永在。
同学们笔下的“上学前喜怀”的这个“贵子”,父亲正是邱晓华。
苏州相遇,政坛新星与美女记者网络传情
2002年11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经济增长论坛在苏州举行。这次高峰论坛同时举行了中国制造业百强峰会、政府高官与跨国公司对话会等一系列圆桌会议,为国内外经济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搭建一个面对面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时年44岁的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作为主办方的高官代表,成为这次论坛上众星捧月的焦点人物,也是国内外众多记者竞相采访的对象。
在前来采访的记者之中,来自上海电视台的财经记者姜映吟被众多同行挤在圈外,她急得满头大汗,如果采访不到这次论坛的核心人物邱晓华,就不能抓到第一手采访素材,那么,这次采访就是一次失败的采访。而姜映吟刚进入上海电视台1年多,虽然形象气质、交际能力和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堪称一流,但毕竟已经年过30,比不上那些刚刚出道的年轻记者。台里的领导之所以安排姜映吟采访如此重大的活动,就是希望姜映吟能够在记者的位置上尽快得到锻炼,确立自己在台里的位置。
正当姜映吟焦急万分的时候,个子不高的邱晓华的目光穿过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一眼就看到了正在焦急擦汗的姜映吟。邱晓华微笑着对眼前的记者们说:“大家能不能让一让,让后面的那位记者也能采访到。请放心,今天我对记者朋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说着,邱晓华竟然拨开众人,站在了正在愣神的姜映吟面前。
邱晓华的这个举动令姜映吟措手不及,她甚至清晰地看到了邱晓华脖子上那条红黄相间的领带花纹。当她发现邱晓华正在笑呵呵地看着自己的时候,经历过各种重大场合的姜映吟稍微镇定了一下就理清了采访思路,举起话筒伸到了邱晓华面前。
面对姜映吟的话筒,邱晓华神采飞扬地说:“近些年我国经济的出色表现聚集了世界越来越多的目光。随着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关注更加强烈,这一点突出反映在对我国政府统计数据需求的日益旺盛。国外投资者需要藉此理解中国经济,国内厂商需要藉此理解市场、把握商业机会。如何营造一个支持和发展制造业的社会环境,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也成为国际学术界、企业界关心的话题。”
接着,姜映吟请邱晓华专门安排时间接受采访,邱晓华爽快地答应下来。2002年11月3日晚上,姜映吟来到邱晓华下榻的宾馆专程采访了邱晓华。邱晓华以“制造业与中国经济增长”为主题,围绕制造业的全球移动、中国制造业与区域经济增长等话题,与姜映吟进行专题交流研讨。在这次采访中,邱晓华提出了一些关于制造业最具代表性和前瞻性的发展思路,令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又在外企工作过多年的姜映吟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次采访,两人相谈甚欢,邱晓华对这位上海电视台的美女记者也刮目相看。在邱晓华眼里,30岁出头的姜映吟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身材高挑,长相甜美,不但有上海女人的精致和典雅,而且具有一般记者所缺乏的艺术气质。当采访结束姜映吟提出要留下邱晓华的联系方式时,邱晓华不但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和办公室号码,还将自己的电子信箱留给了姜映吟。
由于邱晓华的配合,姜映吟“漂亮地”完成了这次采访,受到领导的高度赞赏。而姜映吟尽管给邱晓华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但他仅仅是例行公事接受采访,并未对她留下特别深的印象。
但是,邱晓华没有想到这次正常的工作交往会改变他的人生。当邱晓华从苏州开完会回到北京后,却突然收到了姜映吟从上海发来的电子邮件,这是邱晓华始料未及的。在这封邮件中,颇具文学才华的姜映吟用诗歌的语言袒露了她对邱晓华的仰慕和感谢。
整天埋首于枯燥数字的邱晓华看到如此文采飞扬的来信,禁不住回忆起姜映吟那双秋波荡漾的眼睛。他当即热情地给姜映吟回信,不但赞赏了姜映吟的才华,还表示愿意成为姜映吟的好朋友。
邱晓华是政府官员中年轻的学者型高官之一,30岁就成为厅级干部,35岁成为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而且拥有博士头衔。对他而言,进入更高的部级领导岗位指日可待,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像某些动辄贪污受贿、包养情妇、流连欢场的官员一样,因为女人而堕入深渊。而且邱晓华在高级官员中已经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一般的女人他也看不上。尽管邱晓华曾经与很多仰慕他的异性擦肩而过,但却没有任何花边新闻。
得到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的青睐,作为财经记者的姜映吟从工作上就等于挖到了富矿,可以得到第一手的采访资料。邱晓华无论在学识上还是在仕途上都是出类拔萃的男人,能与如此出色的男人成为朋友,姜映吟当然求之不得。于是,两人频繁通过电子邮件互通信息。
在互通邮件的过程中,姜映吟告诉邱晓华,她原名不叫姜映吟,父母曾经给她起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姜映吟是参加工作后自己起的笔名,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原名了。姜映吟还告诉邱晓华,她大学毕业后曾在外企工作过,之后又到上海戏剧学院主持人系进修,而且获得了研究生学位。
在邱晓华的眼里,姜映吟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她不仅仅是一位美女记者,身上散发着南方姑娘特有的温婉可人的味道,更重要的是,她拥有一般美女所缺乏的学识和知性。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学毕业后,姜映吟身边有不少小伙子追求,其中不乏大款、官员和外企的高级雇员,可姜映吟觉得那些追求自己的男人和她期待的那种出类拔萃的男人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直到遇到位居高官的博士局长邱晓华,她才感到怦然心动,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吗?
可是,姜映吟知道邱晓华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对自己而言,邱晓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在通过电子邮件交流的过程中,邱晓华断断续续地向姜映吟讲述了自己的成长过程。
邱晓华1958年1月27日出生于福建宁化县。幼时丧母,他和姐姐与外婆相依为命。1976年邱晓华高中毕业,1978年恢复高考后考入厦门大学经济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邱晓华被分配到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工作,从此仕途一帆风顺。1988年5月,30岁的邱晓华被任命为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而立之年便成为副厅级官员。1993年35岁的邱晓华又出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和新闻发言人。之后,邱晓华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做了两年访问学者,1998年下派到安徽省做了一年省长助理后,1999年9月返京出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陷入爱情,“孤单”副局长情迷女记者
随着电子邮件的频繁往来,邱晓华和姜映吟聊天的话题从工作转向生活,又从生活转向个人感情领域。而他们交流的方式也慢慢从电子邮件转向了热线电话,几个月后,终于变成私人见面。
2003年的阳春三月,要到上海出差的邱晓华按捺不住渴望的心情给姜映吟打了个电话,两人约好了私人会面的时间和地点后,邱晓华兴冲冲地来到上海。处理完公务之后,两人如约在邱晓华下榻的宾馆见面了。聊天中,姜映吟由衷地赞扬邱晓华说:“邱局长,您是一个令人仰慕的学者型领导,也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新好男人,你的婚姻一定很幸福。”
没想到,邱晓华的回答却不是这样:“那是你想像的啊!其实我的婚姻使我痛苦不堪,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我的婚姻都使我陷入深深的孤单之中。”
“那怎么会呢?”姜映吟并不明白邱晓华所说的意思。
邱晓华说:“我的妻子名叫聂春榕,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我到厦门大学上学时就与她有书信来往,她高中毕业后在我老家福建宁化县五交化公司上班。大学毕业后我们1983年在老家登记结婚,后来单位照顾我,我妻子也调到国家统计局工作。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是中学生。平心而论,聂春榕是一个温柔贤惠而又顾家的女人。”
“这样不是很好吗?正好是夫唱妇随啊!你怎么会孤单呢?”姜映吟还是不了解邱晓华所说的“孤单”。
“怎么说呢,我的这种孤单实在难以启齿,不方便跟异性说。”邱晓华仿佛有些不好意思,又仿佛有难言之隐。
“咱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啊,对我你就言无不尽吧。”姜映吟鼓励说。
邱晓华镇静了一下,终于说出了自己“难以启齿”的尴尬:“两年前,我妻子患上了红斑狼疮,这种免疫系统疾病不仅难以根治,而且影响了妻子的容貌和皮肤。从妻子患病起,我们就开始分床睡,现在已经两年多没在一起了。所以我每天晚上都以加班工作为借口在单位里待到10点以后才回家,跟她的交流也越来越少。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妻子,毕竟,我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啊!你能理解一个40出头的男人过着和尚般生活的孤单与痛苦吗?”
说完这儿,邱晓华意味深长地看着姜映吟,此时姜映吟的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耳根,她何尝不知道“40出头的和尚”是什么意思呢。但是,当邱晓华说完这些之后接着说起自己对妻子的愧疚时,更令姜映吟从内心与邱晓华拉近了距离。邱晓华告诉姜映吟:“我的妻子是个好人,她不因我由于学业紧张而未能在她分娩时守护在她的身边而斥责过我;她不因四年多牛郎织女的生活而记恨过我;她不因我常常不能享受家庭欢乐、少理家务而埋怨过我。她支持我的事业,理解我的工作,默默地承担着管理家务、哺育孩子的重任。对这一切,我心中是非常清楚的,因此,一旦有机会,下班后我也是尽力帮她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略为表现一番。”
接着,邱晓华话锋一转说:“但是,随着我读了博士当上领导之后,我跟妻子的交流越来越少,心理上的距离越来越远。尤其是她患病之后,我们就开始分床睡了,我不愿意回家见妻子,别人还以为我是在勤奋工作。尽管我心理上想过要与妻子分手,但是,现实却不允许我这样,直到遇到你后,我才怦然心动!”
说着,邱晓华抓住姜映吟的手说:“我知道一个正在婚姻中的男人向你表达爱意是不道德的,但是,请你相信我,等我妻子的病情稳定后我一定跟她离婚,因为你才是我少年时期梦中那个最美的新娘。这次到上海出差,我就是专程为你而来。”
听到邱晓华突如其来的表白,姜映吟兴奋之余略为有些吃惊。她没想到这个在他眼里可望而不可及的优秀男人会向她伸出玫瑰花枝,更想不到邱晓华信誓旦旦地要与结发妻子离婚而追求新的爱情。在姜映吟眼里,邱晓华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仕途上,都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双料明星”,用不了几年邱晓华就会成为独当一面的部级干部,能够嫁给这样一个前途光明又重情重义的人,正是姜映吟的梦想。而邱晓华的一番表白也感动了姜映吟,她坐在邱晓华对面禁不住热泪盈盈,轻轻点了一下头说:“我愿意!”
锦衣夜行,怀孕母亲不敢说出孩子的父亲
随着邱晓华第二个感情春天的到来,他的仕途也是一帆风顺。2003年7月,邱晓华被任命为国家统计局党组副书记,这意味着邱晓华离局长的位置越来越近。
随着邱晓华的步步高升,姜映吟心中要嫁给邱晓华的**更强烈了。尽管有言在先,等邱晓华跟妻子离婚之后他们再结婚,姜映吟也说过永远不向邱晓华提出非分的要求,但是看到自己依靠的男人有了更高的职位,姜映吟的心里也插上了飞翔的翅膀。到首都北京生活,成为京城高官的夫人,这毕竟是很多人的梦想啊!现在这个梦离自己越来越近,姜映吟岂能不怦然心动?更重要的是,与邱晓华在一起之后,虽然无名无分,但姜映吟再也离不开魅力无限的邱晓华了。自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后,他们几乎一天一个电话互相倾诉相思之苦。姜映吟恳求邱晓华尽快与妻子分手,但邱晓华说离婚毕竟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考虑再三,邱晓华只好劝姜映吟暂且忍耐。但姜映吟等不及了,她信誓旦旦地表示:哪怕是她辞职不要工作,也要和邱晓华朝夕厮守。
2004年9月,姜映吟只身一人来到北京。邱晓华和姜映吟租了一套房子,又在北京过起了同居生活。
2004年11月,姜映吟怀孕了。发现姜映吟在卫生间里不停呕吐时,邱晓华才知道姜映吟是怀上了孩子。
“胡闹,这怎么行!”邱晓华严肃地说,“赶紧把孩子打掉,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我会受到处分的。”
姜映吟眼泪汪汪地说:“我就是想给你生个孩子,那样我才是真正的得到了你,也不枉我们刻骨铭心地爱过一回。”
看着泪眼迷蒙的姜映吟,邱晓华的心禁不住颤动,觉得有一股暖流直入心田,他俯下身去,一下子就把姜映吟拥在了怀中。
因为邱晓华无法向正在病中的结发妻子聂春榕开口谈离婚的事情,邱晓华和姜映吟只好两地飞来飞去。在这个期间,邱晓华借口工作忙碌,每天坚持晚上10点回家成为规律,妻子也从未怀疑过丈夫。但是,姜映吟以前每次来北京都以出差的身份,现在怀孕了,就必须找个合情合理的借口留在北京。
通过多方努力,姜映吟荣幸地入选“第七届财经杂志奖学金班”。这个奖学金班是由财经杂志负责人胡舒立和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发起的,每年从全国新闻界中遴选10名优秀财经记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北京大学进行为期3个月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和财经新闻深度报道的培训,对每位学员资助2万元学费、路费和在京食宿费。这样,姜映吟就有了长期住在北京的理由。
2005年3月1日,姜映吟在邱晓华的陪伴下来到北京大学研修班学习,邱晓华把姜映吟送到学校后就匆匆离开了。当同宿舍的一位女友询问时,姜映吟只是含含糊糊地说:“刚才来送我的是我的丈夫,我们去年结的婚,他是福建人,比我大9岁。”说完这些就再也不说了。
姜映吟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由于怀有身孕,邱晓华经常下班后到北京大学陪伴姜映吟一起吃饭散步,也多次遇到同宿舍的那位女友,邱晓华温文尔雅给姜映吟的女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同宿舍的女友上网查询统计方面的数据时,在国家统计局的网页上突然看到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的照片和简历,她一眼就认出邱晓华就是陪姜映吟散步的男子。她指着网上的照片询问姜映吟时,姜映吟没有作出肯定的答复,只说了一句“你说是就是吧”就赶紧转移了话题。
后来,那位热心的女友从网上看到一篇介绍邱晓华的文章,其中提到邱晓华的妻子名叫聂春榕,与邱晓华青梅竹马,感情很好,还有一个女儿。她感到十分惊讶,就给姜映吟发短信询问。姜映吟只好回复说,邱晓华已经离异,现在自己保持低调的目的一是保护自己,二是给邱晓华的前妻聂春榕留面子,不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内情。看了这条短信,姜映吟的女友以为聂春榕是邱晓华的前妻,姜映吟是邱晓华现在的妻子。
此时,那位女友当然不知道姜映吟的心里有多少不同的味道胶着在一起,那是几乎饱和了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的。这种感受还体现在姜映吟的文章中,她在在北大漫天飞扬的思绪一文中借景抒情地写道:“春天来了。北大飘舞着漫天的飞絮,从上海来的我十分不习惯它们的肆意飞扬。但我不躲着,纵然它们不请自来,让我流泪,侵犯我鼻孔,钻进我衣服。我宽容,因为我像它们一样潇洒……”
举债买房,像鼹鼠那样四处躲藏的日子
很快到了2005年5月,北京大学的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此时,姜映吟的大腹便便的身形再也掩饰不住了。姜映吟只好告诉父母和单位,自己已经在北京登记结婚并且已经怀孕,丈夫是一位国家机关干部。姜映吟告诉家里人是为了让家里人放心,而告诉单位是为了请假。但是,姜映吟却没有告诉父母和单位“丈夫”的具体情况。身为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的邱晓华也是靠工资吃饭的人。结婚之后,邱晓华除了将工资卡交到妻子手里外,将稿费、讲课费也交给妻子保存。尽管妻子并不清楚邱晓华工资外的收入究竟有多少,但邱晓华自己却很少保留小金库,所以邱晓华其实没有多少“私房钱”。姜映吟的出现使他开始捉襟见肘,因为姜映吟来到北京后,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这个难题一时让邱晓华一筹莫展。
之后在房地产行业举办的一次活动中,邱晓华遇到在国内房地产行业堪称“大鳄”级的老朋友任先生。邱晓华悄悄向任先生提出借一处房子让一位亲戚暂住些日子,任先生爽快地答应下来。之后,姜映吟就搬到西单华威大厦的一套公寓里住了下来。但是,邱晓华为此感到惴惴不安,因为华威大厦的公寓价格很高,而且来往都是一些层次较高的人物,邱晓华担心自己欠下太多人情,也担心来的次数多了被熟人认出来,他只和姜映吟住了3个月,就匆匆搬到位于西客站附近的另一套小户型的公寓里。
在姜映吟怀孕的日子里,邱晓华和姜映吟筹划着未来的生活,考虑到四处借房子暂住不是办法,他们决定两人共同出资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于是,2005年6月,邱晓华通过朋友联系到一位房地产销售商,他和姜映吟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的一套商品房,这套房子全部房款是97万元,但是,邱晓华和姜映吟只凑到50万元,其中邱晓华20万元,姜映吟30万元。当时,邱晓华给销售商写了一张47万元的借条就签订了购房合同,邱晓华在购房合同的购房人一栏上写下了姜映吟的名字。
之后,邱晓华又通过朋友转借了30万元还给销售商,那17万元一直拖欠着未还。后来要对房子进行装修,邱晓华实在拿不出钱来,那位销售商只好垫付了3万元帮助邱晓华简单装修了一下房屋。前后加起来,邱晓华拖欠那位销售商共计20万元,至今尚未还清。
买完房子,姜映吟马上面临着分娩。此时,邱晓华还没有见过姜映吟的父母,这让姜映吟感到非常为难。在姜映吟的央求下,邱晓华决定独自去一趟上海,一是拜望一下姜映吟的父母,二是为姜映吟拿一些换洗的衣物准备分娩。2005年6月的一天下午,邱晓华带着礼物来到上海姜映吟家。这一次邱晓华并未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说自己在国家统计局工作,是一名国家干部。因为第一次见面,邱晓华有些拘谨,只称呼姜映吟的父亲为“伯父”。这是第一次见到邱晓华这个乘龙快婿,姜映吟的父亲也没询问邱晓华的真实身份。
2005年8月,邱晓华通过关系找到北京妇产医院一位产科医生为姜映吟接生。在北京妇产医院办理住院、生产手续的基本资料时,姜映吟在婴儿母亲一栏里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邱晓华在婴儿父亲一栏里签下了“邱晓华”三个字,在“两人关系”栏中,姜映吟填写的是“夫妻”。
2005年8月19日,姜映吟通过剖腹产顺利生下一个男婴。一周后,邱晓华把姜映吟安顿到西客站附近借用的公寓里,姜映吟和他们雇佣的保姆、月嫂、育儿嫂等人一起暂住。在这些家政服务人员面前,邱晓华和姜映吟都以夫妻相称。令家政人员不解的是,每次孩子的爸爸在晚上10点左右都以工作忙为借口匆匆离去,很少在这里过夜。
生完孩子后,姜映吟的父母和姐姐先后来到北京探望,邱晓华自己驾车到机场把他们接到市区后给他们安排了住处,陪伴他们看望和照顾孩子,但邱晓华依然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照样蒙在鼓里的还有邱晓华的妻子聂春榕,她曾经看到令她吃惊的一个短信,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005年10月的一天,聂春榕看到邱晓华的手机上存有一条信息,内容是“2005年8月19日出生,3620克重……”她询问邱晓华是怎么回事,但邱晓华说这是朋友生的孩子的情况,让妻子别多心。对丈夫深信不疑的聂春榕很快释然,她根本不会想到那是丈夫的亲骨肉。
而姜映吟的家人直到2006年10月2日才知道邱晓华真正的身份。这时候邱晓华早已升任国家统计局局长,他和姜映吟趁黄金周假期来到上海姜映吟家。晚上,全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姜映吟的父亲才吃惊地听到邱晓华袒露自己的身份,他没有想到这个已经改口叫“爸爸”的乘龙快婿,竟然是共和国最年轻的统计局局长。他们纷纷责怪姜映吟为什么不早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姜映吟笑着没有回答。当然,他们怎么会想到女儿和这个高官“女婿”并不是合法夫妻呢。直到众人散去,姜映吟才单独跟父母说起他们的情况。姜映吟告诉父亲一个在老人听来无异于炸雷的消息:邱晓华有妻子,而且没有离婚,以前和家里说与邱晓华办理了结婚证是欺骗了家里,现在他们还不是合法夫妻。而且,自从2006年7月份涉案金额达30多亿的“上海社保案”东窗事发,震惊全国,引起了一系列官场与商界的剧烈震荡。上海的大批官员纷纷被免职、双规和逮捕。因为此前邱晓华与张荣坤有过接触,所以邱晓华这次来一是看孩子,二是打听一下上海官场震荡的最新进展。但是,此时孩子都1岁多了,重婚的事情已经无可挽回。姜映吟的父亲只好长叹一声,由女儿自己做主了。
孩子出生后,姜映吟希望用全部的精力照顾好她和邱晓华的爱情结晶。为了续产假,姜映吟把孩子出生证明的复印件交给了单位,但是她还是隐去了邱晓华的情况。直到2006年8月,因为孩子小没人照顾,姜映吟只好去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但是,电视台的领导不希望姜映吟这样一位优秀记者离开,要求她继续工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好悄悄告知单位的一位领导,她的爱人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她要以全部精力照顾孩子。
邱晓华内心对姜映吟充满了爱意,他没有想到自己在47岁又有了儿子,更没有想到姜映吟对自己的爱情如此坚贞。有了孩子之后,邱晓华对姜映吟越来越好了,他恨不得把所有的爱怜全部给姜映吟。尽管姜映吟从没有给邱晓华施加压力,也没有催促邱晓华离婚。但邱晓华觉得,一个女人能够为他付出青春年华,甘愿为他生下孩子,这无法不使他深深感动,同时,一个男人的责任感,时刻提醒邱晓华要为她们母子考虑以后的生活保障。从姜映吟怀孕后,邱晓华每月给她1万元,并给在上海哺育孩子的姜映吟寄生活费。
与此同时,在和姜映吟生下儿子之后,邱晓华对妻子聂春榕充满了内疚。为此,他每次出差一下飞机,就直奔商场给妻子买礼物,而且再也不提与聂春榕离婚的事情了。
邱晓华经常对姜映吟坦言:“我一生中最对不起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外婆,一个便是我老婆。”其实,只有姜映吟知道,这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日子,是他们两人都不希望得到的。
2006年国庆节长假结束之后,邱晓华从上海回到北京。这次特殊旅行,邱晓华没有往常春风得意的笑容,而是表情凝重,心事重重。国庆长假一结束,**中央即召开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大会闭幕的第二天,也就是2006年10月12日,上任刚7个月的邱晓华突然被免去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案例研究
高官重婚,引发中国官场深层反腐
被冠以“学者型高官”、“政坛新星”称号的少壮派高官邱晓华猝然倒台,让人始料未及。2007年1月23日,新华社发布消息:“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涉嫌重婚罪……”
在过去倒台的贪财贪色的官员中,中纪委的通报多用“作风腐化”、“生活糜烂”、“包养情妇”等词语,邱晓华成为建国以来部级高官重婚第一人,引起了人们强烈关注。
尽管邱晓华在妻子聂春榕面前表现为一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聂春榕从蛛丝马迹中还是窥探到丈夫的**。这个善良的女人没有声张或大吵大闹,她甚至瞒着女儿,独自吞下屈辱的泪水。
而在邱晓华事发后,姜映吟也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离开了上海电视台,她所工作过的栏目也被撤下。
经过检察机关的慎重调查和讯问,邱晓华对自己与姜映吟重婚的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1月12日,邱晓华被监视居住,2月2日被逮捕后羁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犯重婚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邱晓华有期徒刑1年。
在宣判的法庭上,姜映吟没有出现。倒是邱晓华的结发之妻聂春榕不避前嫌,拖着患病的身体在女儿的陪伴下出现在法庭上,这位憔悴的妻子希望丈夫幡然悔悟,改过自新。无论邱晓华怎样,她和孩子都会等他回来。
站在法庭上的邱晓华一脸铁青两眼呆滞。他分析自己落马的原因时说:“我曾经是一个痛恨官员找情人包二奶的人,我觉得那样的官员没素质没品位,但我没有想到,我竟也会被一个情字毁了前程。我一直认为,姜映吟从来不像爱钱爱权的女人一样索取利益,而且还为我生了孩子,我应该补偿她。但我万万也想不到,这种补偿竟然用掉了一生前途。”
其实,邱晓华的这种自我剖析是肤浅的,这种“为情所迷”的理由也是靠不住的。中国人的生活作风问题,不能完全看作是个人小节问题,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而言。日常生活中,人们说到生活作风问题,一般情况下更多是指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实际上,广义的生活作风,是指人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行动,内容要宽泛得多。对贪官包养情妇的新闻,公众早已经产生了审丑疲劳。而邱晓华涉嫌重婚,不仅把贪官们“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标杆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也让**对法律的践踏多了一大步。作为一个高级干部,邱晓华不会不懂得重婚就是犯罪的道理。而他竟然腐化堕落到与人重婚,可谓令人惊心。
邱晓华案件说明,在相当一部分干部眼里,生活作风问题不算什么问题。他们觉得,生活作风是“个人自由”,吃喝玩乐是“工作需要”,纵欲放任是“享受生活”,治理此类问题是“小题大做”。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们不讲身份,不顾形象,不管影响,什么朋友都敢交,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甚至斗富、显阔、纵欲,不以骄奢淫逸为耻,反以有多少个情妇为荣,从思想深处不拿生活作风当回事,并因此诱发了大量违法乱纪的**案件。
回顾近年来查办的**案件,多数**官员都是因为有了经济问题而后才查出了作风问题,很少有官员仅仅因为作风问题而受到追究。生活作风不仅体现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兴趣爱好,更关系到党性和党风。回顾贪官们的堕落轨迹,很多人都是由骄奢淫逸而致欲壑难填,再致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因此,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邱晓华重婚一案不仅充分显示了中央抓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的决心,也为那些依然作风轻浮、不拘小节乃至追腥逐臭、情趣低下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论是谁,也不论官职有多高,只要私欲膨胀、纵欲无度、把生活作风问题不当问题,都逃脱不了纪律和法律的制裁,邱晓华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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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8 0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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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征得对方同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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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不对吧,比如你买了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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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涉及到财产转让,虽然金钱变成了车子,但是仍然在家庭之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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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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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深一点,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买了房子,或者把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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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字节 阅读:1160次 2012/07/05 23:09)
我觉得买东西问题不大吧,卖东西问题大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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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理论上应该是对等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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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你说的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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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买方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如果是则合同有效,不是则无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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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第三人这个谁来证明? 是第三人需要自证清白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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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价格是否公允,如果原告方有证据证明是恶意的,当然由原告提供证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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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案中也该由原告方 证明被赠与方是恶意的, 原告方是非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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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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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那个男的和小三侵犯了其妻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否恶意,这与普通的转让财产不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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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99次 2012/07/06 00:22)
那么,理论上一个家庭成员对外做的任何买卖或捐赠,签署的任何合同 都可以被随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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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72字节 阅读:746次 2012/07/06 00:38)
一个是赠与,一个是买卖,这两个相同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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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704次 2012/07/06 06:58)
买卖合同亏损不合算,想撤销的话,你可以告对方欺诈,当然需要有对方欺诈的证据。婚姻法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它与合同法是有区别的。本案主要适用婚姻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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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174字节 阅读:1344次 2012/07/06 07:08)
你的意思同样是一方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买卖和赠与行为应该使用不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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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47字节 阅读:843次 2012/07/06 11:26)
买卖和赠与也要有公序良俗限制。如果赠与时已经违背公序良俗,甚至伤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当然赠与是无效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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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29次 2012/07/06 11:44)
这中间有个区别,就是婚后同居。本来男方和小三已经侵犯别人权益了,男方再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侵权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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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49次 2012/07/06 11:44)
你看婚姻法,婚后与他人同居的过错与小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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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208字节 阅读:774次 2012/07/07 09:10)
你能看一下刑法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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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35次 2012/07/07 10:51)
我早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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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31字节 阅读:476次 2012/07/07 14:42)
什么叫刑法没跟上?你能看一下那些重婚罪判决案例吗?再说了,新婚姻法明确以前所谓的事实婚姻不受保护,可没说重婚的内容啊。(空)
-
清流漫石
(阅读:690次 2012/07/07 14:46)
你说说现在养小三的哪个是以重婚罪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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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67字节 阅读:977次 2012/07/07 14:57)
邱晓华。搜吧。重婚罪基本上是民不告,官不究。但判重婚罪的案例也不少。不光是官员,普通百姓被判的也有啊。(空)
-
清流漫石
(阅读:1731次 2012/07/07 15:02)
没查到邱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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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06字节 阅读:561次 2012/07/07 15:32)
因重婚罪入狱邱晓华复出 其微博受3万多粉丝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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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112字节 阅读:977次 2012/07/07 15:44)
这个我看到了,但显然这不是正式判决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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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03字节 阅读:662次 2012/07/07 15:52)
你这句话什么意思?没有报道代表没判?他是2007年8月因重婚罪入秦城监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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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95次 2012/07/07 15:55)
我想看到这个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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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79字节 阅读:632次 2012/07/07 16:01)
重婚可自诉也可公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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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92次 2012/07/07 1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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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1050字节 阅读:3665次 2012/07/07 16:17)
邱晓华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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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39字节 阅读:1775次 2012/07/07 15:59)
大哥,百度百科是网友自己写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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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阅读:651次 2012/07/07 16:05)
那如果新闻记者报道了判决,是不是也可以说是记者写的?法院应该把判决挂在网上公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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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61次 2012/07/07 16:13)
大哥,新闻记者写判决报道应该是现场听,或者引用其它具体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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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91字节 阅读:495次 2012/07/07 16:24)
这个算记者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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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55字节 阅读:592次 2012/07/07 16:28)
这个确实是记者写的,但显然不是判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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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235字节 阅读:429次 2012/07/07 16:49)
你的猜测很合理。不管怎样,重婚罪名是确凿的。这就够了。至于要探讨中国的司法环境,那还是算了吧。我认为他应该不会去登记,重婚罪不是以是否登记为唯一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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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51字节 阅读:701次 2012/07/07 17:01)
我认为这案子可能确实按重婚罪判了,但估计法院自己都觉得牵强,于是连宣判结果都不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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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536字节 阅读:2101次 2012/07/07 23:45)
搜到这篇文章,你看能不能满足你的需要。挺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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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34368字节 阅读:1442次 2012/07/08 00:40)
如果这篇文章广泛发的话,只能让人们同情此种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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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260字节 阅读:707次 2012/07/08 01:26)
法律是法律,同情是同情。也别拿旧社会说事,旧社会没有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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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89次 2012/07/08 02:33)
本来现在关于重婚的司法解释就掺杂了很多道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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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456字节 阅读:611次 2012/07/08 23:31)
唉。我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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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352字节 阅读:427次 2012/07/10 09:48)
我仔细看了一眼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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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472字节 阅读:591次 2012/07/10 14:32)
司法解释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条文的补充和解释。光依靠法律正文会有很多歧义,法官断案靠的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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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24812字节 阅读:3294次 2012/07/12 09:48)
你一直在回避被赠与人的身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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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48次 2012/07/06 11:50)
法律上并没有小三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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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42字节 阅读:1032次 2012/07/07 00:12)
看看重婚罪如何界定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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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39次 2012/07/07 00:14)
你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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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33字节 阅读:604次 2012/07/07 00:25)
看看我另帖的链接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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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418次 2012/07/07 00:32)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只要不登记,就不存在重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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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401字节 阅读:1344次 2012/07/07 08:45)
这是两回事吧?一个是明确未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一个是与已婚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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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39字节 阅读:1048次 2012/07/07 10:32)
另外,关于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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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625字节 阅读:658次 2012/07/07 11:03)
那是老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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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68字节 阅读:560次 2012/07/07 14:34)
就是不承认啊。你说的事实婚姻与重婚罪有什么关系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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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48次 2012/07/07 14:37)
与结婚的人以夫妻名义生活,老婚姻法也不认定事实婚姻。也是重婚。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但与重婚罪有啥关系呢?(空)
-
清流漫石
(阅读:839次 2012/07/07 14:40)
老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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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10字节 阅读:518次 2012/07/07 14:51)
同居不是法律用语?你真的看了婚姻法?看看第三条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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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627次 2012/07/07 14:53)
这就是中国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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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34字节 阅读:621次 2012/07/07 15:05)
理由真多啊。佩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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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27次 2012/07/07 15:13)
同居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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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839字节 阅读:645次 2012/07/07 15:16)
按这说法,嫖娼也算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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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56字节 阅读:769次 2012/07/07 15:28)
我真服了你了。看看同居的两个要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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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16次 2012/07/07 15:53)
你仔细想想,真能区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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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45字节 阅读:848次 2012/07/07 16:55)
我不会想这些。因为不会发生嫖妓被判重婚的事。如果探讨重婚和同居的区别,还有讨论的价值。重婚与嫖妓能联系起来,说明你的思路真的太广阔了。我自叹不如。(空)
-
清流漫石
(阅读:709次 2012/07/07 17:19)
嫖娼和同居是没有显著界限的,同居和婚姻本来是有明确界限的,但给的定义模糊了两者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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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711字节 阅读:1214次 2012/07/08 00:21)
我真服了你了。麻烦你好好学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好吗?即使在老婚姻法下,事实婚姻也只是指双方都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我前面的帖子你认真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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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2489字节 阅读:1645次 2012/07/08 01:48)
你不觉得逻辑悖论吗? 没结婚的情况下,什么叫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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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58字节 阅读:1012次 2012/07/08 10:16)
登记。事实婚姻是双方都没有做过婚姻登记,重婚是至少一方做过婚姻登记。(空)
-
清流漫石
(阅读:677次 2012/07/08 10:23)
如果以登记为准,那么同时有几段事实婚姻的人固然不会犯重婚罪,而且任何一段事实婚姻都会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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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678字节 阅读:760次 2012/07/08 23:22)
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了(1994年2月1日前公开以夫妻身份同居的承认),当然以后应该不存在同时几个事实婚姻被判重婚罪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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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3562字节 阅读:9868次 2012/07/10 09:14)
我建议你仔细看一下<<婚姻法>>第八条和<<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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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737字节 阅读:2744次 2012/07/10 14:17)
不要为自己信口胡扯狡辩了。先说法律没有同居的规定,又婚姻法有“婚姻”的明确规定。被驳后现在又扯到“结婚”上去了。婚姻法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包括以前的事实婚),不合法婚姻法律不保护,但不代表不处罚。(空)
-
清流漫石
(阅读:877次 2012/07/12 09:44)
还有,开始说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刑法也应该改。被反驳后开始挑刑法258条的的“结婚”一词,说什么司法解释违法。那我问你,是不是这一条先天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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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231字节 阅读:2109次 2012/07/12 10:08)
法律条款都已经明明白白写那儿了,第三者的事明明写的是[结婚]两个字,你却死抱着那个狗屁不通的司法解释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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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839字节 阅读:898次 2012/07/13 01:00)
另外,刑法里从来没有同居算重婚的内容。同居未必是重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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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473次 2012/07/07 15:01)
没错,刑法只是说重婚罪怎么判,没说重婚罪怎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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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61字节 阅读:612次 2012/07/07 16:12)
对啊。我国的法律条文都是很笼统的。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来指导,司法解释是法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空)
-
清流漫石
(阅读:1292次 2012/07/07 16:21)
我国司法解释一贯很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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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70字节 阅读:553次 2012/07/07 16:34)
这个确实区分很困难。也给各地法院的判决留下空间。(空)
-
清流漫石
(阅读:535次 2012/07/07 16:36)
另外,重婚罪在刑法上有这条罪名;但婚姻法是不可能出现“罪”这个字的。(空)
-
清流漫石
(阅读:674次 2012/07/07 16:26)
另外,老婚姻法里的事实婚姻与刑法里的重婚没有任何关系。建议你再好好看看事实婚姻的定义。(空)
-
清流漫石
(阅读:432次 2012/07/08 02:46)
另外,老婚姻法里的事实婚姻与刑法里的重婚没有任何关系。建议你再好好看看事实婚姻的定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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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443次 2012/07/08 02:51)
即使你说的这个例子,与经销商也没有关系,经销商正当经营,没有合伙骗他老婆的钱。要找不痛快,只能把火撒在老公身上了。(空)
-
清流漫石
(阅读:534次 2012/07/05 20:59)
小三其实也没违法啊,撑死是道德方面的事,甚至可能是被骗. 要说违法的话,也是那男的
-
c802
(123字节 阅读:1052次 2012/07/05 23:18)
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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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hu
(阅读:1406次 2012/07/05 23:22)
那么假设小三不知道对方有配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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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46字节 阅读:961次 2012/07/05 23:27)
擦亮双眼吧。法律不会保护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或被欺骗,那只能起诉那个男的,(空)
-
清流漫石
(阅读:1023次 2012/07/05 23:38)
就本案来说,我倾向于龙锦二肖律的意见,房产归小三,赠予现金无效,需返还。(空)
-
清流漫石
(阅读:728次 2012/07/05 23:29)
我的感觉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赠与方是被胁迫或者被欺骗的,那么赠与行为都应该有效
-
c802
(109字节 阅读:2001次 2012/07/05 23:33)
百度一下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解释,会找到答案的。(空)
-
清流漫石
(阅读:1398次 2012/07/05 23:40)
我知道现状,但有现实的案例同这个相悖
-
c802
(167字节 阅读:877次 2012/07/05 23:47)
怎么判的?只要买房人证明自己当时买房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恶意串通办理过户就没有问题。甲的妻子最多找找房管局审核不严的毛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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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1251次 2012/07/05 23:53)
你这个有点不对,买房人为什么要自证清白呢?再说他咋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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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582字节 阅读:896次 2012/07/06 00:03)
第一,购房合同要出具吧?法院会判断是否公允。第二,那个复杂案例法院判的没有问题。按照物权法规定,未过户产权还属于原房主,其子应继承,除非有,除非有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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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96字节 阅读:925次 2012/07/06 00:16)
你的意思是只要房子未过户,所有合同是可以随时作废的,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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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86字节 阅读:1234次 2012/07/06 00:20)
我是这个意思吗?我不是说了要提供因房主原因未过户的证据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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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708次 2012/07/06 00:24)
老兄,人家就是找理由拖着,然后你作为无辜的买房人还得提供证据才能使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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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02字节 阅读:805次 2012/07/06 00:30)
那就哑巴吃黄连。合同不约定过户条款和赔偿条款,出了事怪谁?如果约定清晰,对方没有履行,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法院判决不就是讲证据吗?如果有确凿证据对方违约,即使当事人去世,也可以向其继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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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2439次 2012/07/06 07:00)
即使没有约定过户条款和赔偿条款,但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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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2
(163字节 阅读:716次 2012/07/07 09:03)
合同法上好像有一个有效期概念,如果超过了期限不主张权利的话,法律也未必能帮上你。(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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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1545次 2012/07/07 10:57)
哪房产证还有什么意义,什么证明,现在要我证明,我也证明不了我的房子就是我的钱买的。因为当时候很多是借的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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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大老虎
(阅读:743次 2012/07/05 13:38)
活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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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itbeen
(阅读:511次 2012/07/05 13:38)
我个人认为:房应该是小三的,法官非要判赠与无效,也应当是判决小三归还当年赠与的购房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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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二肖律
(185字节 阅读:1162次 2012/07/05 13:53)
嗯 ,问题是现在成为了社会现象!!! 不能以这种婚姻法对个人加大伤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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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tea
(阅读:702次 2012/07/05 13:55)
那对原配的精神损失怎么算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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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aoma
(阅读:683次 2012/07/05 13:57)
有个问题不理解:你为什么认为应当是判决小三归还当年赠与的购房全款?当初赠与的是房子,那现在归还的也应该是房子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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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的屠夫
(阅读:901次 2012/07/05 14:00)
房子是小三买的.张先生只是出了钱.那就是赠与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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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二肖律
(127字节 阅读:1343次 2012/07/05 14:08)
你说得也对,房子不是一般商品,有过户过程,不像字画、金银财宝啥的。在这个问题上看来还真就看双方律师的水平了,判房子还是判房款都说得过去(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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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的屠夫
(阅读:607次 2012/07/05 14:17)
估计女方没想到会这么判。如果一口咬定是赠款而不是赠房的话,结果可能就不是这样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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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732次 2012/07/05 14:31)
这不能参照善意第三人条款。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赠与是否合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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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1140次 2012/07/05 14:05)
仔细看了一下原帖,你说得也有道理。房产是新购不是过户到小三名下,所以应该视作借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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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577次 2012/07/05 14:12)
您不觉得在这件事情上,那个男人更可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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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104字节 阅读:294次 2012/07/05 17:00)
赠与行为为什么会无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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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懒
(阅读:1007次 2012/07/05 13:57)
侵害到配偶的权益了,因为当初赠与的房款是夫妻共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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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的屠夫
(阅读:570次 2012/07/05 14:02)
法律是公平的么?法律怎么会是公平的呢?呵呵(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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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
(阅读:769次 2012/07/05 13:58)
吴女士真是大房的楷模,应该加以推广,那章先生太不是东西了,简直是人渣,小三真是活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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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若缕烟
(阅读:627次 2012/07/05 14:14)
这男人不是东西,做了这样的事,估计大房,小三,儿子全都活得痛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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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懒
(阅读:762次 2012/07/05 14:21)
一夫多妻制会不会好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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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tea
(阅读:720次 2012/07/05 14:45)
这男的缺心眼么,等自己儿子大了不向着自己亲妈么?看着吧,以后有好日子过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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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狮子王
(阅读:734次 2012/07/05 14:37)
关键岗位有自己的人,现在也不小了好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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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tea
(阅读:586次 2012/07/05 14:46)
16了,15岁才去的大奶家,他们家的事怎么跟TVB电视剧似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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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懒
(阅读:1202次 2012/07/05 14:48)
孩子说带走养就带走养啊,这女的说什么也不能让孩子走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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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h0522
(阅读:702次 2012/07/05 15:01)
她肯定没收入,法庭怎么判给她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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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懒
(阅读:588次 2012/07/05 15:06)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做小三时有没有考虑正房的感受?自作孽不可活,不值得同情,这样判也有利于刹住这股歪风,支持这个判决。想不通的是居然还有很多不辨是非的同情这个女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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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niper
(阅读:1381次 2012/07/05 16:46)
您不觉得在这件事情上,那个男人更可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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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686字节 阅读:765次 2012/07/05 17:07)
一个巴掌拍不响,发生的一切2个人都有责任吧,男人当然更龌龊,就不提了,会有报应的,淫人妻女者,妻女必被人淫。但是同情这个女人是很不明智的,希望牺牲这个女人换来社会风气的一点改善也是值得的,虽然有点残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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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niper
(阅读:992次 2012/07/05 17:29)
本来是男人的错,为啥要“牺牲女人来换社会风气的一点改善”,这不是太可笑了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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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1039次 2012/07/06 04:16)
你这话说的好奇怪啊,难道你也是庶出?什么叫牺牲女人了,难道人家正室就不是女人了,人家正室生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换了你娘亲是正室,你是正室的孩子,自己的爸爸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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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264字节 阅读:980次 2012/07/06 07:58)
很多事情,不是黑白分明的。我也不是讨论法律问题。我同情小三,是因为我是女人,更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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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446字节 阅读:1073次 2012/07/06 10:15)
男人当然可恶,但小三也是自愿的。房子也是依法判的。只能说这是这对男女之间的尔虞我诈谁能算计过谁,谁更无情一点就能获利更多一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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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979次 2012/07/05 23:58)
一个女人,在23岁的花样年华,跟了一个老男人,并为他生子,安心于外室,而没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逼着男的停妻再娶,这是“尔虞我诈谁能算计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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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437字节 阅读:2849次 2012/07/06 04:15)
那房子本来老男人就没有权送给小三,这跟小三生了多少儿子陪这男人睡过多少次无关,人家正室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于情于理于法都无可挑剔。而且这正室通情达理,没有告他们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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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87字节 阅读:2417次 2012/07/06 07:27)
重婚?谁重婚?是她自己老公重婚!我不是否认在这件事上,正室所受的伤害和委曲。我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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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180字节 阅读:745次 2012/07/06 10:07)
人家老公已经跟老婆联合起来了,就要算计这小三到人财两空,你急也没办法。这小三咋还是受害者了,没人强迫她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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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910次 2012/07/06 10:15)
你俩争啥呢?看来看去好像没啥不同意见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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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oy
(阅读:526次 2012/07/06 10:26)
她不同意我同情小三,认为小三不值得同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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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748次 2012/07/06 10:28)
就一个问题:您觉得这件事里,谁的过错最大?是男人还是小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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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581次 2012/07/06 10:27)
都不是好鸟。但事实上,这个男人啥好处都得了,这个小三人财两失,我说这个人不是说她儿子,而是说这个男人。小三落到这个地步,只能说她活该。这本来就是她和那个男人和他老婆之间的博弈,一切她都是自愿的,没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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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30字节 阅读:1258次 2012/07/06 10:32)
所答非所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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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591次 2012/07/06 10:34)
哦,你是分要分出小三和男人哪个更坏是吧,那当然是小三了。因为她可以拒绝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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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646次 2012/07/06 10:37)
我无话可说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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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504次 2012/07/06 10:55)
就你这价值观我也真是没啥好说了,如果你有女儿,一定会教育她当小三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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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465次 2012/07/06 10:56)
你过份了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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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418次 2012/07/06 12:05)
学习一下关于重婚罪的司法解释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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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漫石
(阅读:976次 2012/07/07 00:28)
对于你的同情,我只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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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糯米
(240字节 阅读:502次 2012/07/07 06:43)
一个上了初中的孩子还不知道跟着亲妈,只能说明这亲妈没水平或者孩子没有判断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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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aoma
(阅读:673次 2012/07/06 09:27)
一个上初中的孩子也是未成年人,他有权决定自己何去何从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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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569次 2012/07/06 10:08)
同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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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笑的荷
(阅读:551次 2012/07/12 10:04)
这个故事有点不附合情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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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我最牛
(阅读:745次 2012/07/05 17:02)
这个故事有点不附合情理(空)-鼠我最牛 (阅读:4次 今天17:02)(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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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人生77
(阅读:912次 2012/07/05 18:00)
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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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anyin
(阅读:483次 2012/07/05 18:07)
这男人可恨,这小三活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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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飞飞鱼
(阅读:776次 2012/07/05 20:37)
这男人可恨,这小三活该!!!(空)-我是飞飞鱼 (阅读:1次 今天20:37)(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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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
(阅读:707次 2012/07/05 21:40)
这里面各种条件的认定,都离不开那个当初的赠与者死贱男,现在这个死男人一心想和老婆一起要回这个房子,当然会对这个蠢小三大大的不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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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1087次 2012/07/06 00:03)
一个垃圾男人,两个蠢女人挣(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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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她妈
(阅读:681次 2012/07/06 08:02)
同意前半句!同意后半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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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土著
(阅读:626次 2012/07/06 10:32)
向礼让自行车的司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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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阳阳
(435字节 阅读:890次 2012/07/06 09:15)
单开一帖,应该会成热帖;司机好样的,大家都这样就很和谐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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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壶
(阅读:589次 2012/07/06 09:20)
当不正常的成为正常,正常的反而不正常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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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tea
(阅读:569次 2012/07/06 09:21)
都别吵了!等那个15岁的男孩成人掌控家产的时候,小三是笑到最后的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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钋-210
(阅读:590次 2012/07/06 09:54)
你想的好长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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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laoqi
(阅读:521次 2012/07/07 10:18)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挺正常,做小三本来就有风险,可以接着打儿子的抚养权、重婚罪啥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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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ato
(阅读:695次 2012/07/06 09:58)
回龙观股票开户 回龙观炒股交易佣金最低去哪里开户 回龙观去哪家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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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n007
(1462字节 阅读:822次 2012/07/06 10:13)
央行降息行业点评: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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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n007
(1904字节 阅读:566次 2012/07/06 10:13)
法律保护善意第三方,“小三”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婚姻家庭的亵渎,所以不受法律保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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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巧儿
(阅读:887次 2012/07/06 11:36)
让小三睁开眼吧,看看什么是臭男人,这两种人都很垃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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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千
(阅读:815次 2012/07/07 06:29)
对后来者也是个警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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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
(阅读:455次 2012/07/07 09:08)
虽然可怜,但也活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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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天下
(阅读:476次 2012/07/07 11:46)
不知道该说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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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he
(阅读:406次 2012/07/07 15:08)
做小三本来就该亏好不好,都占便宜跟卖淫有啥区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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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11
(阅读:1484次 2012/07/08 00:32)
天天扫黄打非的,现在还想给小三正名了不成,给了人家媳妇不亏呀,以前正房可以入祖坟,可以跟丈夫同桌吃饭的,小老婆只能在旁边看着伺候着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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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11
(213字节 阅读:1107次 2012/07/08 00:39)
活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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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八戒哥哥
(阅读:402次 2012/07/08 10:44)
无奈~~~看这种事儿,又气又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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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影人艺术中心
(阅读:434次 2012/07/08 21:42)
这法官判案真TMCD(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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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zt
(阅读:751次 2012/07/08 23:15)
这男的不是玩意!小三不会亏的,母因子贵的故事还少吗,谁笑在最后谁知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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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丫丫
(阅读:619次 2012/07/09 07:42)
还母以子贵,你以为这是演宫斗戏呢,首先这孩子能不能得到啥财产都不好说,何来母贵(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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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制沸腾鱼
(阅读:598次 2012/07/10 14:19)
都不是个好东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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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2
(阅读:533次 2012/07/10 10:21)
男的太缺德,不得善终。该女子的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会人亲生母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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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永远
(阅读:507次 2012/07/11 18:26)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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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anzi
(174字节 阅读:432次 2012/07/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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