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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根源恰恰就是满足于在公共场所展示"爱心"的极个别人士!!!
"我们楼洞养了流浪狗阿黄"
如果"楼洞"不是一个人的话,那是楼里哪位"爱心"人士养的"阿黄"呢?!
把一只曾经的流浪狗笼养在楼洞里合适吗?! 那可是公共区域! 你能保证他人都喜欢这样吗?!
笼养在楼洞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希望不是"既可以满足自己SHOW爱心,又可以在出事后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毕竟还是只"流浪狗"吗!谁能让我来负责呢!"
既然"经常有小孩上楼来找他",说明狗的安全和小孩的安全都保证不了,那么笼养阿黄于楼洞的"爱心人士"是不是应该亡羊补牢,采取一种更安全更负责的方式来既对阿黄负责又对可能接触到它的小孩包括成人负责呢?!
同时我想问问极个别在小区公共区域喂养"流浪"猫狗的人士,如果真有爱心的话,为什么不领回家善养呢?!
你们不顾环境卫生,不顾他人的感受和安全,漠视你们(不负责绝育)造成的一代代"流浪"猫们悲惨而又短暂的一生,任凭你们有一搭无一搭地喂养的流浪猫一窝窝的生,一批批的消失,你们难道就不扪心自问一下吗?!你们的做法真的是出于可怜小动物吗?!还是满足自己某种心理的需要?! 公共场所展示个"爱心"真有那么爽吗?!
真有对小动物的爱心首先要负责!对小动物负责,还要对邻居负责!
千万不要做"叶公"!
"叶公":时不时的在公共区域投喂一下"流浪"动物,但是绝对不会领回家善养,完全负责.
比如一位邻居,自己小院挂着"注意卫生,不要在此投喂"的牌子,自己确在小区里随处投喂,不管不顾,同时还对面前的小动物表露出一番"怜心爱意",不仅让我想起了"叶公好龙"的典故......
哈哈哈......
公共场所的"爱心"展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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