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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色情照片 敲诈成功人士 获利66万元
2012/08/16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杨柳 赵一晓
寄出200封信件 最终敲诈获利66万元 200人中只有30人报警———
本报讯 “我是一名私家侦探,我掌握了你的大量违法的证据,如果你不想出名的话,就给我寄钱过来,否则我会把照片和相关证据公布于众,败坏你的声誉”。记者昨天从海淀检察院获悉,被告人赵某某利用合成色情照片寄出了200封内容一模一样的勒索信件而最终敲诈获利66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被告人赵某某等3人于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间,在湖南省双峰县,由贺某州从互联网上搜索全国各地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证件照或者参加会议的照片等,然后利用事先买好的色情照片模板与搜索到的照片进行合成,最后抄写一份事先购买的勒索信件,最后将信件与合成的色情照片一起寄到被勒索人的工作地点。通过这种方式,对每名被害人勒索数额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后经查证属实的被勒索对象14名,其中未遂人民币535万元,既遂人民币66万元。
而海淀检察院同时处理的另一起勒索案件的被告人山某某敲诈勒索时则使用了电话恐吓:“我是黑社会的,有人花钱雇我整你,要想平安无事就出点血吧。”
据办案人员介绍,被告人山某某等4人于2012年3月从网络上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对照名单逐个联系,恐吓对方给其汇钱2万至5万元消灾。短短半个月以内,被告人山某某等人拨打勒索电话100余通。经查证属实的勒索数额为5万元,其中2万元既遂,3万元未遂。
据检方介绍,被告人赵某某等3人敲诈勒索一案中,被告人赵某某等人以社会成功人士为目标人群,被勒索的对象有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政协主席、大型国企总裁、总经理等等。
在勒索钱财的时候可以说是毫不手软,勒索数额从20万元到60万元不等,同样,收入也蔚为可观,被告人赵某某等人在勒索成功的两起犯罪中,一起得到20万元的汇款,另一起得到46万元的汇款,而且,这两笔汇款是在同一天内汇入的。一天进账66万元,如此一本万利的“买卖”,无可避免地吸引更多不法之徒铤而走险。
在两起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害人选择不报警,被告人赵某某发出勒索信近两百封,但是受害后到公安机关报警的被害人仅有30人。
同样,被告人山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一案,起获的目标人群信息有100余人,但是最终查证属实的被害人仅有两人。除了不报警,甚至在侦查机关通过信件找到被害人时,尚有许多被害人以各种理由加以推脱,不愿意到侦查机关作证。可以说,被害人的懦弱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令其愈发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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