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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是一种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中立的角度,希望对打工者、公司人事管理者有帮助,本人不是律师,理解的未必正确,抛砖引玉。
上一个帖子说到员工离职问题,发现一些猪猪对劳动合同不是很理解,发一个帖子,大家讨论一下:
1、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下,员工主动辞职,应该提前1个月告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个月后离职,无补偿。
2、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下,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按照协商时间离职,一般公司给予补偿协商额度,一般单倍补偿。
3、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下,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应该提前1个月告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个月后离职,双倍补偿。
4.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下,签订合同到期,应该提前1个月告知,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续签合同,公司不续签合同的单倍补偿。
5、一个正常的劳动合同下,补偿金最高为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补偿时间为12月,北京2011年平均56061万,所以最高补偿16.8183万。
6、合同有其他约定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很多种情况,除补偿金外还会有赔偿金,视情况而定。
7、上面说的是正常情况下,对员工、对公司都公平、公正的,实际每个公司个每个员工离职、辞退情况千差万别,可能对员工有利,也可能对员工不利,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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