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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贪挪4200万公款终审获无期
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贪挪4200万公款终审获无期
2012-10-09 07:28 来源:新华报业网
□一审
听判后怒摔判决书
49岁的闫永喜曾是门头沟区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风云人物。20余年间,闫永喜从泥瓦工一步步走上门头沟区副区长之位。拆迁始终伴随着闫永喜的仕途,特别在他2006年担任副区长之后,他不仅分管城乡建设,而且还是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以说,闫永喜是“成也拆迁、败也拆迁”。
2010年1月份,被群众举报贪污之后,闫永喜被刑拘。检察机关随后指控闫永喜利用主管拆迁等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累计达4200余万元。
闫永喜在庭审中否认所有指控,并强调他为家乡人民造福的功绩,但市一中院在经过审理后查明并认定他的罪行。
去年9月16日,闫永喜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因检举有功,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时领刑的还有闫永喜的弟弟闫永成和下属李昕,两人分别获刑10年和13年。
法院认定,闫永喜参与贪污共计582.17万余元,单独或伙同毛旭东收受贿赂共计660.57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元;毛旭东参与贪污共计340.57万余元,伙同闫永喜收受贿赂共计540万元;李昕参与贪污共计582.17万余元;闫永成参与贪污共计241.6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贪污、受贿赃款已追缴。
宣判后,闫永喜的态度非常强硬,称“肯定得上诉,上面都是胡说!”还把判决书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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